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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農牧廳關于開展全省馬鈴薯脫毒種薯全覆蓋工程檢查督導工作的通知(甘農牧函〔2014〕181號)

   2014-07-14 682
核心提示:有關市(州)農牧(業)局(委):  為了切實提高生產與推廣應用水平,全面落實2014年馬鈴薯脫毒種薯全覆蓋及原種生產的各項任
有關市(州)農牧(業)局(委):
 
  為了切實提高生產與推廣應用水平,全面落實2014年馬鈴薯脫毒種薯全覆蓋及原種生產的各項任務,全面提升我省脫毒種薯全覆蓋工程的質量和水平,決定組成工作組分赴各地開展脫毒種薯生產推廣及原種任務落實情況檢查督導,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檢查督導內容
 
  1、脫毒種薯生產對接情況。今年全省4.8萬畝原種生產對接、生產任務落實情況;生產用種薯(一級種薯)生產對接,是否將全省去年生產的6萬畝原種用于今年60萬畝生產用種薯(一級種薯)生產;二級種薯生產對接,生產用種薯生產單位是否與去年生產的一級種薯生產單位簽訂二級種薯生產合同,完成今年40萬畝二級種薯生產任務的落實;脫毒種薯推廣對接,有關鄉(鎮)、馬鈴薯專業合作社及種植大戶與生產用種薯生產單位進行對接情況。
 
  2、按照《關于做好2014年全省馬鈴薯脫毒種薯全覆蓋工作的通知》(甘農牧發〔2014〕53號)任務安排,承擔全省4.8萬畝標準化原種生產基地建設任務的種薯生產企業所選擇基地的生產條件,原原種來源、品種,原種生產面積落實、生產技術規程、生產檔案等情況;
 
  3、全省55個馬鈴薯主產縣(區)脫毒種薯全覆蓋生產用種薯級別、來源、品種、數量、供應情況,脫毒種薯推廣,特別是350萬畝脫毒一級種薯推廣任務的落實情況;
 
  4、馬鈴薯新品種展示示范點建設情況。
 
  二、檢查督導時間和方式
 
  檢查時間從2014年6月20日開始,具體時間由各組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采取全面檢查和和監督抽檢相結合的方式。在馬鈴薯種植和生長發育關鍵時期,由各市(州)農牧(業)局組織有關部門對轄區各項任務階段性進展及完成情況逐縣(區)進行全面檢查核實,省上在各地全面檢查的基礎上,由省農牧廳種植業管理處、農牧業產業化處、省種子管理局共同組成督查組,采取隨機抽檢的方式對項目實施縣(區)、鄉(鎮)、村的工作進行抽查。
 
  三、分組情況
 
  本次檢查分4個組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第一組: 張掖、武威、白銀
 
  組長:省財政廳農財處副處長唐新
 
  成員:省種子管理局副局長楊太山、車卓、師祎
 
  第二組:平涼、慶陽
 
  組長:省農牧廳種植業管理處副處長李秀成
 
  成員:省農牧廳種植業管理處潘新,省種子管理局戴錚、秦芳
 
  第三組:隴南、天水
 
  組長:省農牧廳農牧業產業化處副處長陳淑雅
 
  成員:省種子管理局鄭維莉、石生岳
 
  第四組:定西、蘭州、臨夏
 
  組長:省種子管理局局長常宏
 
  成員:省種子管理局第紅君、王宏康
 
  四、相關要求
 
  (一)各縣(區)要按照《甘肅省農牧廳關于報送2014年全省馬鈴薯脫毒種薯全覆蓋工程項目落實情況的通知》(甘農牧函〔2014〕150號)要求,全面貫徹5月23日召開的“全省馬鈴薯脫毒種薯質量監管工作會議”精神,把“全省馬鈴薯脫毒種薯全覆蓋工程項目工作安排”落到實處,切實做好脫毒種薯對接、原種生產、生產用種薯擴繁、脫毒種薯推廣、示范點建設等工作,及時提供各項任務的相關材料,確保工作扎實有序。
 
  (二)各市(州)要根據各縣(區)上報的對接結果,以原種、生產用種薯(一級種薯)預約生產和供應合同為依據,全面審核、落實今年脫毒種薯生產對接和各項工作,嚴格審核各縣(區)簽訂的種薯預約生產合同的合同主體、生產品種、種薯供應價格、供應方式、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等內容,進一步規范預約生產合同,確保今年脫毒種薯生產任務保質保量全面完成。
 
  (三)各市(州)要敦促所轄縣(區)逐企業、逐基地對各級種薯基地實際落實的種薯基地進行嚴格審查和審核,全面核定各企業、基地、品種的實際生產地點和規模,確認承擔原種生產補貼的基地、品種及規模,對不符合種薯生產條件的基地要及時取締,特別是對今年原種質量抽檢不合格企業所建的基地和今年擴繁的60萬畝生產用種薯(一級種薯)生產基地更要加大審查力度,確保種薯生產基地的數量和質量。
 
  (四)督導工作結束后,各組及時總結分析,形成書面匯報材料,省農牧廳統一匯總后上報省政府有關部門,確保全覆蓋任務全面落實。
 
  甘肅省農牧廳
 
  2014年6月18日


 
地區: 甘肅
標簽: 檢查 馬鈴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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