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場監管局機關各科室、直屬各單位:
現將《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傳月活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與政策法規科聯系。
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1日
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傳月活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廣大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對疫情防控法律知識和政策措施的認知,保障我市市場監管領域疫情防控工作順利有序開展,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按照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部署,并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宣傳時間
2020年1月31日開始至2月29日。
二、宣傳內容
(一)重點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廣東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以及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政策文件、重要指示、工作指引等。
(二)市場監管領域相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廣東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廣東省家禽經營管理辦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
(三)重點宣傳領域和內容。
1.農貿市場:重點宣傳涉及野生動物保護和家禽經營的法律法規,宣傳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知識、活禽交易市場“1110”制度、食品安全索票索證制度等。
2.餐飲服務單位:重點宣傳涉及野生動物保護的法律法規,宣傳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知識、食品安全索票索證制度等。
3.藥店和藥品、醫療器械生產廠家:重點宣傳涉及價格、廣告、不正當競爭方面的法律法規,宣傳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知識等。
三、宣傳形式
(一)全員學法。通過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等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傳達學習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研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會議精神,以及學習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防控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充分利用電子政務工作平臺、辦公自動化系統、政務交流平臺、工作短信、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開展疫情防控和市場監管法治宣傳,明確本部門有關疫情防控的法定職責和權限以及相關工作人員隱瞞、緩報、謊報疫情的法律責任,增強全員法治意識。
(二)社會普法。充分利用局機關大樓電子顯示屏、宣傳欄、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微博等非聚集形式開展疫情防控法治宣傳;結合市場監管需要,在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過程中通過適當的方式張貼、派發、宣傳疫情防控知識和市場監管法律法規單張資料,宣傳哄抬物價、惡意囤積相關商品、欺騙消費者等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形成全民防控意識。
四、相關要求
(一)各單位開展疫情防控宣傳活動要注意發揮媒體和網絡宣傳的作用,盡可能減少面對面接觸式宣傳活動和入戶走訪宣傳,以防工作人員感染后造成病毒進一步擴散。
(二)各單位開展疫情防控法治宣傳工作情況以及在活動中印發的文件和形成的圖片、信息等資料,請及時報送江門市局政策法規科(“江門市局內網/政策法規科/疫情防控法治宣傳”文件夾)。
附件下載:
江市監法〔2020〕29號_關于印發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傳月活動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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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1日
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傳月活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廣大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對疫情防控法律知識和政策措施的認知,保障我市市場監管領域疫情防控工作順利有序開展,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按照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部署,并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宣傳時間
2020年1月31日開始至2月29日。
二、宣傳內容
(一)重點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廣東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以及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政策文件、重要指示、工作指引等。
(二)市場監管領域相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廣東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廣東省家禽經營管理辦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
(三)重點宣傳領域和內容。
1.農貿市場:重點宣傳涉及野生動物保護和家禽經營的法律法規,宣傳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知識、活禽交易市場“1110”制度、食品安全索票索證制度等。
2.餐飲服務單位:重點宣傳涉及野生動物保護的法律法規,宣傳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知識、食品安全索票索證制度等。
3.藥店和藥品、醫療器械生產廠家:重點宣傳涉及價格、廣告、不正當競爭方面的法律法規,宣傳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知識等。
三、宣傳形式
(一)全員學法。通過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等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傳達學習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研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會議精神,以及學習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防控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充分利用電子政務工作平臺、辦公自動化系統、政務交流平臺、工作短信、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開展疫情防控和市場監管法治宣傳,明確本部門有關疫情防控的法定職責和權限以及相關工作人員隱瞞、緩報、謊報疫情的法律責任,增強全員法治意識。
(二)社會普法。充分利用局機關大樓電子顯示屏、宣傳欄、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微博等非聚集形式開展疫情防控法治宣傳;結合市場監管需要,在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過程中通過適當的方式張貼、派發、宣傳疫情防控知識和市場監管法律法規單張資料,宣傳哄抬物價、惡意囤積相關商品、欺騙消費者等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形成全民防控意識。
四、相關要求
(一)各單位開展疫情防控宣傳活動要注意發揮媒體和網絡宣傳的作用,盡可能減少面對面接觸式宣傳活動和入戶走訪宣傳,以防工作人員感染后造成病毒進一步擴散。
(二)各單位開展疫情防控法治宣傳工作情況以及在活動中印發的文件和形成的圖片、信息等資料,請及時報送江門市局政策法規科(“江門市局內網/政策法規科/疫情防控法治宣傳”文件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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