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農業農村局,廳屬有關單位:
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不斷提高事中事后監管科學化、規范化水平,根據安徽省商事制度改革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通知》(皖商改聯辦函〔2020〕2號)要求,現就做好全省農業農村系統2020年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完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廳承擔法定監督檢查職責的單位,要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修訂和權責清單動態調整等情況,按照《安徽省市場監管領域統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一版)》(見附件1),健全完善本單位隨機抽查事項清單(見附件2),明確抽查項目、檢查對象、事項類別、檢查方式、檢查主體和檢查依據等,確保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準確清晰。廳法規處在廳屬相關單位報送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的基礎上,匯總形成《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通過我廳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并同步錄入監管平臺。各市農業農村部門要結合省級統一抽查事項,統籌建立市本級及所轄縣(市、區)抽查事項清單,通過部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責任單位:各市農業農村局,廳法規處、科教處、種植業局、畜牧處、獸醫處、漁業局、種業處、植保總站、土肥總站、特色農業站、動監所;完成時限:2020年5月15日前)
二、健全完善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各市農業農村部門和廳承擔法定監督檢查職責的單位,要持續推進農業農村領域“兩庫”精細化建設,實行動態維護。一是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修訂和部門職責分工,健全完善與抽查事項相對應的檢查對象名錄庫(見附件3),確保精準監管。二是結合機構調整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將所有相關的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具有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和從事日常監管工作的人員全部納入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見附件4),確保專業執法。廳屬相關單位要將完善后的“兩庫”統一報廳法規處,匯總形成《安徽省農業農村廳檢查對象名錄庫》《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并同步錄入監管平臺。各市要督促所轄縣(市、區)及時完善“兩庫”,匯總形成市、縣兩級《農業農村系統檢查對象名錄庫》《農業農村系統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并同步錄入監管平臺。(責任單位:各市農業農村局,廳法規處、科教處、種植業局、畜牧處、獸醫處、漁業局、種業處、植??傉?、土肥總站、特色農業站、動監所;完成時限:2020年5月15日前)
三、健全完善隨機抽查工作指引和監管細則。各市農業農村部門和廳承擔法定監督檢查職責的單位,要健全完善農業農村領域隨機抽查工作指引和監管細則,不斷提高“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化、規范化水平,為“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提供依據。一是根據農業農村領域監管實際,健全完善“隨機抽查工作指引”(見附件5),明確各類抽查事項抽查的工作程序、項目、方法等,方便基層執法檢查人員操作。二是依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健全完善“隨機抽查監管細則”(見附件6),明確各類抽查事項抽查的依據、適用范圍、抽查內容、抽查比例和年度抽查頻次以及抽查方式、結果處理、公示等,不斷增強監管執法的統一性和科學性。廳屬相關單位要將完善后的“隨機抽查工作指引”和“隨機抽查監管細則”統一報廳法規處,匯總形成《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隨機抽查工作指引》《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隨機抽查監管細則》。各市要根據監管實際情況,督促所轄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健全完善“隨機抽查工作指引”和“隨機抽查監管細則”。(責任單位:各市農業農村局,廳法規處、科教處、種植業局、畜牧處、獸醫處、漁業局、種業處、植??傉尽⑼练士傉尽⑻厣r業站、動監所;完成時限:2020年5月15日前)
四、統籌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廳承擔法定監督檢查職責的單位,要根據國家層面的工作部署和抽查事項清單,及時制定本單位年度抽查工作計劃(見附件7)。除有特殊規定外,年度抽查工作計劃中一般檢查事項的抽查比例原則上不高于5%,重點檢查事項的抽查比例不設上限。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動態調整情況應當及時公開公告。廳法規處在廳屬相關單位報送隨機抽查工作計劃的基礎上,匯總形成《安徽省農業農村廳2020年度隨機抽查工作計劃》,在廳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并同步錄入監管平臺,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各市農業農村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及抽查要求,及時制定本轄區年度抽查工作計劃,明確工作任務和實施部門,防止多層重復檢查。各市、縣(縣、區)農業農村部門要將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及時錄入監管平臺,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責任單位:各市農業農村局,廳法規處、科教處、種植業局、畜牧處、獸醫處、漁業局、種業處、植??傉?、土肥總站、特色農業站、動監所;完成時限:2020年5月15日前)
五、規范有效實施雙隨機抽查。各市農業農村部門和廳承擔法定監督檢查職責的單位,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計劃的安排逐批次抽取檢查對象,并根據需要因地制宜隨機抽取執法檢查人員。除部門建有專業雙隨機抽查平臺外,原則上雙隨機抽取過程應通過監管平臺操作,確保全程留痕。除依法依規不適合公開的情形外,要在抽查任務完成后20個工作日內,將抽查檢查結果錄入監管平臺,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門戶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抽查中發現的涉農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加大懲處力度,產生的行政處罰信息應在7個工作日內歸集至監管平臺,記于相應市場主體名下。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嚴禁有案不移、以罰代刑。(責任單位:各市農業農村局,廳法規處、科教處、種植業局、畜牧處、獸醫處、漁業局、種業處、植保總站、土肥總站、特色農業站、動監所;完成時限:長期)
六、建立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長效機制。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系統“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雙隨機抽查全流程整合,積極推進農業農村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梳理制定部門隨機聯查事項清單,有效整合歸并多個部門對同一主體的檢查事項。在制定年度隨機聯查工作計劃中,要科學確定隨機聯查的事項、發起方式、抽查比例和參與部門,合理配置執法力量,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廳法規處在廳屬相關單位報送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的基礎上,匯總形成《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報送省商辦。各市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要求,積極會同市場監管等部門制定報送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責任單位:各市農業農村局,廳法規處、科教處、種植業局、畜牧處、獸醫處、漁業局、種業處、植保總站、土肥總站、特色農業站、動監所;完成時限:2020年5月15日前)
七、強化信用風險分類監管。廳屬相關單位要根據《安徽省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暫行辦法》,制定完善本單位信用分類監管的具體制度和措施。根據監管平臺提供的企業信用狀況,在“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中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科學設置抽查的比例和頻次。對守信企業,合理降低抽查的比例和頻次,避免不必要的檢查;對失信和嚴重失信企業,適當提高抽查的比例,實行嚴管和懲戒。廳屬相關單位制定完善的信用分類監管制度和措施,統一報廳質監處匯總形成《安徽省農業農村廳信用分類監管具體措施》。(責任單位:廳質監處、科教處、鄉村產業處、合作處、種植業局、畜牧處、獸醫處、漁業局、種業處、植??傉尽⑼练士傉尽⑻厣r業站、動監所;完成時限:2020年5月15日前)
八、強化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對“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將“雙隨機、一公開”作為日常監管的基本手段,加快與各業務職能的整合融合,強化雙隨機抽查與審批許可、信用監管、重點監管的銜接,切實規范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切實提高基層履職能力和水平。各市農業農村部門和廳屬相關單位要確定1名“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系人,并將需要報送的材料經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后,按時報送至省廳法規處(電子版發至電子郵箱:cxj6925@126.com)。各市農業農村部門和廳屬相關單位要于7月20日和12月20日前按照附件8表格格式,分別報送本市和本單位階段性和全年抽查任務開展完成情況。材料報送情況將作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依據。
聯系人:陳曉軍;聯系電話:0551-62624267。
附件:
1.安徽省市場監管領域統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第一版)
2.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3.檢查對象名錄庫
4.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
5.隨機抽查工作指引
6.隨機抽查監管細則
7.2020年度抽查工作計劃表
8.2020年度抽查任務開展完成情況統計表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4月23日
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不斷提高事中事后監管科學化、規范化水平,根據安徽省商事制度改革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通知》(皖商改聯辦函〔2020〕2號)要求,現就做好全省農業農村系統2020年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完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廳承擔法定監督檢查職責的單位,要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修訂和權責清單動態調整等情況,按照《安徽省市場監管領域統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一版)》(見附件1),健全完善本單位隨機抽查事項清單(見附件2),明確抽查項目、檢查對象、事項類別、檢查方式、檢查主體和檢查依據等,確保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準確清晰。廳法規處在廳屬相關單位報送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的基礎上,匯總形成《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通過我廳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并同步錄入監管平臺。各市農業農村部門要結合省級統一抽查事項,統籌建立市本級及所轄縣(市、區)抽查事項清單,通過部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責任單位:各市農業農村局,廳法規處、科教處、種植業局、畜牧處、獸醫處、漁業局、種業處、植保總站、土肥總站、特色農業站、動監所;完成時限:2020年5月15日前)
二、健全完善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各市農業農村部門和廳承擔法定監督檢查職責的單位,要持續推進農業農村領域“兩庫”精細化建設,實行動態維護。一是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修訂和部門職責分工,健全完善與抽查事項相對應的檢查對象名錄庫(見附件3),確保精準監管。二是結合機構調整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將所有相關的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具有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和從事日常監管工作的人員全部納入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見附件4),確保專業執法。廳屬相關單位要將完善后的“兩庫”統一報廳法規處,匯總形成《安徽省農業農村廳檢查對象名錄庫》《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并同步錄入監管平臺。各市要督促所轄縣(市、區)及時完善“兩庫”,匯總形成市、縣兩級《農業農村系統檢查對象名錄庫》《農業農村系統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并同步錄入監管平臺。(責任單位:各市農業農村局,廳法規處、科教處、種植業局、畜牧處、獸醫處、漁業局、種業處、植??傉?、土肥總站、特色農業站、動監所;完成時限:2020年5月15日前)
三、健全完善隨機抽查工作指引和監管細則。各市農業農村部門和廳承擔法定監督檢查職責的單位,要健全完善農業農村領域隨機抽查工作指引和監管細則,不斷提高“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化、規范化水平,為“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提供依據。一是根據農業農村領域監管實際,健全完善“隨機抽查工作指引”(見附件5),明確各類抽查事項抽查的工作程序、項目、方法等,方便基層執法檢查人員操作。二是依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健全完善“隨機抽查監管細則”(見附件6),明確各類抽查事項抽查的依據、適用范圍、抽查內容、抽查比例和年度抽查頻次以及抽查方式、結果處理、公示等,不斷增強監管執法的統一性和科學性。廳屬相關單位要將完善后的“隨機抽查工作指引”和“隨機抽查監管細則”統一報廳法規處,匯總形成《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隨機抽查工作指引》《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隨機抽查監管細則》。各市要根據監管實際情況,督促所轄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健全完善“隨機抽查工作指引”和“隨機抽查監管細則”。(責任單位:各市農業農村局,廳法規處、科教處、種植業局、畜牧處、獸醫處、漁業局、種業處、植??傉尽⑼练士傉尽⑻厣r業站、動監所;完成時限:2020年5月15日前)
四、統籌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廳承擔法定監督檢查職責的單位,要根據國家層面的工作部署和抽查事項清單,及時制定本單位年度抽查工作計劃(見附件7)。除有特殊規定外,年度抽查工作計劃中一般檢查事項的抽查比例原則上不高于5%,重點檢查事項的抽查比例不設上限。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動態調整情況應當及時公開公告。廳法規處在廳屬相關單位報送隨機抽查工作計劃的基礎上,匯總形成《安徽省農業農村廳2020年度隨機抽查工作計劃》,在廳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并同步錄入監管平臺,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各市農業農村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及抽查要求,及時制定本轄區年度抽查工作計劃,明確工作任務和實施部門,防止多層重復檢查。各市、縣(縣、區)農業農村部門要將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及時錄入監管平臺,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責任單位:各市農業農村局,廳法規處、科教處、種植業局、畜牧處、獸醫處、漁業局、種業處、植??傉?、土肥總站、特色農業站、動監所;完成時限:2020年5月15日前)
五、規范有效實施雙隨機抽查。各市農業農村部門和廳承擔法定監督檢查職責的單位,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計劃的安排逐批次抽取檢查對象,并根據需要因地制宜隨機抽取執法檢查人員。除部門建有專業雙隨機抽查平臺外,原則上雙隨機抽取過程應通過監管平臺操作,確保全程留痕。除依法依規不適合公開的情形外,要在抽查任務完成后20個工作日內,將抽查檢查結果錄入監管平臺,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門戶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抽查中發現的涉農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加大懲處力度,產生的行政處罰信息應在7個工作日內歸集至監管平臺,記于相應市場主體名下。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嚴禁有案不移、以罰代刑。(責任單位:各市農業農村局,廳法規處、科教處、種植業局、畜牧處、獸醫處、漁業局、種業處、植保總站、土肥總站、特色農業站、動監所;完成時限:長期)
六、建立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長效機制。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系統“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雙隨機抽查全流程整合,積極推進農業農村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梳理制定部門隨機聯查事項清單,有效整合歸并多個部門對同一主體的檢查事項。在制定年度隨機聯查工作計劃中,要科學確定隨機聯查的事項、發起方式、抽查比例和參與部門,合理配置執法力量,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廳法規處在廳屬相關單位報送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的基礎上,匯總形成《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報送省商辦。各市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要求,積極會同市場監管等部門制定報送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責任單位:各市農業農村局,廳法規處、科教處、種植業局、畜牧處、獸醫處、漁業局、種業處、植保總站、土肥總站、特色農業站、動監所;完成時限:2020年5月15日前)
七、強化信用風險分類監管。廳屬相關單位要根據《安徽省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暫行辦法》,制定完善本單位信用分類監管的具體制度和措施。根據監管平臺提供的企業信用狀況,在“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中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科學設置抽查的比例和頻次。對守信企業,合理降低抽查的比例和頻次,避免不必要的檢查;對失信和嚴重失信企業,適當提高抽查的比例,實行嚴管和懲戒。廳屬相關單位制定完善的信用分類監管制度和措施,統一報廳質監處匯總形成《安徽省農業農村廳信用分類監管具體措施》。(責任單位:廳質監處、科教處、鄉村產業處、合作處、種植業局、畜牧處、獸醫處、漁業局、種業處、植??傉尽⑼练士傉尽⑻厣r業站、動監所;完成時限:2020年5月15日前)
八、強化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對“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將“雙隨機、一公開”作為日常監管的基本手段,加快與各業務職能的整合融合,強化雙隨機抽查與審批許可、信用監管、重點監管的銜接,切實規范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切實提高基層履職能力和水平。各市農業農村部門和廳屬相關單位要確定1名“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系人,并將需要報送的材料經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后,按時報送至省廳法規處(電子版發至電子郵箱:cxj6925@126.com)。各市農業農村部門和廳屬相關單位要于7月20日和12月20日前按照附件8表格格式,分別報送本市和本單位階段性和全年抽查任務開展完成情況。材料報送情況將作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依據。
聯系人:陳曉軍;聯系電話:0551-62624267。

1.安徽省市場監管領域統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第一版)
2.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3.檢查對象名錄庫
4.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
5.隨機抽查工作指引
6.隨機抽查監管細則
7.2020年度抽查工作計劃表
8.2020年度抽查任務開展完成情況統計表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