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農委,各項目承擔單位:
報來《2016年省級蔬菜水果發展資金項目實施方案》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予批復(詳見附件),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項目承擔單位要以農業供給側改革等工作為載體,以裂變發展和突破發展為重點,抓好項目實施與管理,確保項目目標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各市(州)和各項目承擔單位要加強組織,結合項目實施,依據當地生態條件,重點抓好示范基地建設,搞好新品種、新技術、新材料、新型農業投入品、新設施設備、專用小型農機引進和組裝配套試驗,加強生態化栽培技術示范推廣,努力提高蔬菜、水果產業競爭力。要積極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整合有關項目,加強產業配套,強化行政推動,形成部門協調聯動、經營主體主動的有利局面。成立項目領導小組和實施小組,加強項目管理和技術指導,保障實施進度和質量。抓好項目建設痕跡管理,明確專人負責,做好相關文件、材料、圖片、票據等原始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及時做好臨田測產、技術總結、項目總結、資金審計等工作。
二、加強項目資金管理,充分發揮使用效益。資金使用嚴格按照省財政廳、省農委《關于下達2016年省級財政水果發展資金的通知》(黔財農〔2016〕213號)、《關于下達2016年省級財政蔬菜發展資金的通知》(黔財農〔2016〕214號)、《關于下達2016年度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蔬菜發展資金)的通知》(黔財農〔2016〕221號)和財政扶貧資金管理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設立專賬,專款專用;項目資金使用采取縣級報賬制,承擔單位要建立完整的備查賬。項目建設屬于政府采購或政府購買服務范圍的,按政府采購管理和政府購買服務的規定和程序辦理;項目建設內容涉及直補農戶的,要按相關公示程序進行公示,并完善有關手續。該批項目由省級組織驗收,縣級以上審計部門出具的審計報告是省級驗收的前置條件(委托中介機構的需加蓋審計部門公章),沒有審計報告的,不予驗收。
三、各項目承擔單位對項目實施、資金管理、建設質量和項目后續運行負總責。各市(州)農委要切實履行項目監管職責,著力加強項目實施的指導、培訓和督導,并發掘和培育好后備項目。
四、本批復和項目實施方案作為項目監督管理和檢查驗收的主要依據。未經省級批準,批復的建設內容、資金規模、實施主體和地點等,不得自行調整。據此批復,各承擔單位要進一步修改完善實施方案,紙質文件一式兩份(附電子檔案)于2017年3月1日前報省農委,同時抄報所屬市(州)農委,并按照“實施地點和內容不調整、資金來源和用途不改變、補貼標準和方式不變更”的基本要求,組織好項目實施。
聯系人:朱守亮;電話:0851-85282260;郵箱:sgsz903@163.com
附件:2016年省級蔬菜水果發展資金項目實施方案批復表
2016年省級批復表-最終2.24.xls
省農委關于2016年省級蔬菜水果發展資金項目實施方案的批復.pdf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