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糧食局關于全面深化糧食流通改革意見的通知(鄂政辦發〔2014〕27號)

   2014-05-14 902
核心提示: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省糧食局《關于全面深化糧食流通改革的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省糧食局《關于全面深化糧食流通改革的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4年4月30日
 
  關于全面深化糧食流通改革的意見
 
  省糧食局
 
  為進一步深化改革,消除體制機制障礙,確保2020年建成全省地方糧食收儲、糧食倉儲物流、“放心糧油”市場、糧油產業支撐、糧食流通監管五大糧食安全保障體系,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屆四次全會精神,現就全面深化我省糧食流通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改革創新地方儲備糧管理體制機制
 
  (一)完善地方儲備糧管理體制。突出地方儲備糧保應急、控糧價、穩市場的功能。地方儲備糧實行分級儲備、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由省、市、縣三級管理,以省級儲備為主。進一步理順地方儲備糧行政管理與業務經營關系,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儲備糧的監管、指導和服務,不干預承儲企業日常業務,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儲備糧補貼或向承儲企業攤派費用。
 
  (二)優化地方儲備糧布局。大力支持省儲備糧管理企業整合資源,做強做大,為省政府調控糧食市場提供保障。結合國家調整地方儲備糧規模和相關政策規定,統籌口糧供應與糧食產業發展,推動原糧儲備適度向主產區集中,調動主產區積極性。
 
  (三)探索推進地方儲備糧承儲主體多元化。落實《湖北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開展地方儲備糧承儲條件認定。在堅持地方儲備糧合理布局的前提下,省級儲備糧逐步實行集中管理。省級商業儲備糧主要委托糧油加工龍頭企業承儲,積極開展公開競爭選擇承儲企業試點,積累經驗,逐步推廣。
 
  (四)改革地方儲備糧經營管理機制。推進糧食收儲企業政策性糧食儲備與商業性糧食經營業務分開,國有糧食收儲企業主要從事政策性糧食收儲業務。繼續推進地方儲備糧公開競價交易。在堅持政府對地方儲備糧所有權、動用權和監管權不變的前提下,大膽創新經營方式,推動地方儲備糧承儲企業與其他糧食市場主體合作,積極探索原糧儲備與成品糧儲備相結合、儲備輪換與加工轉化相結合、儲備經營與“放心糧油”市場供應相結合等方式,搞活地方儲備糧經營管理。完善儲備糧輪換機制,強化輪換風險管理。鼓勵省內糧食主銷區與主產區加強儲備業務合作,支持省內主銷區到產區建立糧食儲備。推動與省外糧食主銷區建立長期穩定的產銷合作關系。
 
  二、進一步深化國有糧食企業改革
 
  (五)推進縣域國有糧食企業產權改革。按照“一縣一企、一企多點”模式,推進縣域國有糧食企業重組整合,支持每個縣市以中心糧庫、骨干收納庫為基礎,組建一家國有或國有控股糧食收儲企業,并結合地域實際,優化倉儲設施布局,保留必要的骨干收納庫點。依法落實企業土地出讓變性和確權登記,明晰產權,逐步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其他國有糧食資產放開搞活,通過租賃、出售、股份合作、破產等多種途徑,依法依規處置,逐步退出國有糧食序列。處置資產收益依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保障工程的意見》(鄂政發〔2013〕54號),主要用于企業改革和糧食流通產業發展。
 
  (六)支持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鼓勵和推動糧食企業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國有糧食收儲企業在保持國有控股前提下,大膽吸收社會資本特別是糧油加工龍頭企業資本入股,推動企業資產資本化、產權多元化。
 
  (七)加快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國有糧食企業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健全權責明確、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國有糧食收儲企業要完善經營管理機制,探索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實現干部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三、促進多元糧食市場主體公平競爭
 
  (八)支持各類糧食經營主體開展政策性糧食收儲。消除政策性糧食收儲業務對非國有企業的限制,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多元市場主體平等參與政策性糧食收儲,培育和規范糧食經紀人隊伍,實現中央和地方、國有和各類民營糧食企業及糧食經紀人的優勢互補。
 
  (九)鼓勵多元市場主體參與糧食倉儲物流設施建設。突破所有制界線,鼓勵和支持多元市場主體建設糧食倉儲物流設施。支持種糧大戶、家庭農場、糧食專業合作社等新型糧食生產經營主體建設糧食清理、烘干、收儲設施,逐步擴大和提升社會倉儲能力,促進新型糧食經營主體快速健康發展。
 
  (十)引導多元市場主體參與新型糧油市場體系構建。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企業主體”的原則,鼓勵引導和支持多元市場主體平等參與“放心糧油”市場體系建設。促進“放心糧油”市場體系與軍糧供應、糧食應急加工供應、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保障網絡的有效融合。
 
  (十一)完善糧食流通項目資金管理辦法。按照“科學規范、績效優先、市場取向、責任明晰”的要求,完善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建立公開平等的糧食流通發展項目績效評審機制和糧油項目資金競爭性分配機制。統一評審條件,擴大項目資金競爭性分配范圍,進一步發揮政策性資金對各類糧食經營主體的扶持引導作用,扶大扶強,扶優扶特,促進糧油工業轉型升級。加強項目資金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十二)發揮糧食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作用。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體制機制,加快糧食科技產業鏈建設,推動糧食行業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及科技項目與糧油企業對接。探索建立糧油產業科技項目儲備,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擴大機械通風、電子測溫、環流熏蒸和低溫、準低溫、氣調等科學儲糧技術應用覆蓋面,加快生物降解真菌毒素等新技術應用。
 
  四、大力推進糧食流通監管方式創新
 
  (十三)下移糧食行政執法重心。全面落實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行政執法責任制,進一步明確省、市、縣監管機構職責,整合現有監管力量,加強縣市執法隊伍建設,建立監督檢查專業執法人員與其他持證相關人員相結合的糧食執法工作機制,夯實糧食執法基礎。
 
  (十四)創新糧食流通監管方式。堅持中央事權與地方事權糧食監管、國有糧食企業與全社會糧食經營者監管、常規檢查與交叉檢查隨機抽查、制度建設與案件查辦并重。進一步完善聯合執法監管機制,建立健全糧食流通監管的長效機制。加強與審計、財政、農發行等部門聯合,建立地方儲備糧外部監督機制。加強中央儲備糧在地監管,健全外部協調聯系和內部上下聯動協作機制。
 
  (十五)完善糧食質量監測體系。加快國家糧食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重點實驗室建設,穩定區域性糧食質檢機構,采取站庫、站企、站店結合等多種方式,健全糧食質量檢驗檢測網絡。充分發揮各級質檢機構作用,不斷提升糧食質量監測能力,確保糧食質量安全。
 
  五、加快轉變糧食行政管理職能
 
  (十六)正確履行糧食行政管理職能。解除國有糧食企業與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依附關系,實現政企徹底分開。大力推進依法行政,提升糧食部門公信力和執行力。更好地發揮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作用,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著力于規劃、政策、標準的制定和實施,著重在市場調控、儲備管理、行業建設、市場監管、依法行政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市、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突出服務“三農”,著力于政策法規的執行,著重抓好糧食收儲、儲備管理、軍糧供應、應急保供、流通統計、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質量監管等工作。
 
  (十七)完善軍糧供應體制。推進政事分開,強化軍糧供應行政管理職能。因地制宜,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逐步推進市縣軍供站點企業化、軍糧供應市場化,探索建立新型軍糧供應體制,不斷提升軍糧供應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
 
  (十八)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適應“先照后證”的改革方式,在下放省級糧食收購許可認定審批權限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和簡化市、縣審批程序,提升服務效率。落實和完善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認定受理“在地管理”。改革軍糧供應站點年審辦法,由各市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實行屬地年審,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實行備案管理。
 
  (十九)完善信息監測預警機制。深化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改革,調整現行“糧食”統計口徑,推進統計職能整合,精簡統計指標和報表。整合資源,健全糧油市場監測網絡和預警機制,加強糧油監測預警分析和信息綜合開發利用,建立高效、及時的糧食信息監測預警公共服務平臺。


 
地區: 湖北
標簽: 糧食流通 糧食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