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和“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為全力維護廣告宣傳正確導向,使“廣告宣傳也要講導向”成為廣告活動的基本遵循,嚴格規范商業營銷宣傳行為,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提示全省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及商業營銷宣傳主體,在設計、制作、代理和發布等廣告活動的各個環節,要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依法依規開展廣告宣傳活動。廣告發布及商業營銷宣傳不得有以下情形:
1.借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名義進行商業炒作;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黨和政府重大慶祝活動標志標識、慶祝活動宣傳報道、領導人講話等進行商業炒作,包括借機營銷宣傳各類禁止銷售的“勛章”“獎章”“紀念章”及偽造的“紀念幣”“紀念鈔”“紀念郵票”等物品的違法行為。
2.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使用軍服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曾經裝備的制式服裝從事經營活動,或者以“軍需”“軍服”“軍品”等用語招攬顧客。
3.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包括違法宣稱“特供”“專供”及使用“RMDHT”(人民大會堂)、“GYZY”(國宴專用)、“JD”(軍隊)等拼音縮寫、漢字諧音進行營銷宣傳;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共青團、少先隊、婦聯、工會、殘聯、紅十字會等機構的標志標識。
4.損害國家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將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變相用于商標、商業廣告,損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
5.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地域、職業歧視等內容;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含有歪曲歷史事實、傷害民族感情、挑戰公序良俗等低俗庸俗媚俗的內容。
6.妨礙社會安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泄露個人隱私;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內容;妨礙環境、自然資源或者文化遺產保護。
7.損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身心健康的內容。
8.含有煽動過度消費、宣傳奢侈浪費等違背勤儉節約傳統美德的內容。
9.含有其他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要求的內容。
1.借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名義進行商業炒作;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黨和政府重大慶祝活動標志標識、慶祝活動宣傳報道、領導人講話等進行商業炒作,包括借機營銷宣傳各類禁止銷售的“勛章”“獎章”“紀念章”及偽造的“紀念幣”“紀念鈔”“紀念郵票”等物品的違法行為。
2.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使用軍服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曾經裝備的制式服裝從事經營活動,或者以“軍需”“軍服”“軍品”等用語招攬顧客。
3.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包括違法宣稱“特供”“專供”及使用“RMDHT”(人民大會堂)、“GYZY”(國宴專用)、“JD”(軍隊)等拼音縮寫、漢字諧音進行營銷宣傳;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共青團、少先隊、婦聯、工會、殘聯、紅十字會等機構的標志標識。
4.損害國家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將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變相用于商標、商業廣告,損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
5.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地域、職業歧視等內容;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含有歪曲歷史事實、傷害民族感情、挑戰公序良俗等低俗庸俗媚俗的內容。
6.妨礙社會安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泄露個人隱私;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內容;妨礙環境、自然資源或者文化遺產保護。
7.損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身心健康的內容。
8.含有煽動過度消費、宣傳奢侈浪費等違背勤儉節約傳統美德的內容。
9.含有其他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要求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