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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工商局關于加強農產品市場監管的通知

   2011-03-23 646
核心提示:  各分局:  根據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聯合下發《關于加強農產品市場監管維護正常市場秩序的緊急通知》(發改價

  各分局:

  根據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聯合下發《關于加強農產品市場監管維護正常市場秩序的緊急通知》(發改價檢【2010】1137號)精神,現就加強農產品市場的監管通知如下:

  一、認清形勢,增強農產品市場監管的緊迫感。近期,少數經營者利用一些地區發生自然災害、少數農產品生產和價格出現波動之機,囤積居奇,炒高農產品價格,損害農產品生產者、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持農產品正常的生產流通和價格秩序,事關農業生產穩定發展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各分局要將加強農產品市場監管作為當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

  二、加強市場巡查,規范經營行為。各分局要認真履行職責,根據網格化責任分工的要求,結合近期價格上漲幅度較大的品種,將農產品批發經營企業和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巡查力度。重點查處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的行為;查處市場旺銷情況下,多進少售、只進不售或者囤積據售,加劇市場供應緊張的囤積居奇行為;查處生產成本和經營成本沒有明顯變化,大幅度提高銷售價格,牟取暴利的行為;查處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查處壟斷貨源、阻斷流通渠道,造成市場脫銷斷檔的行為。

  對違法違規行為,要查出一件,處理一件,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對屢查屢犯的,要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三、落實監管責任,信息反饋及時。各工商分局要高度重視農產品市場監管工作,堅持文明執法,規范執法,嚴格執法,要將有關工作情況和查處的典型案例及時上報市場處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地區: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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