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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停止跨省調運生豬加強分區防控措施的通告 (瓊農規〔2021〕3號)

   2021-04-01 585
核心提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的決策部署,按照農業農村部要求積極做好分區防控工作,加強生豬調運管理,推動由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的決策部署,按照農業農村部要求積極做好分區防控工作,加強生豬調運管理,推動由“運豬”向“運肉”轉變,減少生豬長距離跨省調運的疫病傳播風險,防止省外有關疫情傳入我省,根據《中南區生豬調運管理辦法》(試行)《動物及動物產品指定通道檢查站規范化建設指引》要求,現通告如下。
 
    一、從2021年4月1日起,停止外省肉用生豬入島。對違反本規定入島的生豬,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允許種豬(含后備母豬)、商品仔豬(30公斤以下,含30公斤)憑有效證件從秀英港、新海港、粵海鐵路南港、美蘭機場、鳳凰機場五個指定通道進島。
 
    三、省際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要強化24小時值班制度,嚴格查物驗證。各市縣農業農村和農業綜合執法部門要深入開展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嚴防省外生豬非法輸入我省,嚴厲懲處違法違規調運和違法屠宰行為。
 
    四、嚴格按程序報告疫情。各市縣要認真開展疫情監測,發動村級防疫員加強巡查,把握疫情動態。疫情報告程序必須嚴格按照《非洲豬瘟疫情應急實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開展,嚴禁隱瞞、漏報疫情。
 
    五、加快推進分區防控。各市縣要加快推進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分區防控,按照防疫優先、保供為要的總體要求,抓好各項措施落地和創新提升,統籌做好動物防疫、生豬調運監管和產銷銜接等工作。嚴格落實各部門管控責任,對宣傳到位,措施落實,防住疫情的單位和個人要通報表揚,對宣傳不到位、管控不力、引發重大疫情的要嚴肅問責。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違法違規調運生豬入島行為的,應當及時舉報。舉報電話:0898-68621956,0898-65371454。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
 
    2021年3月31日
 
    (此件主動公開)


 
地區: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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