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場監管局,各直屬分局、綜合行政執法隊:
現將《蘭州市2021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與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日
蘭州市2021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與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工作要點
2021年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與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按照國家、省、市市場監管工作會議部署要求,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科學統籌推進常態化疫情防控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以民生關切為重點,以突出問題為靶向,圍繞與民生息息相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對經濟社會發展可能造成嚴重危害的產品領域,靠實責任,嚴格監管,堅守產品質量與食品安全底線,為“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貢獻,以優異成績慶祝建黨100周年。重點做好以下五個方面的工作。
一、立足產品質量監管職能,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
時刻緊繃疫情防控這根弦,充分認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極端重要性,以強烈的政治擔當和責任感、使命感,抓緊抓實抓細常態化疫情防控。
1.著力抓好防疫用品質量監管。以非醫用防護口罩、消毒產品、防疫用品生產原材料為重點,持續開展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檢查,依法嚴厲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產品的行為,確保防疫用品質量安全。
2.切實落實每周核酸抽檢制度。以基層市場監管所為單位,對全市各類農貿市場和批發市場、超市制定周核酸抽檢計劃,及時函告轄區衛健部門,并配合做好相關抽檢工作。
二、多措并舉,有力提升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效能
突出重點品種、重點領域、聚焦涉及人民群眾吃、穿、住、用、行及公共安全的產品,全面加強質量安全監管。
3.加強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的監督檢查。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要求,對工業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開展監督檢查,市級抽查比例達到30%,縣區局抽查比例達到100%。注重獲證企業的現場檢查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相結合,按照實施細則要求強化對關鍵設備、質量管控關鍵環節的檢查,對存在問題的企業,要緊盯整改落實到位。要做好承諾制發證企業的首次檢查工作,發現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依法處置。
4.開展質量分級監管試點。在生產許可發證產品、日用消費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中,開展質量分級試點工作,探索建立并實施質量分級制度,推動建立、完善產品質量等級標準,有側重的引導企業提升產品質量,滿足消費升級需求。
5.加強流通領域消費品質量監管。依據《蘭州市重點工業產品質量監管目錄(2020年版)》,重點圍繞兒童婦女和學生用品、老人用品、家用電器及電器附件、電子及信息技術產品、智能家電、家具及建筑裝飾裝修材料、服裝鞋帽及家用紡織品、交通用具及相關產品等與人民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產品,靠實屬地監管責任,基層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經營者建立健全并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把好進貨關,不購進、不銷售來源不明的、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假冒偽劣商品,從源頭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
6.依法嚴厲打擊產品質量違法行為。加大生產源頭治理力度,深入開展重點產品、重點行業、重點地區和重點市場質量執法,加強執法協作,建立健全處置重大質量違法突發案件快速反應機制和執法聯動機制,加強行業性、區域性產品質量問題集中整治,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7.加強質量輿論宣傳。深入開展全國“質量月”、“3·15”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質量安全“三進”等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群眾性質量活動,深入企業、機關、社區、鄉村普及質量基礎知識。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大力宣傳質量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質量管理先進典型。加強質量輿論監督,加大對質量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懾質量違法行為。充分發揮12315等投訴熱線的作用,暢通質量投訴和消費維權渠道。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質量輿論宣傳的主渠道作用,引導各類媒體客觀發布質量問題信息。
三、突出重點,充分發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作用
以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影響國計民生的重要工業產品以及消費者、有關組織反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為重點,組織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
8.科學制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劃。緊緊圍繞全市產業結構布局特點,聚焦日用及紡織品、建筑和裝飾裝修材料、農業生產資料、機械及安防產品、電工及材料產品、食品相關產品等6方面重點產品,科學制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劃,全年計劃監督抽查100批次。
9.規范工業品產品監督抽查行為。嚴格按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8號)的規定,落實監督抽查的組織、抽樣、檢驗、異議處理、結果處理等項工作。結合監督抽查計劃,加大對承檢機構的檢驗程序、行為規范以及完成情況等內容的隨機檢查力度,督促檢驗機構規范工作程序,確保檢驗抽查工作合法、檢驗結果準確可靠。
10.依法開展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的后處理。按照《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做好不合格產品生產、經銷企業后處理工作,督促不合格產品生產、經銷企業積極落實整改,強化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按要求時限做好企業整改及復查工作。
11.科學運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突出抽查發現質量問題和引導消費的功能定位,及時向公眾提供消費品質量安全信息服務,及時向政府相關部門通報抽查結果。依法落實公告、曝光、整改、處罰和約談等后處理措施,加大對不合格企業的日常檢查、突擊檢查及整改復查的頻次。采取集中整治、質量分析以及集體約談等方式,督促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企業自覺落實主體責任。
四、嚴守底線,持續加大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力度
以“四個最嚴”為標準,通過監督抽檢等技術手段,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為守牢兜住食品安全底線發揮技術保障作用。
12.加大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力度。根據總局和省局食品抽檢監測總體計劃和《市食安辦、市市場監督局關于印發蘭州市2021年食品安全抽檢計劃的通知》要求,年度抽檢地區應覆蓋市、縣區、鄉鎮和農村,其中生產環節應覆蓋重點企業、近2年發生不合格企業和小作坊;流通環節應覆蓋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小食雜店等不同業態,餐飲環節采樣應覆蓋學校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大中小型餐飲企業等不同規模的餐飲服務單位。加強對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問題多發區域、大型集體餐飲場所、農村和城鄉結合部、中小學校園以及周邊等重點區域的抽檢。2021年全市市場監管系統食品安全抽檢計劃共涉及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含現制現售食品)、專項抽檢任務3大類,共17600批次,根據年度抽檢計劃,認真制定月度抽檢安排,合理分配采樣時間和采樣量,及時組織開展抽檢工作。
13.積極開展食品快速檢測工作。以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商場超市、農貿市場、食品批發市場和批發部、小食雜店、小型餐飲、學校食堂等為重點場所,以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硝基呋喃、瘦肉精、孔雀石綠、雙氧水(過氧化氫)、硼砂、二氧化硫、吊白塊、亞硝酸鹽、重金屬、工業堿、肉類水分等為重點項目開展快速檢測。全年區縣市場監管部門完成快檢不少于36000批次,其中每臺食品快速檢測車每年檢測不少于500批次。
14.依法開展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落實總局對核查處置工作要求,工作重點由考核任務完成速度和數量向提升風險控制水平和處置工作質量轉變,確保國抽及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完成率達到100%、三個月內核查處置按時完成率達到85%以上,不合格食品立案率應不低于65%。加大對各地核查處置工作抽查力度,積極組織區縣級互查,督促核查處置工作的落實。
15.及時做好抽檢檢測信息發布及分析。毫不松懈抓好信息公布工作,按要求將監督抽檢信息全部公布。定期對不合格樣品進行統計分析,研判風險,指導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及引導公眾消費。有效利用抽檢監測的結果數據,對企業濫用復檢和異議權利進行約束。完善風險交流體系,加強與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合作以及與大型生產經營企業的風險交流,繼續做好食品安全風險解析、食品安全消費提示、第三方常態性風險交流工作。發揮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和預警交流服務公眾消費、傳播科學觀念的作用,探索抽檢信息分類公布。針對重點品種、重點項目加強抽檢監測匯總分析,捕捉食品安全風險點。
五、履職盡責,全力保障蘭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緊緊圍繞蘭州開創新時代高質量發展新局面,持續夯實高質量發展的微觀基礎,積極履職盡責,服務蘭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16.突出棉花等纖維質量安全監管。堅持問題導向,創新監管方式,引導和督促棉花生產加工企業落實國家標準,促進纖維產業提質增效,保障纖維原料供給質量。重點加大學生校服和絮用纖維制品質量監管力度,積極完善相關企業質量檔案和監管信息。
17.繼續推進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效果。加大生產、銷售環節煤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形成市縣上下一體聯動,確保煤炭抽查的范圍不減、頻次不降。加大對車用汽、柴油的監督抽查力度,重點突出城鄉結合部、郊區、農村加油站等區域,積極配合做好其他部門組織的成品油及關聯產品的監督管理工作。
18.積極開展兒童和學生用品安全守護專項行動。聚焦兒童玩具、學生文具、學生校服、塑膠跑道原材料、配裝眼鏡等5類重點產品,突出校園周邊、文具和玩具批發市場等重點區域,有效開展問題排查治理、質量專項抽查、質量安全隱患排查,切實加強兒童和學生用品質量監管力度,夯實質量安全保障線。
19.有效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強化對電線電纜、防爆電氣、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及包裝物及容器、消防產品、勞動保護用品等產品的抽查力度。加大對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產品的證后監管,督促企業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保證產品質量安全。嚴格落實總局和省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要求,以危化品、危化品包裝物及危化品車載罐體為重點,督促獲證企業開展產品質量安全隱患自查,組織對獲證企業是否保持取證條件進行排查,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對違法行為及時移交執法辦案機構查處。
20.助力化解過剩產能開展專項整治。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對建筑用鋼筋、水泥產品獲證企業開展監督檢查,督促企業保持獲證條件。繼續配合相關部門,對故意提供虛假產業政策等文件騙取許可證的企業依法撤銷資質,合力嚴防獲證企業違法生產“地條鋼”等落后產品。
21.深入開展塑料污染防治工作。按有關要求,及時關停不符合標準要求、無法整改的塑料袋生產企業,督促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要求塑料制品的行為,配合做好使用環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現將《蘭州市2021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與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日
蘭州市2021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與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工作要點
2021年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與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按照國家、省、市市場監管工作會議部署要求,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科學統籌推進常態化疫情防控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以民生關切為重點,以突出問題為靶向,圍繞與民生息息相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對經濟社會發展可能造成嚴重危害的產品領域,靠實責任,嚴格監管,堅守產品質量與食品安全底線,為“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貢獻,以優異成績慶祝建黨100周年。重點做好以下五個方面的工作。
一、立足產品質量監管職能,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
時刻緊繃疫情防控這根弦,充分認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極端重要性,以強烈的政治擔當和責任感、使命感,抓緊抓實抓細常態化疫情防控。
1.著力抓好防疫用品質量監管。以非醫用防護口罩、消毒產品、防疫用品生產原材料為重點,持續開展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檢查,依法嚴厲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產品的行為,確保防疫用品質量安全。
2.切實落實每周核酸抽檢制度。以基層市場監管所為單位,對全市各類農貿市場和批發市場、超市制定周核酸抽檢計劃,及時函告轄區衛健部門,并配合做好相關抽檢工作。
二、多措并舉,有力提升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效能
突出重點品種、重點領域、聚焦涉及人民群眾吃、穿、住、用、行及公共安全的產品,全面加強質量安全監管。
3.加強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的監督檢查。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要求,對工業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開展監督檢查,市級抽查比例達到30%,縣區局抽查比例達到100%。注重獲證企業的現場檢查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相結合,按照實施細則要求強化對關鍵設備、質量管控關鍵環節的檢查,對存在問題的企業,要緊盯整改落實到位。要做好承諾制發證企業的首次檢查工作,發現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依法處置。
4.開展質量分級監管試點。在生產許可發證產品、日用消費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中,開展質量分級試點工作,探索建立并實施質量分級制度,推動建立、完善產品質量等級標準,有側重的引導企業提升產品質量,滿足消費升級需求。
5.加強流通領域消費品質量監管。依據《蘭州市重點工業產品質量監管目錄(2020年版)》,重點圍繞兒童婦女和學生用品、老人用品、家用電器及電器附件、電子及信息技術產品、智能家電、家具及建筑裝飾裝修材料、服裝鞋帽及家用紡織品、交通用具及相關產品等與人民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產品,靠實屬地監管責任,基層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經營者建立健全并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把好進貨關,不購進、不銷售來源不明的、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假冒偽劣商品,從源頭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
6.依法嚴厲打擊產品質量違法行為。加大生產源頭治理力度,深入開展重點產品、重點行業、重點地區和重點市場質量執法,加強執法協作,建立健全處置重大質量違法突發案件快速反應機制和執法聯動機制,加強行業性、區域性產品質量問題集中整治,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7.加強質量輿論宣傳。深入開展全國“質量月”、“3·15”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質量安全“三進”等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群眾性質量活動,深入企業、機關、社區、鄉村普及質量基礎知識。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大力宣傳質量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質量管理先進典型。加強質量輿論監督,加大對質量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懾質量違法行為。充分發揮12315等投訴熱線的作用,暢通質量投訴和消費維權渠道。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質量輿論宣傳的主渠道作用,引導各類媒體客觀發布質量問題信息。
三、突出重點,充分發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作用
以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影響國計民生的重要工業產品以及消費者、有關組織反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為重點,組織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
8.科學制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劃。緊緊圍繞全市產業結構布局特點,聚焦日用及紡織品、建筑和裝飾裝修材料、農業生產資料、機械及安防產品、電工及材料產品、食品相關產品等6方面重點產品,科學制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劃,全年計劃監督抽查100批次。
9.規范工業品產品監督抽查行為。嚴格按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8號)的規定,落實監督抽查的組織、抽樣、檢驗、異議處理、結果處理等項工作。結合監督抽查計劃,加大對承檢機構的檢驗程序、行為規范以及完成情況等內容的隨機檢查力度,督促檢驗機構規范工作程序,確保檢驗抽查工作合法、檢驗結果準確可靠。
10.依法開展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的后處理。按照《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做好不合格產品生產、經銷企業后處理工作,督促不合格產品生產、經銷企業積極落實整改,強化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按要求時限做好企業整改及復查工作。
11.科學運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突出抽查發現質量問題和引導消費的功能定位,及時向公眾提供消費品質量安全信息服務,及時向政府相關部門通報抽查結果。依法落實公告、曝光、整改、處罰和約談等后處理措施,加大對不合格企業的日常檢查、突擊檢查及整改復查的頻次。采取集中整治、質量分析以及集體約談等方式,督促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企業自覺落實主體責任。
四、嚴守底線,持續加大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力度
以“四個最嚴”為標準,通過監督抽檢等技術手段,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為守牢兜住食品安全底線發揮技術保障作用。
12.加大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力度。根據總局和省局食品抽檢監測總體計劃和《市食安辦、市市場監督局關于印發蘭州市2021年食品安全抽檢計劃的通知》要求,年度抽檢地區應覆蓋市、縣區、鄉鎮和農村,其中生產環節應覆蓋重點企業、近2年發生不合格企業和小作坊;流通環節應覆蓋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小食雜店等不同業態,餐飲環節采樣應覆蓋學校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大中小型餐飲企業等不同規模的餐飲服務單位。加強對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問題多發區域、大型集體餐飲場所、農村和城鄉結合部、中小學校園以及周邊等重點區域的抽檢。2021年全市市場監管系統食品安全抽檢計劃共涉及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含現制現售食品)、專項抽檢任務3大類,共17600批次,根據年度抽檢計劃,認真制定月度抽檢安排,合理分配采樣時間和采樣量,及時組織開展抽檢工作。
13.積極開展食品快速檢測工作。以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商場超市、農貿市場、食品批發市場和批發部、小食雜店、小型餐飲、學校食堂等為重點場所,以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硝基呋喃、瘦肉精、孔雀石綠、雙氧水(過氧化氫)、硼砂、二氧化硫、吊白塊、亞硝酸鹽、重金屬、工業堿、肉類水分等為重點項目開展快速檢測。全年區縣市場監管部門完成快檢不少于36000批次,其中每臺食品快速檢測車每年檢測不少于500批次。
14.依法開展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落實總局對核查處置工作要求,工作重點由考核任務完成速度和數量向提升風險控制水平和處置工作質量轉變,確保國抽及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完成率達到100%、三個月內核查處置按時完成率達到85%以上,不合格食品立案率應不低于65%。加大對各地核查處置工作抽查力度,積極組織區縣級互查,督促核查處置工作的落實。
15.及時做好抽檢檢測信息發布及分析。毫不松懈抓好信息公布工作,按要求將監督抽檢信息全部公布。定期對不合格樣品進行統計分析,研判風險,指導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及引導公眾消費。有效利用抽檢監測的結果數據,對企業濫用復檢和異議權利進行約束。完善風險交流體系,加強與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合作以及與大型生產經營企業的風險交流,繼續做好食品安全風險解析、食品安全消費提示、第三方常態性風險交流工作。發揮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和預警交流服務公眾消費、傳播科學觀念的作用,探索抽檢信息分類公布。針對重點品種、重點項目加強抽檢監測匯總分析,捕捉食品安全風險點。
五、履職盡責,全力保障蘭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緊緊圍繞蘭州開創新時代高質量發展新局面,持續夯實高質量發展的微觀基礎,積極履職盡責,服務蘭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16.突出棉花等纖維質量安全監管。堅持問題導向,創新監管方式,引導和督促棉花生產加工企業落實國家標準,促進纖維產業提質增效,保障纖維原料供給質量。重點加大學生校服和絮用纖維制品質量監管力度,積極完善相關企業質量檔案和監管信息。
17.繼續推進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效果。加大生產、銷售環節煤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形成市縣上下一體聯動,確保煤炭抽查的范圍不減、頻次不降。加大對車用汽、柴油的監督抽查力度,重點突出城鄉結合部、郊區、農村加油站等區域,積極配合做好其他部門組織的成品油及關聯產品的監督管理工作。
18.積極開展兒童和學生用品安全守護專項行動。聚焦兒童玩具、學生文具、學生校服、塑膠跑道原材料、配裝眼鏡等5類重點產品,突出校園周邊、文具和玩具批發市場等重點區域,有效開展問題排查治理、質量專項抽查、質量安全隱患排查,切實加強兒童和學生用品質量監管力度,夯實質量安全保障線。
19.有效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強化對電線電纜、防爆電氣、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及包裝物及容器、消防產品、勞動保護用品等產品的抽查力度。加大對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產品的證后監管,督促企業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保證產品質量安全。嚴格落實總局和省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要求,以危化品、危化品包裝物及危化品車載罐體為重點,督促獲證企業開展產品質量安全隱患自查,組織對獲證企業是否保持取證條件進行排查,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對違法行為及時移交執法辦案機構查處。
20.助力化解過剩產能開展專項整治。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對建筑用鋼筋、水泥產品獲證企業開展監督檢查,督促企業保持獲證條件。繼續配合相關部門,對故意提供虛假產業政策等文件騙取許可證的企業依法撤銷資質,合力嚴防獲證企業違法生產“地條鋼”等落后產品。
21.深入開展塑料污染防治工作。按有關要求,及時關停不符合標準要求、無法整改的塑料袋生產企業,督促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要求塑料制品的行為,配合做好使用環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