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寧東市場監管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決策部署,積極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地理標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助力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商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按烈《寧夏回族自治區地理標志運營試點工作方案》(寧知規發[2021]1號),開展2021年自治區地理標志運營試點企業申報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申報單位必須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知識產權局第354號公告)規定的地理標態專用標志的合法使用人,包括: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原國家質檢總局)公音核準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生產者、經公告地理標志已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注冊人的集體底員、經公告備案的已作為證明商標注冊的地理標志的鍍許可人、經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備案的其他使用人。
二、申報要求
(一)中報領域及鞭薦名額
2021年擬在自治區重點發展的綠色食品產業、葡萄酒產業、構杞產業、奶產業、肉牛和漳羊產業等九大產業領域確定10家1自治區地理標志運營試點企業,根據目前我區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合法使用企業的區域分布,各市局可以推薦的企業數如下:銀川市6家,石嘴山市3家,吳忠市4家,固原市3,中衛市4家。
(二)中報期限
各中報單位應于4月23日前向所在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提交相關材料(申報書、試點企業工作方案)電子件和紙質體一式兩份,由各市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推薦,審核通過后于4月30日前推薦報送到自治區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經專家審核后,公示并確定自治區地理標志遠營試點企業名單。
聯系人:白熔
聯系電話:0951-5672148
聯系郵箱:nxzscqyycjc@163.com
寧夏回族自治區知識產權局
2021年3月29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決策部署,積極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地理標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助力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商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按烈《寧夏回族自治區地理標志運營試點工作方案》(寧知規發[2021]1號),開展2021年自治區地理標志運營試點企業申報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申報單位必須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知識產權局第354號公告)規定的地理標態專用標志的合法使用人,包括: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原國家質檢總局)公音核準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生產者、經公告地理標志已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注冊人的集體底員、經公告備案的已作為證明商標注冊的地理標志的鍍許可人、經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備案的其他使用人。
二、申報要求
(一)中報領域及鞭薦名額
2021年擬在自治區重點發展的綠色食品產業、葡萄酒產業、構杞產業、奶產業、肉牛和漳羊產業等九大產業領域確定10家1自治區地理標志運營試點企業,根據目前我區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合法使用企業的區域分布,各市局可以推薦的企業數如下:銀川市6家,石嘴山市3家,吳忠市4家,固原市3,中衛市4家。
(二)中報期限
各中報單位應于4月23日前向所在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提交相關材料(申報書、試點企業工作方案)電子件和紙質體一式兩份,由各市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推薦,審核通過后于4月30日前推薦報送到自治區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經專家審核后,公示并確定自治區地理標志遠營試點企業名單。
聯系人:白熔
聯系電話:0951-5672148
聯系郵箱:nxzscqyycjc@163.com
寧夏回族自治區知識產權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