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簡政放權,全面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我市對市本級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全面清理,并下發了《鷹潭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市本級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的決定》(鷹府發〔2014〕16號)。由于有關法律法規作了修改,為做好國務院、省政府后續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等銜接工作,經研究,決定對部分行政審批項目予以取消和調整,其中:取消5項(因法律法規修改取消1項,由暫停實施轉為取消3項,由公共服務轉為取消1項),調整項目名稱1項,承接國務院、省政府下放2項,補錄1項,現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抓好落實和銜接工作,切實加強后續監管,確保取消、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落到實處;要進一步增強改革意識,按照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加大簡政放權力度。
附件:1.市本級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5項)
2.市本級調整項目名稱的行政審批項目(1項)
3.市本級承接國務院、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2項)
4.市本級補錄的行政審批項目(1項)
2014年8月4日
附件1
市本級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5項)
序號 | 審批部門 | 項目 名稱 | 子項 名稱 | 審批 類別 | 設定依據 | 審批 對象 | 備注 |
1 | 市國土資源局 | 采礦權 評估報告備案 | 非行政許可轉公共服務 | 《關于規范礦業權評估報告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82號):“一、探礦權和采礦權價款評估(以下統稱“礦業權價款評估”)實行統一的評估報告備案監督管理。……三、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對礦業權價款評估報告進行合規性審查,填寫內部審查責任表(見附件2)。……五、對通過合規性審查的礦業權價款評估報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將評估報告正文、附表、附件目錄和評估合同書在門戶網站公示10天,無異議的予以驗收,向評估機構出具備案證明(格式見附件3),并在網上公布。……” | 采礦權人或采礦權申請人 | 根據贛府發〔2014〕12號文取消 | |
2 | 市衛生局 | 骨髓移植醫院審批 | 行政許可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附件第207項“設立造血干細胞資料庫組織配型實驗室和骨髓移植醫院審批” | 醫療 機構 | 原為暫停實施項目。 國務院已經取消了“設立骨髓移植醫院審批” | |
3 | 市環境保護局 | 進入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審批 | 行政許可 | 《自然保護區條例》(國務院令第167號)第二十九條:“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開展參觀、旅游活動的,由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提出方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國務院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 進入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開展參觀、旅游活動的單位、個人 | 原為暫停實施項目 |
序號 | 審批部門 | 項目 名稱 | 子項 名稱 | 審批 類別 | 設定依據 | 審批 對象 | 備注 |
4 | 市環境保護局 | 外國人進入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審批 | 行政許可 | 《自然保護區條例》(國務院令第167號)第二十九條:“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開展參觀、旅游活動的,由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提出方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國務院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 進入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開展參觀、旅游活動的非中國國籍的外籍人士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同胞 | 原為暫停實施項目 | |
5 | 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 全市性宗教團體舉辦宗教培訓班的審批 | 行政許可 | 原《江西省宗教事務條例》 | 宗教 團體 | 2014年5月29日,法規修正,取消了該項行政許可(原項目編碼Y22001) |
附件2
市本級調整項目名稱的行政審批項目(1項)
序號 | 審批部門 | 項目 名稱 | 子項 名稱 | 審批 類別 | 設定依據 | 審批 對象 | 備注 |
Y26002 |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 | 行政許可 |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第三十一條:“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的,經營企業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經營許可并提交其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條件的證明資料。......” | 醫療 器械 生產 經營 企業 | 項目原名稱“第一類醫療器械注冊申請,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因法規修改而變更名稱 |
附件3
市本級承接國務院、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2項)
項目 編碼 | 審批 部門 | 項目 名稱 | 子項名稱 | 類別 | 設定依據 | 審批 對象 | 備注 |
Y14014 | 市林業局 | 營造林工程監理員職業資格審核 | 非行政許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九條:“國家確定職業分類,對規定的職業制定職業技能標準,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由經過批準的考核鑒定機構負責對勞動者實施職業技能考核鑒定。” | 公民 |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銜接國務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贛府發〔2014〕16號)規定由設區市林業主管部門銜接 | |
Y17016 | 市衛生局 | 市內運輸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審批 | 行政許可 |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24號) 第十一條:“運輸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應當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批準。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運輸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批準;需要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運輸或者運往國外的,由出發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進行初審后,分別報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批準。” | 事業單位、企業 |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贛府發〔2014〕12號)規定下放至設區市衛計行政主管部門。屬于“運輸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樣本審批”子項 |
附件4
市本級補錄的行政審批項目(1項)
序號 | 審批部門 | 項目 名稱 | 子項 名稱 | 審批 類別 | 設定依據 | 審批 對象 | 備注 |
Y08007 |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 | 行政 許可 | 《勞動合同法》(主席令第73號)第十五條:“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人社部令第19號)第五條:“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確定的許可管轄分工,負責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工作。” 江西省人社廳《關于做好勞務派遣有關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14〕148號)“三、(一)管轄分工中第二條:自2014年7月1日起,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的審批權限進行相應調整。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在本行政區域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工作。” | 法人及其他組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