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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煙草專賣局等部門《全市開展集中整治名煙名酒店涉煙非法經營活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濰政辦字〔2008〕109號)

   2011-01-12 378
核心提示: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市煙草專賣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全市開展集中整治名煙名酒店涉煙非法經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市煙草專賣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全市開展集中整治名煙名酒店涉煙非法經營活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二ΟΟ八年七月十六日
 
  全市開展集中整治名煙名酒店涉煙非法經營活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市煙草專賣局 市公安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推進全市整治貨運站和高檔卷煙經營場所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嚴厲打擊名煙名酒店涉煙非法經營活動,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全市煙草市場秩序,按照省通知要求,市煙草專賣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確定,自2008年7月到12月底,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整治名煙名酒店涉煙非法經營活動專項行動。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和消費者利益,按照“保護合法,整治違法,認真排查,耐心經營,集中打擊”的工作方針,深入開展整治名煙名酒店涉煙非法經營活動專項行動,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全市煙草市場秩序。
 
  二、工作目標
 
  (一)增強名煙名酒店從業人員的自覺守法經營意識,規范其經營行為。
 
  (二)嚴厲打擊名煙名酒店涉煙非法經營活動,依法查處一批大案要案,破獲一批涉煙網絡犯罪案件,嚴懲一批涉煙違法犯罪分子。
 
  (三)進一步加強部門之間的配合與協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確、優勢互補、反應迅速、監管有力的聯合執法格局,探索并建立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的長效機制和措施,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和消費者利益。
 
  三、整治范圍
 
  以經營中高檔卷煙為主,兼營酒水、茶葉等商品,且冠以“名煙名酒”、“名煙名茶”、“煙酒專賣”、“煙草專賣”等字號的零售店。
 
  四、工作重點
 
  (一)對轄區內的名煙名酒店進行認真調查摸底,建立檔案,明確整治重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要作為整治的重點:有過違規違法記錄的;經營成本與經營效益明顯不符的;營業執照、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門牌號、印章不符的;店內設置暗艙、暗門、暗柜的;利用出借、轉讓、冒用他人身份證明等非法手段取得營業執照和許可證的;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成立協會、收取會費、為非法經營提供保護的。
 
  (二)嚴厲打擊名煙名酒店涉煙非法經營活動,重點查處名煙名酒店銷售假煙、非法渠道進貨、倒買倒賣卷煙等非法經營活動。
 
  (三)加大對重點戶的監管力度,善于從日常監管中發現線索,精心經營,破除犯罪網絡,嚴懲涉煙違法犯罪分子。
 
  (四)提高服務水平,加強對名煙名酒店主和從業人員的教育,督促、引導其合法經營、誠信經營。
 
  五、職責分工
 
  (一)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轄區內名煙名酒店登記造冊,建立工作檔案,并依法查處名煙名酒店非法經營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二)由“三煙”辦牽頭,煙草專賣局、公安局和工商局配合,對轄區內名煙名酒店進行拉網式檢查。各職能部門依法查處名煙名酒店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吊銷營業執照。
 
  (三)涉嫌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由公安機關予以立案偵查,并依法嚴肅查處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
 
  六、組織領導
 
  市煙草專賣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三煙”辦聯合成立濰坊市整治名煙名酒店涉煙非法經營活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專項整治行動的開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煙草專賣局,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具體組織與實施。各縣市區也要結合實際,成立相應機構,抓好工作落實。
 
  七、工作安排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共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7月15日-7月25日)。各縣市區根據方案要求,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成立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和辦公室,部署專項整治行動。通過設立宣傳點、發放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對專項整治行動的目的、意義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廣泛宣傳。公開舉報獎勵政策和監督、投訴、舉報電話,形成各方齊抓共管、群眾積極參與的良好氛圍。
 
  (二)調查摸底階段(7月26日-8月5日)。由公安、工商、煙草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對轄區內的名煙名酒店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建立檔案,明確整治重點,并將宣傳發動和調查摸底階段工作開展情況于7月31日前上報市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集中整治階段(8月6日-11月30日)。
 
  1.發動群眾,拓寬信息來源渠道,廣泛收集線索和信息,提高專項整治行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2.對名煙名酒店經營場所和其他可疑場所進行認真檢查,對其財務賬目、資金往來、送貨記錄等進行仔細核查。
 
  3.對于新提交的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申請要嚴格審查,嚴把辦證關。對于利用出借、轉讓、冒用他人身份證明等非法手段取得營業執照和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許可證登記事項與實際情況不相符以及營業執照、許可證、門牌號、印章無法一一對應的,嚴格予以規范。
 
  4.切實增強案件經營意識,對于有經營價值的案件,要精心經營,全力打擊。要善于從日常檢查中發現線索,加強對案件線索的匯總、分析和篩選,做好案件的串并工作,綜合運用各種偵查手段,查清制售假煙網絡的組織結構、主要成員、活動范圍、聯絡方式、制造儲存窩點等,制定周密行動方案,適時開展收網行動,徹底摧毀犯罪網絡。
 
  5.廣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和真假卷煙鑒別知識,增強廣大卷煙消費者的自我維權意識。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輿論導向和社會監督作用,對多次違規違法經營的名煙名酒店、查獲的大要案件、暴力抗法行為等及時予以曝光,形成高壓態勢,震懾不法分子。
 
  6.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總結成功經驗和好的做法,安排部署下階段工作。各縣市區要將每月工作情況編發簡報上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總結驗收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縣市區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自查,形成自查報告,于12月10日前報市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地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利用名煙名酒店從事涉煙非法經營活動是當前我市煙草市場秩序整頓和規范面臨的新任務,少數不法分子利用名煙名酒店從事涉煙違法犯罪活動,已成為外省制假售假向我市轉移、滲透、擴散的新渠道,嚴重擾亂了我市煙草市場秩序。各有關部門要站在推進“平安濰坊”、“和諧濰坊”建設,維護國家利益和消費者利益的高度,充分認識這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抓出成效,為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貢獻。
 
  (二)明確職責,密切配合。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履行職責,加大協調配合力度,形成執法合力。對在專項整治行動中,推諉扯皮,執法不作為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究其責任。對于應當移送的案件,要及時移送,不得以罰代刑。
 
  (三)疏堵結合,區別對待。專項整治行動堅持“教育在先、查處在后,引導為主、打擊為輔”的原則,積極引導大多數名煙名酒店應守法經營、誠信經營。對于少數不法分子,依法予以嚴厲打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加強督導,狠抓落實。專項行動期間,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采取明查或暗訪等多種形式,對各縣市區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各縣市區也要加大督導力度,推動專項整治行動深入開展。
 
  附件:1、市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組成人員名單
 
  2、名煙名酒店調查情況匯總表
 
  3、名煙名酒店查處情況調度表
 
  附件1:
 
  市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
 
  組成人員名單
 
  (一)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
 
  組   長: 譚炳建 (市政府副秘書長、“三煙”辦主任)
 
  常務副組長: 王成才 (市煙草專賣局局長)
 
  副 組 長: 丁新杰 (市公安局副局長)
 
  郭 輝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
 
  劉太良 (市煙草專賣局副局長)
 
  安魯文 (市“三煙”辦副主任)
 
  李志念 (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支隊長)
 
  (二)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 任: 劉太良 (市煙草專賣局副局長)(兼)
 
  副主任: 王國亭 (市煙草專賣局稽查支隊支隊長)
 
  王萬程 (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副支隊長)
 
  宋勝泉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長)
 
  李義周 (市煙草專賣局稽查支隊副支隊長)
 
  成 員: 王國明 (市煙草專賣局稽查支隊)
 
  王 平 (市公安局特警支隊)
 
  丁洪偉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李洪征 (市“三煙”辦綜合組組長)
 
  許照軍 (市“三煙”辦綜合組組員)
 
  王建亭 (市“三煙”辦綜合組組員)
 
  附件二、三:名煙名酒店專項行動表格.xls


 
地區: 山東
標簽: 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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