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各處室、派出機構、直屬單位,省藥監局、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涉及機構改革的省本級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18〕408號)和《廣東省司法廳關于廢止〈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審查意見》(粵司規審〔2021〕18號),經局務會審議通過,省市場監管局決定廢止《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粵質監特〔2007〕35號)。
特此通知。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3月4日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涉及機構改革的省本級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18〕408號)和《廣東省司法廳關于廢止〈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審查意見》(粵司規審〔2021〕18號),經局務會審議通過,省市場監管局決定廢止《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粵質監特〔2007〕35號)。
特此通知。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