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市局執法總隊,市特檢院,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持續提升本市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下簡稱場車)安全監管實效,切實守底線保安全,著力遏制起重機械、場車事故易發高發態勢,防范化解重特大事故風險,服務保障本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根據《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1年上海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要點〉的通知》(滬市監特種〔2021〕96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本市2021年起重機械、場車安全監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日常監督檢查,繼續開展使用環節專項治理
結合市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部署和轄區年度日常監督檢查計劃,緊扣歲末年初、高溫汛期、重大活動期間等重要時段,對物流倉儲、機械加工、租賃服務等重點行業,工業園區、碼頭港區、地下空間、觀覽景區等重點區域內在用起重機械、場車使用環節安全隱患開展專項治理(相關信息通過移動監管系統報送,內容見附件1)。對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安全教育培訓、按規程作業和設備檢驗檢查維保、檢維修發現問題整改閉環,特別是作業區域安全管理、交叉、復雜作業環境配備持證指揮人員等情況,實施重點檢查整治。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以下簡稱各區局)、市局執法總隊要針對跨監管邊界、涉多方職能、長期未解決的監管癥結問題主動探索新監管模式,并及時開展試點和經驗總結。試點和治理工作體現實效的應切實形成長效機制。
各檢驗機構要在日常檢驗工作中,落實檢驗發現重大問題報告制度,繼續做好內燃場車環保信息定期通報工作,加強與監察部門的信息報送與工作對接,全力做好技術支撐。
二、加強生產單位監管,持續提升本質質量安全水平
結合生產單位日常監督檢查,加大對轄區塔式起重機和施工升降機持證制造單位監管力度,對其持續滿足制造許可條件、質保體系運轉情況和產品(含整機和安全保護裝置)型式試驗一致性、有效性,以及評審、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等,開展重點檢查。對無證、超許可范圍開展起重機械、場車生產活動的違法行為加大執法打擊力度,對檢查發現不再滿足許可條件的生產單位或經查實通過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許可的自我聲明承諾換證單位,應及時報告市局依法依規處理。
三、推進雙重預防工作,著力防范化解重特大事故風險
按照本市特種設備雙重預防工作方案部署,加強與交通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大型企業集團合作,繼續推進港口、冶金、造船等重點行業領域大型起重機械雙重預防工作。各區局應按時梳理上報轄區上述行業中額定起重量大于等于200噸的橋式、門式起重機(以及額定起重量大于等于50噸的冶金橋式起重機)和額定起重量大于等于40噸的門座式起重機(以下簡稱大型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清單和設備清單(要求見附件2),結合前期寶山、崇明等區試點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充分發揮區局、市場所對接指導、跟蹤督促作用,全面推進以大型起重機械為重點的雙重預防工作(其中每個區實施安全管理評價的企業不少于3家,詳見附件2注釋),切實指導有關企業建立完善并嚴格落實特種設備相關隱患排查治理標準化工作機制,對已識別風險落實分級管控措施,并通過安全管理評價全面提升企業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快科技創新應用,探索提升叉車使用安全管理水平
以國家標準《工業車輛 安全監控管理系統》(GB/T 38893—2020)正式實施為契機,充分吸取本市叉車事故教訓,選取若干區在物流倉儲、裝備制造等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叉車遠程安全監控系統應用試點,通過物聯網、大數據、圖像識別等技術的精準應用,探索叉車使用環節安全智慧化監管新模式,為叉車使用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提供抓手,著力提升本市重點行業領域叉車使用安全管理水平。
五、聚焦民生熱點需求,做好做足民生領域服務保障
對接城市精細化管理要求,加快行業資源和市場監管系統科研力量融合,主動應對市民群眾出行“停車難”問題,推進智慧車庫技術預研,編制出臺地方標準《機械式停車設備用電動汽車充電系統 技術要求與檢驗規程》,按計劃開展地方標準《在用機械式停車設備主要部件報廢技術條件》項目研究。開展本市場車安全智慧化監管信息系統項目的需求調研、分析和項目申報。繼續做好雙模式無人駕駛叉車檢驗相關工作。
六、務實開展培訓宣貫,提升起重機械場車安全社會共治水平
吸取本市起重機械、場車領域歷年事故教訓,加強事故成因的剖析解讀,開展相關監察、檢驗骨干起重機械、場車典型事故分析研討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培訓。各區局、市局執法總隊應結合“3·15”、安全月、質量月、六進等宣傳平臺和微信群等聯系手段,靈活運用各種宣培形式,引導轄區起重機械、場車使用單位和市民群眾積極參與安全知識學習宣貫,全社會共同提升本市起重機械、場車安全的齊抓共管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工作協調,切實形成合力。各區局、市局執法總隊應注重發揮各級特種設備協調聯絡機制作用,加強與區應急、住建、交通、公安、生態環境等部門和有關街道、鎮的工作對接,通過部門間的有效協力協同,共同推進轄區起重機械、場車安全監管工作。
(二)加強工作創新,務實開展試點。各區局、市局執法總隊應主動對照分析轄區起重機械、場車實際安全監管情況,結合智慧監管和信用監管要求,創造條件應用現代科技或信用約束做法在關鍵監管環節、傳統監管死角等方面,實施監管模式創新并務實開展試點,力求實效。市特檢院等檢驗機構應主動發揮技術優勢,結合監察、檢驗發現的監管癥結、市民需求、效能低下等問題,通過院企合作、產學研結合等方式,做好相關課題研究并注重實用性技術研發。
(三)加強應急處置,做好服務保障。各區局、市局執法總隊應結合年度工作部署,針對事故易發高發的重點行業領域、季節因素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重點時段、社會影響較大的重大活動期間等關鍵時點、領域,提高起重機械、場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響應等級,提升服務保障實效。各檢驗機構應同步加大對監察部門的技術支撐力度。
(四)加強信息報送,注重工作閉環。各區局、市局執法總隊、各檢驗機構應及時確定本單位起重機械、場車安全工作聯絡員并報告市局(見附件3)。同時,加強工作信息的收集、匯總和專題報送,強化監管、檢驗等工作的閉環意識。市局將結合年度工作部署,適時開展相關工作的督導考核。
附件:1.起重機械、場車使用環節安全隱患專項治理工作統計表
2.各區大型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和設備匯總清單
3.各單位起重機械、場車安全工作聯絡員信息表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日
(聯系人:劉華,聯系電話:13817681031;莊敏慧,聯系電話:64220000轉2616分機。)
為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持續提升本市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下簡稱場車)安全監管實效,切實守底線保安全,著力遏制起重機械、場車事故易發高發態勢,防范化解重特大事故風險,服務保障本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根據《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1年上海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要點〉的通知》(滬市監特種〔2021〕96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本市2021年起重機械、場車安全監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日常監督檢查,繼續開展使用環節專項治理
結合市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部署和轄區年度日常監督檢查計劃,緊扣歲末年初、高溫汛期、重大活動期間等重要時段,對物流倉儲、機械加工、租賃服務等重點行業,工業園區、碼頭港區、地下空間、觀覽景區等重點區域內在用起重機械、場車使用環節安全隱患開展專項治理(相關信息通過移動監管系統報送,內容見附件1)。對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安全教育培訓、按規程作業和設備檢驗檢查維保、檢維修發現問題整改閉環,特別是作業區域安全管理、交叉、復雜作業環境配備持證指揮人員等情況,實施重點檢查整治。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以下簡稱各區局)、市局執法總隊要針對跨監管邊界、涉多方職能、長期未解決的監管癥結問題主動探索新監管模式,并及時開展試點和經驗總結。試點和治理工作體現實效的應切實形成長效機制。
各檢驗機構要在日常檢驗工作中,落實檢驗發現重大問題報告制度,繼續做好內燃場車環保信息定期通報工作,加強與監察部門的信息報送與工作對接,全力做好技術支撐。
二、加強生產單位監管,持續提升本質質量安全水平
結合生產單位日常監督檢查,加大對轄區塔式起重機和施工升降機持證制造單位監管力度,對其持續滿足制造許可條件、質保體系運轉情況和產品(含整機和安全保護裝置)型式試驗一致性、有效性,以及評審、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等,開展重點檢查。對無證、超許可范圍開展起重機械、場車生產活動的違法行為加大執法打擊力度,對檢查發現不再滿足許可條件的生產單位或經查實通過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許可的自我聲明承諾換證單位,應及時報告市局依法依規處理。
三、推進雙重預防工作,著力防范化解重特大事故風險
按照本市特種設備雙重預防工作方案部署,加強與交通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大型企業集團合作,繼續推進港口、冶金、造船等重點行業領域大型起重機械雙重預防工作。各區局應按時梳理上報轄區上述行業中額定起重量大于等于200噸的橋式、門式起重機(以及額定起重量大于等于50噸的冶金橋式起重機)和額定起重量大于等于40噸的門座式起重機(以下簡稱大型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清單和設備清單(要求見附件2),結合前期寶山、崇明等區試點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充分發揮區局、市場所對接指導、跟蹤督促作用,全面推進以大型起重機械為重點的雙重預防工作(其中每個區實施安全管理評價的企業不少于3家,詳見附件2注釋),切實指導有關企業建立完善并嚴格落實特種設備相關隱患排查治理標準化工作機制,對已識別風險落實分級管控措施,并通過安全管理評價全面提升企業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快科技創新應用,探索提升叉車使用安全管理水平
以國家標準《工業車輛 安全監控管理系統》(GB/T 38893—2020)正式實施為契機,充分吸取本市叉車事故教訓,選取若干區在物流倉儲、裝備制造等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叉車遠程安全監控系統應用試點,通過物聯網、大數據、圖像識別等技術的精準應用,探索叉車使用環節安全智慧化監管新模式,為叉車使用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提供抓手,著力提升本市重點行業領域叉車使用安全管理水平。
五、聚焦民生熱點需求,做好做足民生領域服務保障
對接城市精細化管理要求,加快行業資源和市場監管系統科研力量融合,主動應對市民群眾出行“停車難”問題,推進智慧車庫技術預研,編制出臺地方標準《機械式停車設備用電動汽車充電系統 技術要求與檢驗規程》,按計劃開展地方標準《在用機械式停車設備主要部件報廢技術條件》項目研究。開展本市場車安全智慧化監管信息系統項目的需求調研、分析和項目申報。繼續做好雙模式無人駕駛叉車檢驗相關工作。
六、務實開展培訓宣貫,提升起重機械場車安全社會共治水平
吸取本市起重機械、場車領域歷年事故教訓,加強事故成因的剖析解讀,開展相關監察、檢驗骨干起重機械、場車典型事故分析研討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培訓。各區局、市局執法總隊應結合“3·15”、安全月、質量月、六進等宣傳平臺和微信群等聯系手段,靈活運用各種宣培形式,引導轄區起重機械、場車使用單位和市民群眾積極參與安全知識學習宣貫,全社會共同提升本市起重機械、場車安全的齊抓共管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工作協調,切實形成合力。各區局、市局執法總隊應注重發揮各級特種設備協調聯絡機制作用,加強與區應急、住建、交通、公安、生態環境等部門和有關街道、鎮的工作對接,通過部門間的有效協力協同,共同推進轄區起重機械、場車安全監管工作。
(二)加強工作創新,務實開展試點。各區局、市局執法總隊應主動對照分析轄區起重機械、場車實際安全監管情況,結合智慧監管和信用監管要求,創造條件應用現代科技或信用約束做法在關鍵監管環節、傳統監管死角等方面,實施監管模式創新并務實開展試點,力求實效。市特檢院等檢驗機構應主動發揮技術優勢,結合監察、檢驗發現的監管癥結、市民需求、效能低下等問題,通過院企合作、產學研結合等方式,做好相關課題研究并注重實用性技術研發。
(三)加強應急處置,做好服務保障。各區局、市局執法總隊應結合年度工作部署,針對事故易發高發的重點行業領域、季節因素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重點時段、社會影響較大的重大活動期間等關鍵時點、領域,提高起重機械、場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響應等級,提升服務保障實效。各檢驗機構應同步加大對監察部門的技術支撐力度。
(四)加強信息報送,注重工作閉環。各區局、市局執法總隊、各檢驗機構應及時確定本單位起重機械、場車安全工作聯絡員并報告市局(見附件3)。同時,加強工作信息的收集、匯總和專題報送,強化監管、檢驗等工作的閉環意識。市局將結合年度工作部署,適時開展相關工作的督導考核。

2.各區大型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和設備匯總清單
3.各單位起重機械、場車安全工作聯絡員信息表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日
(聯系人:劉華,聯系電話:13817681031;莊敏慧,聯系電話:64220000轉2616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