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市場監管局,省局各處室、各相關事業單位:
根據《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通知》(鄂市監發〔2019〕95號)要求,省市場監管局現下達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計劃。
一、抽查時限及對象
年度雙隨機抽查計劃須于當年12月中旬前完成。抽查對象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登記注冊且存續的市場主體,以及其他主體和客體對象。
二、抽查層級及方式
省局相關業務處室、直屬單位和省知識產權局對照《湖北省市場監管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一版)》,結合監管工作需求,確定了各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實施抽查的事項、比例和對象等內容,并對檢查對象和檢查方式相近的計劃予以合并,形成了2021年度省局部署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詳見附件)。
三、相關要求
一是加強統籌指導。省局各有關處室、單位要加強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確保年度計劃100%完成。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發起檢查任務,要及時將實施方案或通知送同級信用處(科)備案,并以此作為在省級“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中發起檢查任務和任務完成情況考核的依據。二是監管履職到位。全年組織實施的雙隨機抽查任務做到市場監管部門隨機抽查事項的全覆蓋,檢查不走過場、監管不留死角。三是確保完成目標任務。即不低于3%的企業抽查比例、不低于0.3%的個體工商戶抽查比例、不低于0.3%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抽查比例;同時,要盡量保持抽查任務分布的均衡性,防止為完成年度任務出現年底前的“批發式”突擊檢查。四是突出監管精準性。要以重大風險防范、整治工作要求和本地市場狀況,根據市場主體信用風險分類情況和本地實際工作情況,科學、合理確定抽查行業、抽查區域及抽查比例,提升對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監測能力,進而提高監管的有效性,而不應追求過高的抽查完成比例。五是分級制定年度抽查計劃。各地要結合監管實際,在認領省局部署抽查計劃基礎上,按年度目標任務制定本級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并于1月15日前報省局信用監管處備案,同時要及時通過本部門門戶網站等平臺公示,并落實抽查計劃的動態調整機制。
各地在計劃制定及執行過程中如有疑問,請及時聯系省局對應業務機構或信用處,省局將適時對檢查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通報。
附件:
2021年度省局部署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表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
根據《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通知》(鄂市監發〔2019〕95號)要求,省市場監管局現下達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計劃。
一、抽查時限及對象
年度雙隨機抽查計劃須于當年12月中旬前完成。抽查對象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登記注冊且存續的市場主體,以及其他主體和客體對象。
二、抽查層級及方式
省局相關業務處室、直屬單位和省知識產權局對照《湖北省市場監管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一版)》,結合監管工作需求,確定了各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實施抽查的事項、比例和對象等內容,并對檢查對象和檢查方式相近的計劃予以合并,形成了2021年度省局部署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詳見附件)。
三、相關要求
一是加強統籌指導。省局各有關處室、單位要加強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確保年度計劃100%完成。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發起檢查任務,要及時將實施方案或通知送同級信用處(科)備案,并以此作為在省級“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中發起檢查任務和任務完成情況考核的依據。二是監管履職到位。全年組織實施的雙隨機抽查任務做到市場監管部門隨機抽查事項的全覆蓋,檢查不走過場、監管不留死角。三是確保完成目標任務。即不低于3%的企業抽查比例、不低于0.3%的個體工商戶抽查比例、不低于0.3%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抽查比例;同時,要盡量保持抽查任務分布的均衡性,防止為完成年度任務出現年底前的“批發式”突擊檢查。四是突出監管精準性。要以重大風險防范、整治工作要求和本地市場狀況,根據市場主體信用風險分類情況和本地實際工作情況,科學、合理確定抽查行業、抽查區域及抽查比例,提升對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監測能力,進而提高監管的有效性,而不應追求過高的抽查完成比例。五是分級制定年度抽查計劃。各地要結合監管實際,在認領省局部署抽查計劃基礎上,按年度目標任務制定本級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并于1月15日前報省局信用監管處備案,同時要及時通過本部門門戶網站等平臺公示,并落實抽查計劃的動態調整機制。
各地在計劃制定及執行過程中如有疑問,請及時聯系省局對應業務機構或信用處,省局將適時對檢查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通報。
附件: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