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衛生廳:
你廳《關于對雅培培樂1嬰兒配方奶粉執行標準的緊急請示》(衛監秘〔2004〕231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嬰兒配方乳粉I》(GB10765—1997)和《嬰兒配方乳粉Ⅱ、Ⅲ》(GB10766—1997)是針對特定配方制定的兩個國家標準,產品配方符合上述兩標準時,才適用這兩個國家標準。其他嬰幼兒配方粉配方符合《嬰幼兒配方粉及嬰幼兒補充谷粉通用技術條件》(GB10767—1997)適用范圍規定的,適用《嬰幼兒配方粉及嬰幼兒補充谷粉通用技術條件》(GB10767—1997)。
此復。
二○○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