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林區安監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湖北省職業病防治十三五規劃》和國家安監總局制定的《職業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規劃》,深化“十三五”期間的職業病危害治理工作,鞏固治理效果,特制定《湖北省職業病危害治理“十三五”工作方案》,請各地遵照執行。
湖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
湖北省職業病危害治理“十三五”工作方案
為控制、減少和消除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落實《湖北省職業病防治“十三五”規劃》的部署,著力解決重點行業領域職業病危害因素超標、職業病群發多發的問題,夯實專項治理效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認真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以保障勞動者健康為出發點,以改善工作場所作業環境為主要任務,以有效防范塵肺病和職業中毒為核心目標,突出重點,強化監管,推動企業加強工程防護設施改造,落實職業健康管理措施,不斷提高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水平。
(二)工作目標。治理工作要以落實工程防護措施為核心,緊緊圍繞重點環節、重點崗位,大力推進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應用,加大對現有設備設施的改造力度,優先使用工程防護手段有效控制職業病危害。同時,要依法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措施,不斷提升職業健康管理水平。經過專項治理的重點行業領域用人單位要在《湖北省職業病防治“十三五”規劃》目標要求的基礎上管理更加完善,措施更加到位,充分體現治理效果,達到以下目標:
1.重點行業新發職業病報告病例增長趨勢得到有效控制;
2.重點行業企業個人防護用品的佩戴率達到95%以上;
3.重點行業企業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達到90%以上;
4.重點行業企業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率達到85%以上;
5.重點行業企業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率達到95%以上;
6.重點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和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培訓率均達到100%。
二、治理時限
(一)國家和省局確定的專項治理:以國家總局和省局下發的有關文件要求時限為準。
(二)各地自行確定的專項治理:各地除國家和省局部署的治理行動外,每年要結合本地產業實際,選擇1-2個行業開展專項治理,完成一個行業的治理后,要及時轉入下一個行業。爭取在十三五期間,使重點行業職業病危害防治現狀明顯改觀,職業健康管理水平穩步提高。
三、治理重點
(一)國家安監總局和省局確定的重點治理行業領域。具體包括石英砂加工、木制家具制造、石棉制造、水泥生產、電子制造、汽車制造、船舶修造、金屬非金屬礦山、危化品生產、石材加工、陶瓷生產、耐火材料制造、鉛蓄電池生產、火力發電、使用粘膠劑等重點行業領域。
(二)高毒物品、高危粉塵和放射性等危害嚴重的行業領域。
(三)根據各地實際情況,有代表性的、易發生群體性事件的生產行業領域。
(四)已發生職業病的行業領域。
四、治理步驟及方式
(一)摸清企業底數。對轄區內重點行業企業認真開展摸底調查,了解行業工藝水平現狀,充分掌握本地區重點行業企業數量、類型、生產規模、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分布、接觸人群等基礎信息。
(二)制定治理方案。結合摸底調查結果及治理重點確定專項治理行業,分行業制定出臺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方案內容要包括治理時間、階段、標準、要求和效果等內容,明確執法監督檢查要求。強化宣傳培訓,提高企業認識,發揮機構和專家技術支撐作用,提高治理質量。
(三)制定治理標準。省局結合全省重點治理行業,委托相關技術單位,制定治理地方標準或指南,指導各重點行業職業病危害治理工作。
(四)試點以點帶面。在開展治理的行業選擇1-2家試點企業,對其進行全面會診,針對隱患逐條制定整改措施,提出相關整改驗收標準,在全行業推廣,實現“治理一家、帶動一批、規范一行”的治理效果。
五、工作制度
各級安監部門要嚴格執行專項治理制度要求,扎實推動重點行業職業病危害治理工作有效開展。
(一)方案報備制度。嚴格按照治理方案的時限、步驟、標準等有關要求開展治理工作,將本地區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報上一級安監部門備案。省、市安監部門在隨機抽查、暗查暗訪、督導檢查時,要對照各地的治理方案,對工作進展情況和階段性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查。
(二)監督執法制度。把治理行業作為年度執法檢查的重點,列入年度執法計劃,對重點企業的執法檢查做到100%全覆蓋。對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依法從嚴從重處理;對治理后危害因素仍嚴重超標且整改無望的,要堅決停業整改或提請地方政府依法關閉。
(三)工作調研制度。治理中要將調研工作貫穿始終,通過調查研究發現規律性的問題。推廣的好經驗、好做法,各地要及時向省局反饋,并形成調研報告。
(四)暗訪抽查制度。對企業的現場檢查要采取“四不兩直”等方式進行暗查暗訪和突擊檢查。各級各部門要結合治理達標驗收和規范化企業創建活動,以及年度執法計劃落實情況,扎實開展危害治理暗訪抽查。
(五)統計通報制度。要按照職業衛生監管工作評價通報工作的有關要求,將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向上一級安監部門報告。對專項治理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溝通協調,確保各階段治理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省局將定期對各地專項治理工作數據指標進行統計分析,對治理工作推動不力的地區,將通報批評。
(六)宣傳曝光制度。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各種渠道、各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活動,營造輿論氛圍,提高用人單位防治意識,提高全社會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關注程度。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以及重大隱患,及時在媒體上進行曝光。
(七)考核評估制度。要把專項治理作為定期評價工作、職業病防治考核評估和安全生產年終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專項治理日常工作開展、階段性任務完成以及總結驗收情況進行全面評估考核。對未完成年度或階段性治理任務的,要實行“一票否決”;對專項治理走過場、敷衍了事以及弄虛作假的要通報批評。
(八)“回頭看”制度。要適時組織專項治理“回頭看”,對已經完成專項治理企業的制度檔案、現場管理和防護設施等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其職業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得到長期保持。對完成專項治理、經過達標驗收后,職業病防治工作出現回落反彈的,要依法嚴肅處理。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各地要高度重視專項治理工作,將國家總局和省局統一部署的專項治理與本地區實際結合起來,做好統籌安排,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強化過程監督,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二)突出重點難點,實施分類指導。要按照分類監管原則,對治理行業的企業實施分類指導。對職業病危害嚴重、整改難度較大的中小微型企業進行重點監督、重點指導,對職業病防治基礎好的大型企業以企業自主改進提高為主。
(三)推行標本兼治,狠抓源頭治理。在強化對現有企業進行治理的同時,要加強對新建企業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工作監管,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扎實做好源頭防范和前期預防,杜絕不符合職業健康條件的企業投入運營生產。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湖北省職業病防治十三五規劃》和國家安監總局制定的《職業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規劃》,深化“十三五”期間的職業病危害治理工作,鞏固治理效果,特制定《湖北省職業病危害治理“十三五”工作方案》,請各地遵照執行。
湖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
湖北省職業病危害治理“十三五”工作方案
為控制、減少和消除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落實《湖北省職業病防治“十三五”規劃》的部署,著力解決重點行業領域職業病危害因素超標、職業病群發多發的問題,夯實專項治理效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認真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以保障勞動者健康為出發點,以改善工作場所作業環境為主要任務,以有效防范塵肺病和職業中毒為核心目標,突出重點,強化監管,推動企業加強工程防護設施改造,落實職業健康管理措施,不斷提高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水平。
(二)工作目標。治理工作要以落實工程防護措施為核心,緊緊圍繞重點環節、重點崗位,大力推進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應用,加大對現有設備設施的改造力度,優先使用工程防護手段有效控制職業病危害。同時,要依法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措施,不斷提升職業健康管理水平。經過專項治理的重點行業領域用人單位要在《湖北省職業病防治“十三五”規劃》目標要求的基礎上管理更加完善,措施更加到位,充分體現治理效果,達到以下目標:
1.重點行業新發職業病報告病例增長趨勢得到有效控制;
2.重點行業企業個人防護用品的佩戴率達到95%以上;
3.重點行業企業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達到90%以上;
4.重點行業企業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率達到85%以上;
5.重點行業企業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率達到95%以上;
6.重點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和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培訓率均達到100%。
二、治理時限
(一)國家和省局確定的專項治理:以國家總局和省局下發的有關文件要求時限為準。
(二)各地自行確定的專項治理:各地除國家和省局部署的治理行動外,每年要結合本地產業實際,選擇1-2個行業開展專項治理,完成一個行業的治理后,要及時轉入下一個行業。爭取在十三五期間,使重點行業職業病危害防治現狀明顯改觀,職業健康管理水平穩步提高。
三、治理重點
(一)國家安監總局和省局確定的重點治理行業領域。具體包括石英砂加工、木制家具制造、石棉制造、水泥生產、電子制造、汽車制造、船舶修造、金屬非金屬礦山、危化品生產、石材加工、陶瓷生產、耐火材料制造、鉛蓄電池生產、火力發電、使用粘膠劑等重點行業領域。
(二)高毒物品、高危粉塵和放射性等危害嚴重的行業領域。
(三)根據各地實際情況,有代表性的、易發生群體性事件的生產行業領域。
(四)已發生職業病的行業領域。
四、治理步驟及方式
(一)摸清企業底數。對轄區內重點行業企業認真開展摸底調查,了解行業工藝水平現狀,充分掌握本地區重點行業企業數量、類型、生產規模、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分布、接觸人群等基礎信息。
(二)制定治理方案。結合摸底調查結果及治理重點確定專項治理行業,分行業制定出臺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方案內容要包括治理時間、階段、標準、要求和效果等內容,明確執法監督檢查要求。強化宣傳培訓,提高企業認識,發揮機構和專家技術支撐作用,提高治理質量。
(三)制定治理標準。省局結合全省重點治理行業,委托相關技術單位,制定治理地方標準或指南,指導各重點行業職業病危害治理工作。
(四)試點以點帶面。在開展治理的行業選擇1-2家試點企業,對其進行全面會診,針對隱患逐條制定整改措施,提出相關整改驗收標準,在全行業推廣,實現“治理一家、帶動一批、規范一行”的治理效果。
五、工作制度
各級安監部門要嚴格執行專項治理制度要求,扎實推動重點行業職業病危害治理工作有效開展。
(一)方案報備制度。嚴格按照治理方案的時限、步驟、標準等有關要求開展治理工作,將本地區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報上一級安監部門備案。省、市安監部門在隨機抽查、暗查暗訪、督導檢查時,要對照各地的治理方案,對工作進展情況和階段性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查。
(二)監督執法制度。把治理行業作為年度執法檢查的重點,列入年度執法計劃,對重點企業的執法檢查做到100%全覆蓋。對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依法從嚴從重處理;對治理后危害因素仍嚴重超標且整改無望的,要堅決停業整改或提請地方政府依法關閉。
(三)工作調研制度。治理中要將調研工作貫穿始終,通過調查研究發現規律性的問題。推廣的好經驗、好做法,各地要及時向省局反饋,并形成調研報告。
(四)暗訪抽查制度。對企業的現場檢查要采取“四不兩直”等方式進行暗查暗訪和突擊檢查。各級各部門要結合治理達標驗收和規范化企業創建活動,以及年度執法計劃落實情況,扎實開展危害治理暗訪抽查。
(五)統計通報制度。要按照職業衛生監管工作評價通報工作的有關要求,將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向上一級安監部門報告。對專項治理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溝通協調,確保各階段治理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省局將定期對各地專項治理工作數據指標進行統計分析,對治理工作推動不力的地區,將通報批評。
(六)宣傳曝光制度。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各種渠道、各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活動,營造輿論氛圍,提高用人單位防治意識,提高全社會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關注程度。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以及重大隱患,及時在媒體上進行曝光。
(七)考核評估制度。要把專項治理作為定期評價工作、職業病防治考核評估和安全生產年終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專項治理日常工作開展、階段性任務完成以及總結驗收情況進行全面評估考核。對未完成年度或階段性治理任務的,要實行“一票否決”;對專項治理走過場、敷衍了事以及弄虛作假的要通報批評。
(八)“回頭看”制度。要適時組織專項治理“回頭看”,對已經完成專項治理企業的制度檔案、現場管理和防護設施等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其職業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得到長期保持。對完成專項治理、經過達標驗收后,職業病防治工作出現回落反彈的,要依法嚴肅處理。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各地要高度重視專項治理工作,將國家總局和省局統一部署的專項治理與本地區實際結合起來,做好統籌安排,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強化過程監督,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二)突出重點難點,實施分類指導。要按照分類監管原則,對治理行業的企業實施分類指導。對職業病危害嚴重、整改難度較大的中小微型企業進行重點監督、重點指導,對職業病防治基礎好的大型企業以企業自主改進提高為主。
(三)推行標本兼治,狠抓源頭治理。在強化對現有企業進行治理的同時,要加強對新建企業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工作監管,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扎實做好源頭防范和前期預防,杜絕不符合職業健康條件的企業投入運營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