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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2021年廣東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 (粵農農辦〔2021〕21號)

   2021-02-05 316
核心提示:各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單位:為切實做好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
各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科〔2021〕4號)要求,我廳制訂了《2021年廣東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工作,認真抓好落實。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1年2月4日
 
    (聯系人:胡群寶,聯系電話:020-37288830、13250213002)
 
    2021年廣東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印發的《2021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認真貫徹落實最近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及全國農業農村廳局長會議精神,嚴格落實《生物安全法》《種子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快推進生物育種研發應用,依法依規嚴格監管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嚴肅查處農業轉基因生物非法制種、知識產權侵權等違法違規行為,保障農業轉基因研發應用健康有序發展。
 
    二、工作目標
 
    不斷健全農業轉基因監管體系隊伍,監管能力不斷提升,農業轉基因研究、試驗、生產、經營、進口、加工活動規范有序。各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管理部門的年度工作目標是:積極推動農業轉基因監管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將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所需經費列入政府預算;明確轄區內農業轉基因監督檢查、行政許可、行政執法、科普宣傳等職責分工;印發農業轉基因監管方案;指導從業主體辦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許可證;對轄區內農業轉基因研究試驗和農業轉基因加工企業現場檢查覆蓋率100%;對涉農科研育種單位試驗基地和南繁育種基地抽樣檢測覆蓋率100%;轄區內企業在省外的種子生產基地,玉米制種田間抽樣檢測工作地級市覆蓋率100%。
 
    三、監管重點
 
    (一)壓實主體責任。農業轉基因相關從業者承擔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責任。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通過召開行政指導會、監督檢查、政策法規培訓、約談等方式,督促農業轉基因相關從業者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從業主體自我約束和管理。農業轉基因研發和加工單位應成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組,單位法定代表人任小組組長,要切實擔負起監管的法定責任,落實安全領導小組審查、監督、檢查、報告等職責;健全從實驗室到田間試驗的各項管理制度,嚴格落實監管措施。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單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轉基因生物原料進入環境。轉基因種子生產經營單位應加強對制種親本的管理,建立健全檔案,確保源頭和流向可追溯,嚴防非法生產經營轉基因種子。
 
    (二)加強研究試驗監管。對農業轉基因研發單位全覆蓋檢查,嚴查中間試驗是否依法報告,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是否依法報批,基因編輯等新育種技術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試驗是否依法開展。對農業轉基因試驗全程監管,試驗前核查控制條件是否合規,試驗中檢查控制措施是否落實到位以及試驗材料可追溯管理情況,試驗后檢查收獲物、殘余物等管理情況。
 
    (三)加強南繁基地監管。對我省科研單位和制種企業在南繁基地的試驗育種和繁制種開展全覆蓋檢測,加大南繁基地抽檢密度和頻次,嚴查私自開展農業轉基因試驗和育繁種行為,堅決鏟除違規試驗和育繁種材料。對違規單位嚴肅約談,責令整改。
 
    (四)加強品種審定監管。優化完善品種審定制度,為有序推進生物育種產業化應用提供政策保障。申請單位應確保品種不含未經批準的轉基因成分,品種試驗組織單位應進行轉基因檢測,發現未經批準轉基因成分的應立即終止試驗。加強對轉基因品種試驗種植的監管,依法嚴格落實相應控制措施。
 
    (五)加強制種環節監管。對制種基地,以及疑似轉基因種子制種田開展排查,查早查小,加大種子下地前和苗期檢測力度,春耕備耕前和種子收獲季開展專項檢查活動,嚴防非法轉基因種子流入市場。
 
    (六)加強種子加工經營監管。加強對種子包裝、標簽等環節監管,加大對種子市場、經營門店的轉基因成分抽檢力度,嚴查轉基因種子非法加工銷售。
 
    (七)加強轉基因生物進口加工監管。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配合農業農村部和我廳做好境外貿易商、境內貿易商和加工企業進口轉基因生物加工審查。加強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流向管控。嚴查運輸、儲存、加工等過程控制措施落實情況,全面核查轉基因生物采購、加工、銷售、管理等檔案記錄,確保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嚴禁改變用途。
 
    (八)加強轉基因農作物病蟲害發生動態監測。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安排專業人員跟蹤監測轉基因作物種植區域的病蟲害消長、種群結構及其生物多樣性變化,及時掌握有害生物抗性動態,研究提出應對措施,嚴防目標害蟲轉移對其他作物造成危害,防范次要害蟲上升危害。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屬地管理。各級農業農村部門應落實法定職責,認真做好本行政區域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加強工作部署,各級農業農村部門主要負責人應專題研究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加強工作調度和培訓宣傳,建立專門的工作機制,保障人員、裝備和工作經費。
 
    (二)加強監督檢查。突出問題導向,狠抓關鍵時節、關鍵環節和重點地區的監督檢查,注重監管實效。落實監管線索督辦、約談問責制度,嚴肅追究不作為、不監管、相互推諉人員的責任。落實監管信息報送制度,關鍵節點實行監管信息日報,案件查處實行信息月報,重大案件隨時報送,沒有案件的零報告。
 
    (三)加大查處力度。全面收集違法違規線索,鼓勵社會各界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對群眾舉報和上級轉辦的違法違規線索認真核查,依法依規處理,及時反饋查處情況。對已辦結案件依法做好信息公開,曝光查處結果,形成震懾。緊抓重點案件不放,深挖線索來源,打掉非法擴散源頭。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請各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部門根據以上要求,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定2021年農業轉基因監管方案,并于3月底前在單位官方網站公開。
 
    (二)技術支撐。農業農村部植物及植物用微生物生態環境安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廣州)和農業農村部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深圳)負責全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技術指導和成分檢測工作,并按要求報送工作總結。
 
    (三)組織實施。嚴格落實各項監管措施和工作機制,每月10日前按時報送上個月月度監管信息,6月20日前報送半年工作情況。我廳將適時組織開展督導檢查。
 
    (四)工作總結。及時總結全年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于12月10日前報送我廳科技教育處。我廳將對監管工作不力、監管信息報送不及時的市進行通報批評,對監管措施得力、工作落實較好的市予以表揚。


 
地區: 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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