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商務、宣傳、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公安、規劃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城管、交通、文化旅游、國資、市場監管、金融監管、藥監、稅務、人行重慶營管部、銀保監、煙草主管部門:
便利店是指具有固定經營門店,采取自選方式,以銷售食品和日用品為主,可搭載餐飲服務、生活繳費、打印復印等便民服務的零售業態。品牌連鎖便利店是指企業采取統一形象標識、統一門店管理、統一設施配置、統一服務標準、統一商品采購、統一物流配送,以直營或加盟方式開展經營的便利店。發展品牌連鎖便利店是一項民生工程,對于促進消費升級,提振城市消費,更好滿足居民便利消費、品質消費需求具有重要作用。為深入貫徹落實《商務部等13部門關于推動品牌連鎖便利店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商流通函〔2019〕696號)、《商務部辦公廳關于開展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三年行動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0〕281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通知》(渝府辦發〔2020〕2號)精神,落實市政府關于加快推動小店經濟發展相關要求,進一步健全城鄉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織密便民消費服務網絡,提高便民服務質量,促進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現就開展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三年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營造良好政治生態的重要指示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新發展理念,充分發揮市場主導、政府引導作用,聚焦影響便利店發展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完善工作機制和支持政策,通過“新建一批、加盟一批、提升一批”,加快推進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智能化發展,進一步提高便民服務水平,助力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推動相結合。充分發揮品牌連鎖企業、商貿分銷企業、大型電商平臺的市場主體作用,加快門店布局和傳統小店整合,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發揮政府在商業網點規劃、營商環境優化、跨區域對接平臺建設等方面的作用,加強對便利店發展的配套政策支持,優化營商環境。
堅持典型引領與全面推進相結合。認真學習借鑒先進城市推進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經驗做法,總結區縣、企業的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圍內進行復制推廣,全面推進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工作。
堅持創新發展與協同推進相結合。鼓勵便利店企業創新經營模式,提升品牌化、連鎖化、智能化水平。充分發揮政府、協會、企業等各方面作用,加強橫向協同、縱向聯動,共同推進便利店發展。
三、工作目標
到2022年,全市品牌連鎖便利店總量達到7000家以上,銷售額累計增長超過50%,連鎖便利店24小時營業門店的比例不低于30%(含無人零售店、智能柜)。便利店空間布局趨于合理,服務種類更加豐富,服務品質有效提升,成為服務民生、便利生活、提振消費的重要載體。
四、主要任務
(一)加強全域化布局
1.強化網點配置規劃。將品牌連鎖便利店納入城市公共服務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圍繞打造“一刻鐘便民生活服務圈”目標,完善便利店網點配置。綜合考慮便利店等社區商業設施建設需求,在用地和空間上予以保障。各區縣可結合實際條件,將品牌連鎖便利店納入地方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范圍。(責任單位:規劃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國資、商務部門)
2.優化區域網點布局。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社區服務提升,支持品牌連鎖企業在主城老舊小區、背街小巷、公(廉)租房等“盲點”區域加大門店建設力度,補齊消費短板。立足小區及周邊實際條件力爭新建或改造一批集養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潔、便民市場、便利店、郵政快遞末端綜合服務站等社區專項服務設施于一體的社區便民服務中心。加強對核心商業區等“熱點”密集區域的規劃指導,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租金調控,推動企業減少同質化競爭、實現錯位發展。在步行街、廣場等有條件的地區探索發展移動便利店、廂式智能便利店等非固定便民商業設施。鼓勵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由中心城區向小城鎮及農村拓展,便利城鄉居民消費。(責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規劃自然資源、商務部門)
3.多渠道增加網點資源。鼓勵企事業單位開放臨街房屋、辦公用房、倉庫等空間資源,支持便利店拓域發展。推動商圈、商業街、社區、高校、體育場館、醫院、景區、公園、商業樓宇、產業園區、科技園區、交通站點、高速公路服務區、加油站等公共服務場所,向品牌連鎖便利店開放門店資源,提升公共服務場所消費便利化水平。探索利用人防工程等合理開發地下空間用于開設便利店。(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規劃自然資源、城市管理、交通、商務、文化旅游部門)
(二)推動品牌化發展
4.加強品牌企業培育引進。積極引進國際國內知名品牌便利店,在選址入駐、證照辦理等方面提供優先保障。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統一設置代表企業特色的標識牌匾,提升品牌認知度。鼓勵企業加強與知名文娛品牌合作,發展集文化服務和便民服務等功能于一體的“書店+便利店”模式,建設文化主題便利店。鼓勵在設計、裝修、文化、服務等方面突出特色,打造特色鮮明的主題便利店,提高品牌消費的人性化和舒適度。鼓勵開展文明創建、優質服務創建等活動,打造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加大對企業品牌及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為企業依法維權提供支持。(責任單位:宣傳、商務、文化旅游部門)
5.優化品牌商品供給。鼓勵有條件的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發展自有品牌商品,開發差異化、個性化、特色化商品和地方特色食品,提高自有品牌商品經營比重。鼓勵便利店企業開發自有品牌商品,自建鮮食工廠,或與餐飲企業、食品工廠聯合開發,發展食品、生鮮產品生產基地,增加適應便利消費需求的半成品、短期保質期冷鏈食品,提供簡餐、飲品等現場制售服務。鼓勵新建、擴建為連鎖便利店等企業提供主食、副食、調料等服務的食品生產基地、鮮食工廠、烘焙廠等,并給予適當用地支持。鼓勵制造企業生產適合便利店銷售的小包裝、小容量商品,豐富商品種類。鼓勵發展生鮮便利店,豐富便利店“菜籃子”功能,滿足居民就近購菜需求。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采購、銷售重慶特色農副產品、扶貧產品,助力脫貧攻堅,促進鄉村振興。(責任單位:規劃自然資源、經濟和信息化、商務、市場監管部門)
6.打造綠色消費環境。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進行節能設備改造,加強節能降耗管理,落實垃圾分類要求,加大綠色商品采購,擴大綠色商品銷售,倡導綠色消費行為,倡議居民減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廣使用環保布袋、紙袋等非塑料制品和可降解購物袋,打造綠色商店、無廢商店,推動綠色循環消費發展。(責任單位:商務部門)
(三)推動智能化運營
7.加快門店數字化改造。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應用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推廣自助結算、掃碼支付、刷臉支付等移動支付技術,采用數字貨架、電子標簽、無線射頻等商品管理技術,提升門店智能化服務水平。支持企業整合連鎖門店資源與在線流量資源,通過自建線上系統、會員體系,或加強與線上平臺企業合作,大力推進連鎖便利店O2O模式、供應鏈模式,發展網絡營銷、社區團購、店倉一體、網訂店取、即時配送等新興消費模式,優化線上線下服務。(責任單位:商務部門)
8.提高智慧化運營能力。鼓勵企業運用大數據、云計算和人工智能等技術,推動供應鏈節點數字化互聯互通,建立以大數據驅動商品采購、庫存管理、銷售預測、訂單管理等全過程高效協同的智慧供應鏈,提高運營效率。引導企業運用智能算法進行門店選址,提高選址科學性和精準性。鼓勵企業運用遠程視頻等信息技術,加強對連鎖門店尤其是加盟店的統一管理,提升管理效能。(責任單位:商務部門)
(四)提高便利化水平
9.支持拓展服務范圍。支持便利店搭載繳費充值、書報經營、打印復印、代扣代繳、代收代發、養老家政、廢舊商品回收、福利彩票及銀行自助機具等便民生活服務項目。具備條件的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從事書報刊發行業務實行“總部審批、單店備案”。鼓勵在品牌連鎖便利店設置可以辦理繳納供水、燃氣、供電、教育等業務的政務服務終端設備和系統,提高居民辦理便利度。鼓勵有條件的便利店設置就餐、休閑區域(室內),豐富服務功能。引導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增加提供免費WiFi、熱水、衛生間等公益服務。推動便利店與公安部門合作,增強報警服務功能。(責任單位:商務、公安、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市場監管、銀保監部門)
10.鼓勵開展促銷活動。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參加各類消費促進活動,利用線上線下平臺,開展打折促銷、到店返禮等優惠活動,拓展消費市場。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結合自身實際,自主開展各類消費促進活動。(責任單位:商務、城市管理部門)
11.鼓勵延長營業時間。鼓勵在居民小區、公園、地鐵、醫院、廣場等公共服務場所布局發展無人便利店、智能零售柜等24小時便民零售終端,鼓勵有條件的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延長營業時間并開設24小時營業便利店,提高居民消費便利度和活躍度。(責任單位:城市管理、交通、商務、文化旅游部門)
(五)促進融合化發展
12.推動渠道拓展融合。鼓勵連鎖便利店企業與國際國內大型商業企業開展品牌授權經營合作,發揮龍頭引領作用,助推跨區或拓展便利店網絡。鼓勵商貿分銷企業、電商平臺等完善品牌授權認證體系,開放渠道資源,對老舊便利店、夫妻店、小商店等傳統店進行改造提升,成為供應鏈驅動型的連鎖便利店,在供貨配送、營銷推廣、品牌標識、信息化系統管理等方面提供統一服務,提升集約化水平。(責任單位:商務、市場監管部門)
13.推動物流配送高效協同。支持連鎖便利店企業自建或采用專業化第三方物流服務,加強與在線零售、超市等其他零售業態的物流配送協同,實施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建設集約、高效、智慧的物流配送體系。鼓勵品牌連鎖便利店發展綠色物流,對納入城市配送體系建設的物流車輛,給予通行便利保障優先通行,確保涉及市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商品及時配送。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城鄉全程冷鏈配送系統,深入推進城鄉高效配送專項行動和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提高城鄉配送效率。支持設立為便利店服務的倉儲配送中心和前置倉,縮短物流配送半徑,提高物流配送效率。(責任單位:商務、公安、交通部門)
14.加強人才引進培養。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加強特許經營體系建設,積極吸收大學生、退役軍人加盟創業,發展多店加盟、內部加盟,創新加盟方式。加大便利店等連鎖零售專業人才培養力度,發揮好行業協會、龍頭企業、職業院校等多方作用,支持開展校企合作,開設便利店等零售專項課程,增強行業發展內生動力。(責任單位:商務、市場監管部門)
(六)優化良好營商環境
15.簡化證照辦理。放寬品牌連鎖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要求,對符合條件的品牌連鎖企業實行“一照多址”登記。推行連鎖企業食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制,符合條件的連鎖企業,其新開業直營門店免于現場核查直接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責任單位:市場監管部門)
16.簡化食品經營許可條件。開通食品經營許可快速通道,對連鎖便利行業僅從事預包裝食品銷售等經營項目,以及食品經營許可變更、延續、補辦等不改變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和布局的,不再進行現場核查。對申請現場制售類經營項目的,壓縮現場審查時間,從提交完整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頒發食品經營許可證。對統一辦理登記手續的品牌連鎖便利店,如統一搭載便民服務項目,由企業總部統一辦理經營范圍增項,各分店不再辦理。允許符合條件的品牌連鎖企業新開業直營門店實行“告知承諾制”,免于現場核查,直接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責任單位:市場監管部門)
17.簡化藥品經營審批手續。品牌連鎖便利店可按有關標準申請零售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申請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的,可由企業總部統一配備質量管理人員。各區縣要簡化有關審批流程和申請材料,縮短審批時間,提高辦理效率,降低企業制度化成本。(責任單位:藥監部門)
18.簡化煙草經營審批手續。實行許可證網上申請、審批。簡化申請材料,網上申請后只需提交申請表和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圖片。連鎖便利店企業多店辦證,重復性的材料只需向同一辦證機關提交一次。連鎖便利店辦證審批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對規模較大(連鎖門店數總數50家以上)的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辦證實行告知承諾制??s短入網訪銷配送期限,自領證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實現首次訂貨,在訂貨后最近的送貨周期安排送貨。按照同等條件下“就高不就低”原則,合理確定連鎖便利店初始檔位,對入網時自愿實時共享煙草銷售明細數據的可在初始檔位上調高一檔,在此基礎上實時共享數據且采用網上配貨訂購卷煙的連鎖便利店,可按規則適當上浮限量投放卷煙的數量。(責任單位:市場監管、煙草專賣部門)
19.壓減規范執法檢查。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壓減和規范消防、環保、食品安全等現場檢查和核查。對連鎖便利店企業日常監管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減輕企業迎檢負擔。(責任單位:商務、市場監管部門)
20.推動降低企業成本費用。全面推動落實工商用電同價政策,推動實行“一戶一表”,加大轉供電價格監管力度,確保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紅利傳導到終端用戶。(責任單位:發展改革、市場監管、經濟信息部門)
21.落實稅收優惠。2021年12月31日前,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的屬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便利店,免征增值稅。2021年12月31日前,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責任單位:稅務部門)
22.強化金融扶持。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滿足條件的便利店提供貸款擔保支持。支持保險機構積極開展針對便利店經營風險的保險業務。鼓勵金融機構與供應鏈核心企業、電商平臺合作,依法依規為便利店提供信用貸款,提供訂單、倉單、應收賬款融資等供應鏈金融產品,研發適合便利店輕資產特點的普惠型金融產品。引導商業銀行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改進授信審批和風控模型,提升融資需求響應效率,提高便利店“敢貸、愿貸”積極性。(責任單位:金融監管、人行重慶營管部、銀保監部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市商務委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建立溝通協作機制,合力推進全市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發展。建立完善與行業協會、便利店龍頭企業、大型電商平臺的工作聯系機制,及時聽取企業意見建議,積極協調解決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共同推進全市品牌連鎖便利店發展。各區縣(自治縣)、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本區縣相關部門,研究制定本區縣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發展工作方案,出臺配套措施,強化保障服務,形成工作合力,為促進便利店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二)加大資金支持。在商務、大數據、扶貧等財政專項發展資金中安排資金,對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智能化、融合化發展項目擇優予以適當資金補助,對有關示范創建項目予以適當資金獎勵。
(三)加強監測服務。各區縣商務、市場監管、稅務、煙草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共享互通便利店登記、注冊、備案等信息,建立轄區品牌連鎖便利店經營企業名錄,合力做好本地便利店發展情況的監測服務工作,將直營連鎖門店數量2家以上或特許經營備案的品牌連鎖便利店經營企業納入重點監測服務范圍,填寫《重慶市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發展情況表》(附件1)和《重慶市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名錄》(附件2),于2020年11月30日前報市商務委,之后每季度結束后7天內報送(聯系人:李海波,電話:62663239,郵箱: cqswwxfc@163.com)。
(四)加強監督管理。各區縣、行業協會、相關企業要加強監督管理,指導、督促便利店經營企業嚴格遵守食品、藥品、消防安全及特許經營管理等法律法規,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管理,誠信經營、優質服務,維護好連鎖便利店品牌形象,切實為市民提供放心、便利、便捷的服務。
附件:
1.重慶市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發展情況表.docx
2.重慶市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名錄.docx
重慶市商務委員會 中共重慶市委宣傳部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重慶市公安局 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重慶市城市管理局
重慶市交通局 重慶市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重慶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 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
重慶市煙草專賣局
2020年11月6日
便利店是指具有固定經營門店,采取自選方式,以銷售食品和日用品為主,可搭載餐飲服務、生活繳費、打印復印等便民服務的零售業態。品牌連鎖便利店是指企業采取統一形象標識、統一門店管理、統一設施配置、統一服務標準、統一商品采購、統一物流配送,以直營或加盟方式開展經營的便利店。發展品牌連鎖便利店是一項民生工程,對于促進消費升級,提振城市消費,更好滿足居民便利消費、品質消費需求具有重要作用。為深入貫徹落實《商務部等13部門關于推動品牌連鎖便利店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商流通函〔2019〕696號)、《商務部辦公廳關于開展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三年行動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0〕281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通知》(渝府辦發〔2020〕2號)精神,落實市政府關于加快推動小店經濟發展相關要求,進一步健全城鄉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織密便民消費服務網絡,提高便民服務質量,促進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現就開展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三年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營造良好政治生態的重要指示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新發展理念,充分發揮市場主導、政府引導作用,聚焦影響便利店發展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完善工作機制和支持政策,通過“新建一批、加盟一批、提升一批”,加快推進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智能化發展,進一步提高便民服務水平,助力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推動相結合。充分發揮品牌連鎖企業、商貿分銷企業、大型電商平臺的市場主體作用,加快門店布局和傳統小店整合,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發揮政府在商業網點規劃、營商環境優化、跨區域對接平臺建設等方面的作用,加強對便利店發展的配套政策支持,優化營商環境。
堅持典型引領與全面推進相結合。認真學習借鑒先進城市推進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經驗做法,總結區縣、企業的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圍內進行復制推廣,全面推進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工作。
堅持創新發展與協同推進相結合。鼓勵便利店企業創新經營模式,提升品牌化、連鎖化、智能化水平。充分發揮政府、協會、企業等各方面作用,加強橫向協同、縱向聯動,共同推進便利店發展。
三、工作目標
到2022年,全市品牌連鎖便利店總量達到7000家以上,銷售額累計增長超過50%,連鎖便利店24小時營業門店的比例不低于30%(含無人零售店、智能柜)。便利店空間布局趨于合理,服務種類更加豐富,服務品質有效提升,成為服務民生、便利生活、提振消費的重要載體。
四、主要任務
(一)加強全域化布局
1.強化網點配置規劃。將品牌連鎖便利店納入城市公共服務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圍繞打造“一刻鐘便民生活服務圈”目標,完善便利店網點配置。綜合考慮便利店等社區商業設施建設需求,在用地和空間上予以保障。各區縣可結合實際條件,將品牌連鎖便利店納入地方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范圍。(責任單位:規劃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國資、商務部門)
2.優化區域網點布局。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社區服務提升,支持品牌連鎖企業在主城老舊小區、背街小巷、公(廉)租房等“盲點”區域加大門店建設力度,補齊消費短板。立足小區及周邊實際條件力爭新建或改造一批集養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潔、便民市場、便利店、郵政快遞末端綜合服務站等社區專項服務設施于一體的社區便民服務中心。加強對核心商業區等“熱點”密集區域的規劃指導,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租金調控,推動企業減少同質化競爭、實現錯位發展。在步行街、廣場等有條件的地區探索發展移動便利店、廂式智能便利店等非固定便民商業設施。鼓勵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由中心城區向小城鎮及農村拓展,便利城鄉居民消費。(責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規劃自然資源、商務部門)
3.多渠道增加網點資源。鼓勵企事業單位開放臨街房屋、辦公用房、倉庫等空間資源,支持便利店拓域發展。推動商圈、商業街、社區、高校、體育場館、醫院、景區、公園、商業樓宇、產業園區、科技園區、交通站點、高速公路服務區、加油站等公共服務場所,向品牌連鎖便利店開放門店資源,提升公共服務場所消費便利化水平。探索利用人防工程等合理開發地下空間用于開設便利店。(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規劃自然資源、城市管理、交通、商務、文化旅游部門)
(二)推動品牌化發展
4.加強品牌企業培育引進。積極引進國際國內知名品牌便利店,在選址入駐、證照辦理等方面提供優先保障。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統一設置代表企業特色的標識牌匾,提升品牌認知度。鼓勵企業加強與知名文娛品牌合作,發展集文化服務和便民服務等功能于一體的“書店+便利店”模式,建設文化主題便利店。鼓勵在設計、裝修、文化、服務等方面突出特色,打造特色鮮明的主題便利店,提高品牌消費的人性化和舒適度。鼓勵開展文明創建、優質服務創建等活動,打造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加大對企業品牌及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為企業依法維權提供支持。(責任單位:宣傳、商務、文化旅游部門)
5.優化品牌商品供給。鼓勵有條件的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發展自有品牌商品,開發差異化、個性化、特色化商品和地方特色食品,提高自有品牌商品經營比重。鼓勵便利店企業開發自有品牌商品,自建鮮食工廠,或與餐飲企業、食品工廠聯合開發,發展食品、生鮮產品生產基地,增加適應便利消費需求的半成品、短期保質期冷鏈食品,提供簡餐、飲品等現場制售服務。鼓勵新建、擴建為連鎖便利店等企業提供主食、副食、調料等服務的食品生產基地、鮮食工廠、烘焙廠等,并給予適當用地支持。鼓勵制造企業生產適合便利店銷售的小包裝、小容量商品,豐富商品種類。鼓勵發展生鮮便利店,豐富便利店“菜籃子”功能,滿足居民就近購菜需求。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采購、銷售重慶特色農副產品、扶貧產品,助力脫貧攻堅,促進鄉村振興。(責任單位:規劃自然資源、經濟和信息化、商務、市場監管部門)
6.打造綠色消費環境。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進行節能設備改造,加強節能降耗管理,落實垃圾分類要求,加大綠色商品采購,擴大綠色商品銷售,倡導綠色消費行為,倡議居民減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廣使用環保布袋、紙袋等非塑料制品和可降解購物袋,打造綠色商店、無廢商店,推動綠色循環消費發展。(責任單位:商務部門)
(三)推動智能化運營
7.加快門店數字化改造。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應用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推廣自助結算、掃碼支付、刷臉支付等移動支付技術,采用數字貨架、電子標簽、無線射頻等商品管理技術,提升門店智能化服務水平。支持企業整合連鎖門店資源與在線流量資源,通過自建線上系統、會員體系,或加強與線上平臺企業合作,大力推進連鎖便利店O2O模式、供應鏈模式,發展網絡營銷、社區團購、店倉一體、網訂店取、即時配送等新興消費模式,優化線上線下服務。(責任單位:商務部門)
8.提高智慧化運營能力。鼓勵企業運用大數據、云計算和人工智能等技術,推動供應鏈節點數字化互聯互通,建立以大數據驅動商品采購、庫存管理、銷售預測、訂單管理等全過程高效協同的智慧供應鏈,提高運營效率。引導企業運用智能算法進行門店選址,提高選址科學性和精準性。鼓勵企業運用遠程視頻等信息技術,加強對連鎖門店尤其是加盟店的統一管理,提升管理效能。(責任單位:商務部門)
(四)提高便利化水平
9.支持拓展服務范圍。支持便利店搭載繳費充值、書報經營、打印復印、代扣代繳、代收代發、養老家政、廢舊商品回收、福利彩票及銀行自助機具等便民生活服務項目。具備條件的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從事書報刊發行業務實行“總部審批、單店備案”。鼓勵在品牌連鎖便利店設置可以辦理繳納供水、燃氣、供電、教育等業務的政務服務終端設備和系統,提高居民辦理便利度。鼓勵有條件的便利店設置就餐、休閑區域(室內),豐富服務功能。引導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增加提供免費WiFi、熱水、衛生間等公益服務。推動便利店與公安部門合作,增強報警服務功能。(責任單位:商務、公安、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市場監管、銀保監部門)
10.鼓勵開展促銷活動。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參加各類消費促進活動,利用線上線下平臺,開展打折促銷、到店返禮等優惠活動,拓展消費市場。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結合自身實際,自主開展各類消費促進活動。(責任單位:商務、城市管理部門)
11.鼓勵延長營業時間。鼓勵在居民小區、公園、地鐵、醫院、廣場等公共服務場所布局發展無人便利店、智能零售柜等24小時便民零售終端,鼓勵有條件的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延長營業時間并開設24小時營業便利店,提高居民消費便利度和活躍度。(責任單位:城市管理、交通、商務、文化旅游部門)
(五)促進融合化發展
12.推動渠道拓展融合。鼓勵連鎖便利店企業與國際國內大型商業企業開展品牌授權經營合作,發揮龍頭引領作用,助推跨區或拓展便利店網絡。鼓勵商貿分銷企業、電商平臺等完善品牌授權認證體系,開放渠道資源,對老舊便利店、夫妻店、小商店等傳統店進行改造提升,成為供應鏈驅動型的連鎖便利店,在供貨配送、營銷推廣、品牌標識、信息化系統管理等方面提供統一服務,提升集約化水平。(責任單位:商務、市場監管部門)
13.推動物流配送高效協同。支持連鎖便利店企業自建或采用專業化第三方物流服務,加強與在線零售、超市等其他零售業態的物流配送協同,實施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建設集約、高效、智慧的物流配送體系。鼓勵品牌連鎖便利店發展綠色物流,對納入城市配送體系建設的物流車輛,給予通行便利保障優先通行,確保涉及市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商品及時配送。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城鄉全程冷鏈配送系統,深入推進城鄉高效配送專項行動和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提高城鄉配送效率。支持設立為便利店服務的倉儲配送中心和前置倉,縮短物流配送半徑,提高物流配送效率。(責任單位:商務、公安、交通部門)
14.加強人才引進培養。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加強特許經營體系建設,積極吸收大學生、退役軍人加盟創業,發展多店加盟、內部加盟,創新加盟方式。加大便利店等連鎖零售專業人才培養力度,發揮好行業協會、龍頭企業、職業院校等多方作用,支持開展校企合作,開設便利店等零售專項課程,增強行業發展內生動力。(責任單位:商務、市場監管部門)
(六)優化良好營商環境
15.簡化證照辦理。放寬品牌連鎖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要求,對符合條件的品牌連鎖企業實行“一照多址”登記。推行連鎖企業食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制,符合條件的連鎖企業,其新開業直營門店免于現場核查直接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責任單位:市場監管部門)
16.簡化食品經營許可條件。開通食品經營許可快速通道,對連鎖便利行業僅從事預包裝食品銷售等經營項目,以及食品經營許可變更、延續、補辦等不改變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和布局的,不再進行現場核查。對申請現場制售類經營項目的,壓縮現場審查時間,從提交完整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頒發食品經營許可證。對統一辦理登記手續的品牌連鎖便利店,如統一搭載便民服務項目,由企業總部統一辦理經營范圍增項,各分店不再辦理。允許符合條件的品牌連鎖企業新開業直營門店實行“告知承諾制”,免于現場核查,直接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責任單位:市場監管部門)
17.簡化藥品經營審批手續。品牌連鎖便利店可按有關標準申請零售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申請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的,可由企業總部統一配備質量管理人員。各區縣要簡化有關審批流程和申請材料,縮短審批時間,提高辦理效率,降低企業制度化成本。(責任單位:藥監部門)
18.簡化煙草經營審批手續。實行許可證網上申請、審批。簡化申請材料,網上申請后只需提交申請表和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圖片。連鎖便利店企業多店辦證,重復性的材料只需向同一辦證機關提交一次。連鎖便利店辦證審批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對規模較大(連鎖門店數總數50家以上)的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辦證實行告知承諾制??s短入網訪銷配送期限,自領證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實現首次訂貨,在訂貨后最近的送貨周期安排送貨。按照同等條件下“就高不就低”原則,合理確定連鎖便利店初始檔位,對入網時自愿實時共享煙草銷售明細數據的可在初始檔位上調高一檔,在此基礎上實時共享數據且采用網上配貨訂購卷煙的連鎖便利店,可按規則適當上浮限量投放卷煙的數量。(責任單位:市場監管、煙草專賣部門)
19.壓減規范執法檢查。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壓減和規范消防、環保、食品安全等現場檢查和核查。對連鎖便利店企業日常監管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減輕企業迎檢負擔。(責任單位:商務、市場監管部門)
20.推動降低企業成本費用。全面推動落實工商用電同價政策,推動實行“一戶一表”,加大轉供電價格監管力度,確保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紅利傳導到終端用戶。(責任單位:發展改革、市場監管、經濟信息部門)
21.落實稅收優惠。2021年12月31日前,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的屬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便利店,免征增值稅。2021年12月31日前,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責任單位:稅務部門)
22.強化金融扶持。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滿足條件的便利店提供貸款擔保支持。支持保險機構積極開展針對便利店經營風險的保險業務。鼓勵金融機構與供應鏈核心企業、電商平臺合作,依法依規為便利店提供信用貸款,提供訂單、倉單、應收賬款融資等供應鏈金融產品,研發適合便利店輕資產特點的普惠型金融產品。引導商業銀行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改進授信審批和風控模型,提升融資需求響應效率,提高便利店“敢貸、愿貸”積極性。(責任單位:金融監管、人行重慶營管部、銀保監部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市商務委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建立溝通協作機制,合力推進全市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發展。建立完善與行業協會、便利店龍頭企業、大型電商平臺的工作聯系機制,及時聽取企業意見建議,積極協調解決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共同推進全市品牌連鎖便利店發展。各區縣(自治縣)、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本區縣相關部門,研究制定本區縣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發展工作方案,出臺配套措施,強化保障服務,形成工作合力,為促進便利店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二)加大資金支持。在商務、大數據、扶貧等財政專項發展資金中安排資金,對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智能化、融合化發展項目擇優予以適當資金補助,對有關示范創建項目予以適當資金獎勵。
(三)加強監測服務。各區縣商務、市場監管、稅務、煙草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共享互通便利店登記、注冊、備案等信息,建立轄區品牌連鎖便利店經營企業名錄,合力做好本地便利店發展情況的監測服務工作,將直營連鎖門店數量2家以上或特許經營備案的品牌連鎖便利店經營企業納入重點監測服務范圍,填寫《重慶市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發展情況表》(附件1)和《重慶市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名錄》(附件2),于2020年11月30日前報市商務委,之后每季度結束后7天內報送(聯系人:李海波,電話:62663239,郵箱: cqswwxfc@163.com)。
(四)加強監督管理。各區縣、行業協會、相關企業要加強監督管理,指導、督促便利店經營企業嚴格遵守食品、藥品、消防安全及特許經營管理等法律法規,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管理,誠信經營、優質服務,維護好連鎖便利店品牌形象,切實為市民提供放心、便利、便捷的服務。
附件:


重慶市商務委員會 中共重慶市委宣傳部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重慶市公安局 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重慶市城市管理局
重慶市交通局 重慶市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重慶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 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
重慶市煙草專賣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