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安委會、省級有關部門、中央在川和省屬重點企業:
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2014〕8號)、《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深入推進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安辦〔2017〕46號)要求,經研究同意,現將《四川省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承諾和誠信報告制度(試行)》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
四川省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承諾和誠信報告制度
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4月25日
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2014〕8號)、《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深入推進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安辦〔2017〕46號)要求,經研究同意,現將《四川省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承諾和誠信報告制度(試行)》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