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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強化疫情防控,壓實各方責任,加強“人物共防”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1號公告)

   2021-01-14 709
核心提示:為強化疫情防控,壓實各方責任,加強人物共防工作,經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研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全面實行進口冷鏈食品報
    為強化疫情防控,壓實各方責任,加強“人物共防”工作,經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研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全面實行進口冷鏈食品報備制度。凡從區外購進進口及中高風險地區冷鏈食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食品預計到達24小時前,登錄內蒙古自治區進口冷鏈食品追溯系統(微信小程序“蒙冷鏈”)進行信息報備,貨物抵呼后經衛健部門核酸檢測合格,并賦“蒙冷鏈”電子追溯碼,方可銷售。其他冷鏈食品嚴格按照國家、自治區相關規定落實定期抽檢制度。消費者不應購買未經報備、檢測、賦碼的進口冷鏈食品。
 
    二、冷庫開辦者要按照《自治區市場監管局關于推進和規范從事冷藏冷凍貯存業務的非食品生產經營者備案相關工作的通告》要求,主動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申報備案。
 
    三、冷庫及食品生產經營者對購進的進口冷鏈食品應采取專區(柜)銷售、專庫(區)存儲、專用通道進出、專人管理等管控措施,建立健全消毒制度。
 
    四、商場、超市、農貿市場、飯店、藥店等公共場所嚴格落實體溫測量、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在入口處顯著位置張貼“不佩戴口罩不得入內”的警示語。落實“五有”制度: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責任人,有適量防護物資儲備,有屬地醫療衛生力量指導支持,有隔離場所和轉運安排準備等措施。
 
    五、藥店要嚴格落實購買退燒、止咳、抗菌素、抗病毒等藥品實名登記制度,安裝青城醫療“健康碼”掃碼設備,對進入藥店人員進行電子健康碼掃碼登記,對重點人群進行深入詢問和風險管控。
 
    六、餐飲服務單位要落實防控主體責任,在店內外候餐區、取餐區、結賬區等人員易聚集區域劃設“一米線”,嚴格控制人流密度;提倡顧客預約和非接觸式點餐、結賬;提倡使用公筷公勺公夾,積極推廣分餐制;倡導“光盤行動”。
 
    七、嚴格執行集體用餐報備、承諾制度。城區餐飲單位承接50人以上的宴會、農村50人以上的集體聚餐,要提前3日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備。餐飲單位、主辦者要簽訂疫情防控承諾書,嚴格落實參加宴會人員掃碼登記、佩戴口罩、體溫檢測和限制桌數(20桌以內)、環境消毒等防控措施,不得邀請1個月之內境外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返呼人員參加宴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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