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山西省農業廳辦公室關于下達2017年飼料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的通知(晉農辦飼奶發〔2017〕45號)

   2017-03-15 637
核心提示:各市農委、畜牧獸醫局(中心):  為全面加強我省飼料質量安全監管,進一步提高飼料和養殖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根據《農業部辦公
各市農委、畜牧獸醫局(中心):
 
  為全面加強我省飼料質量安全監管,進一步提高飼料和養殖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全國飼料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等3項監測計劃的通知》(農辦牧〔2017〕8號)要求,現就組織實施好我省2017年飼料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飼料質量安全監測是規范飼料生產、經營和使用行為,打擊違法添加違禁物質,促進飼料工業和養殖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各市農業畜牧飼料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確保監測計劃順利完成。按照農業部和省政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突出互補性,突出重點地區、重點環節和重點產品,特制定本監測計劃。省本級質量安全專項整治交叉檢查隨機抽檢監測另行通知。
 
  二、保證工作質量。省級飼料質檢機構和各市農業畜牧飼料管理部門要根據我省監測計劃的具體方案,保質保量完成抽樣和檢測任務;要嚴格遵守《農業部飼料質量安全監測工作規范》,保證監測結果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要根據實際要求,科學安排抽樣,合理確定抽樣時間、地點和對象,按時上報抽檢結果,保證監測結果的代表性;質檢機構要及時向受檢單位發送紙質檢測報告,跟蹤確認檢測報告送達情況,嚴格執行異議處理程序,保證監測結果使用的合法性。
 
  三、強化檢打聯動。對于不合格的檢測結果,質檢機構要依照監測計劃的要求,在完成異議處理后,在第一時間向農業部飼料監測工作小組和省級飼料管理部門報告,并協助開展執法工作;省級飼料管理部門組織各市飼料管理部門按照屬地管理要求進行查處,并按時上報查處結果;收到外省質檢機構發送的不合格產品檢驗報告后,各市要根據省級飼料管理部門的查處通知要求,及時對該產品的生產企業進行查處,并跟蹤監測,并將處理結果反饋省級飼料管理部門。報告、查處和反饋不及時的,省廳將進行通報并追究責任。
 
  四、強化檢防聯動。預警監測是主動防控風險的重要手段,也是完善監測內容的必要補充,各市飼料管理部門要支持配合預警監測工作,為承擔任務的外省飼料質檢機構開展抽樣和調查提供必要的協助。質檢機構在預警監測中發現風險因素,要向省級飼料管理部門報告。
 
  五、監測時間安排。2017年的飼料質量安全監測任務分上半年、下半年兩個時段進行。
 
  (一)上半年監測的地區為:太原市、朔州市、晉中市、運城市、晉城市、臨汾市。此時段的采樣任務務必于3月20日前完成,所采樣品統一送交省飼料獸藥監察所,監測任務務必于5月30日前完成。
 
  (二)下半年的監測地區為:大同市、忻州市、陽泉市、長治市、呂梁市。此時段的采樣任務務必于7月15日前完成,所采樣品統一送交省飼料獸藥監察所,監測任務務必于10月30日前完成。
 
  (三)監測機構在完成異議處理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通過《飼料質量安全監測信息上報系統》上報農業部飼料監測工作小組辦公室,同時通報省級飼料管理部門。
 
  在監測過程中如有問題和建議,請及時與山西省飼料獸藥監察所和廳飼料奶站管理辦公室聯系。
 
  聯系電話: 聯系人:張艷梅
 
  0351-8395315;0351-4129732
 
  附件:⒈   2017年飼料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
 
  ⒉   2017年飼料安全專項監測計劃
 
  3.   2017年反芻動物飼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監測計劃
 
  山西省農業廳辦公室
 
  2017年 3月13日


 
地區: 山西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