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安監總辦〔2014〕49號,以下簡稱《辦法》)精神,進一步做好我省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現結合我省實際和有關規定,就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評審組織單位
省安監局為全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的評審組織單位。
各市安監局為本地區除前款規定以外的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三級企業的評審組織單位。
二、評審單位
在省內開展工作的安全標準化二級企業、三級企業的評審單位由省安監局負責確定,并在省安監局網站進行公告,企業從所公告的評審單位中自主進行選擇。
1.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評審單位條件。我省具有石油加工業,化學原料、化學品及醫藥制造業,燃氣生產及供應業,煉焦業評價范圍的甲級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且有15名以上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的評審人員。
2.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企業評審單位條件。我省具有石油加工業,化學原料、化學品及醫藥制造業,燃氣生產及供應業,煉焦業評價范圍的乙級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且有10名以上經過培訓合格的評審人員。
評審單位、評審人員及評審專家應當按照有關要求認真開展評審工作,并對作出的評審結果負責。
三、申請、評審和公告
1.申請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的企業應具備《辦法》所規定的條件。
2.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
申請評審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通過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向省安監局提出申請,由企業自主選擇的二級評審單位進行評審,省安監局負責公告、頒發證書和抄送有關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二級標準化申請企業,通過“系統”向各市安監局提出評審申請,由企業自主選擇的二級或三級評審單位進行評審,各市安監局負責公告、頒發證書和抄送有關部門。
3.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企業
申請評審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通過“系統”向各市安監局提出申請,由企業自主選擇的二級或三級評審單位進行評審,各市安監局負責公告、頒發證書和抄送有關部門。
四、有關要求
1.省、市安監部門每年應按照一定比例對本級所公告的達標企業進行抽查,3年內對每個達標企業至少抽查一次。抽查內容應覆蓋企業適用的安全生產標準化所有要素,且覆蓋企業半數以上的管理部門和生產現場。省安監局將對各市安監局標準化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嚴格不認真,將予以通報批評,嚴重的將取消其評審組織單位資格。
2.各級安監部門要加強評審單位的管理,強化監督檢查,督促其做好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對于在評審工作中弄虛作假、牟取不正當利益等行為的評審單位,一律取消評審單位資格;對于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評審單位法人和評審人員,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并追究責任。
3.各級安監部門要把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作為實施分級分類監管的重要依據,實施差異化管理,將未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要求的企業作為安全監管重點。在評選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時,對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要優先予以考慮。
原有相關規定與《辦法》和本通知不一致的,以《辦法》和本通知為準。
附件:山西省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doc
山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6年8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為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安監總辦〔2014〕49號,以下簡稱《辦法》)精神,進一步做好我省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現結合我省實際和有關規定,就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評審組織單位
省安監局為全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的評審組織單位。
各市安監局為本地區除前款規定以外的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三級企業的評審組織單位。
二、評審單位
在省內開展工作的安全標準化二級企業、三級企業的評審單位由省安監局負責確定,并在省安監局網站進行公告,企業從所公告的評審單位中自主進行選擇。
1.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評審單位條件。我省具有石油加工業,化學原料、化學品及醫藥制造業,燃氣生產及供應業,煉焦業評價范圍的甲級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且有15名以上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的評審人員。
2.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企業評審單位條件。我省具有石油加工業,化學原料、化學品及醫藥制造業,燃氣生產及供應業,煉焦業評價范圍的乙級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且有10名以上經過培訓合格的評審人員。
評審單位、評審人員及評審專家應當按照有關要求認真開展評審工作,并對作出的評審結果負責。
三、申請、評審和公告
1.申請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的企業應具備《辦法》所規定的條件。
2.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
申請評審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通過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向省安監局提出申請,由企業自主選擇的二級評審單位進行評審,省安監局負責公告、頒發證書和抄送有關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二級標準化申請企業,通過“系統”向各市安監局提出評審申請,由企業自主選擇的二級或三級評審單位進行評審,各市安監局負責公告、頒發證書和抄送有關部門。
3.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企業
申請評審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通過“系統”向各市安監局提出申請,由企業自主選擇的二級或三級評審單位進行評審,各市安監局負責公告、頒發證書和抄送有關部門。
四、有關要求
1.省、市安監部門每年應按照一定比例對本級所公告的達標企業進行抽查,3年內對每個達標企業至少抽查一次。抽查內容應覆蓋企業適用的安全生產標準化所有要素,且覆蓋企業半數以上的管理部門和生產現場。省安監局將對各市安監局標準化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嚴格不認真,將予以通報批評,嚴重的將取消其評審組織單位資格。
2.各級安監部門要加強評審單位的管理,強化監督檢查,督促其做好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對于在評審工作中弄虛作假、牟取不正當利益等行為的評審單位,一律取消評審單位資格;對于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評審單位法人和評審人員,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并追究責任。
3.各級安監部門要把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作為實施分級分類監管的重要依據,實施差異化管理,將未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要求的企業作為安全監管重點。在評選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時,對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要優先予以考慮。
原有相關規定與《辦法》和本通知不一致的,以《辦法》和本通知為準。

山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6年8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