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糧食局):
現將《安徽省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推行告知承諾制實施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21年2月22日
安徽省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推行告知承諾制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要求,進一步深化“減證便民”行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安徽省境內從事與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管理有關的行為,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申請承擔省級儲備糧承儲業務的企業,按照本辦法經確認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后,方可從事省級儲備糧承儲業務。
第四條 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告知承諾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五條 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的認定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則。
第二章 辦理流程
第六條 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包括糧食類和油脂類,需分別申請。
第七條 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告知承諾制”是指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一次性告知審批條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請企業提出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申請,申請企業提交的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可以當場做出書面行政確認決定的方式。按以下工作流程執行:
(一)書面告知。通過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企業應具備的資質條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和違反承諾責任等。
(二)提交申請。申請企業對照《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告知書》開展自查,檢查是否符合申請企業資質,若符合要求,申請企業需書面承諾符合許可事項的條件和標準,并依法自愿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具體提交材料詳見附件1;《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告知書》。
(三)受理審批。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當場對申請企業資質和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承諾符合許可條件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但承諾在規定時間內補充完善的,也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第三章 延續和變更
第八條 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有效期為5年。取得資格企業在有效期屆滿前向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提出資格延續申請。
第九條 省級儲備糧承儲企業的資格條件發生以下變化事項,須及時報告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并申請辦理資格相關事項變更申請。
(一)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所有制性質發生變化。
(二)取得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的倉房(油罐)滅失或倉(罐)號發生變化。
(三)申請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時申報的設備、設施及檢驗儀器損壞、滅失后數量已不能滿足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條件。
(四)糧油保管員、質量檢驗員數量減少后已不能滿足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條件。
(五)企業庫區環境及交通條件發生變化后已不能滿足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條件或出現了可能危及庫存糧油儲存安全的危險源、污染源。
(六)企業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
第四章 資格管理
第十條 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證書包含證書編號、資格類別、企業名稱、取得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的倉容倉號(罐容罐號)、有效期等內容。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證書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統一印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涂改或轉讓。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證書遺失或損壞,可向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書面申請補發。
第十一條 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對取得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企業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 市、縣級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積極協助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對承儲資格相關事項進行監督檢查。在取得資格企業出現下列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一)企業出現違反糧食法規、政策的事件;
(二)企業發生較大及以上等級糧油儲存事故;
(三)企業發生人員死亡或3人及以上重傷的生產安全事故。
第十三條 取得資格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并記入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企業管理檔案,情節嚴重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終止其承儲資格:
(一)存在省級儲備糧存儲安全及其他安全生產隱患;
(二)承儲的省級儲備糧油在正常儲存期限內質量發生變化,不符合國家質量等級要求;
(三)拒絕、阻撓、干涉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四)未按規定報送統計報表;
(五)有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并造成較為嚴重后果的。
第十四條 取得資格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終止其承儲資格,3年內不再受理其資格認定申請;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規處理;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一)因工作失職或管理不善發生糧食霉變、不宜存放、數量短少等儲糧事故,或者發生盜竊、火災等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1萬元(含1萬元)以上;
(二)在省級儲備糧中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陳充新;
(三)擠占挪用省級儲備糧貸款、套取省級儲備糧差價、虛報冒領省級儲備糧費用補貼;
(四)以省級儲備糧對外擔?;蛘咔鍍攤鶆眨?br>
(五)擅自動用省級儲備糧,虛報、瞞報省級儲備糧數量;
(六)拒不執行或者擅自改變省級儲備糧收購、儲存、銷售、輪換計劃和動用命令;
(七)擅自串換省級儲備糧品種、變更省級儲備糧儲存地點或者轉手委托其他單位承儲;
(八)對省級儲備糧未實行專倉儲存、專人保管、專賬記載,省級儲備糧賬賬不符、賬實不符;
(九)發現省級儲備糧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等方面的問題不及時處理,發生重大問題不及時報告;
(十)提供虛假材料騙取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
(十一)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并造成較為嚴重后果的。
第十五條 從事資格審查和管理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給予不具備承儲條件的企業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或者發現省級儲備糧承儲企業不再具備承儲條件而不及時取消其承儲資格,依據《安徽省省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試行。
附件:1. 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告知書
2. 申請企業承諾書(承諾具備條件)
3. 申請企業承諾書(承諾一定期限內具備條件)
4. 安徽省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申請表(糧食類)
5. 安徽省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申請表(油罐類)
6. 安徽省省級儲備糧(油)承儲資格變更申請表
7. 安徽省省級儲備糧(油)承儲資格延續申請表
附件1
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告知書
一、適用范圍
(一) 新申請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許可;
(二) 申請變更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許可;
(三) 申請延續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許可。
二、申請企業資質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所在地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糧油倉儲單位備案;在承擔政策性業務的金融機構設立基本賬戶;申請前一個年度糧食經營活動守法誠信等級被評定為A級;倉房(油罐)設施產權自有。(申請企業必須在申請時符合該資質,若不滿足該條件,則不授予省儲資格)
(二) 倉房(油罐)設施、庫區地理位置及環境條件等應當符合《糧油倉儲管理辦法》、《糧油儲藏技術規范》、《糧食倉庫建設標準》和《植物油庫建設標準》的要求,庫區與居民區有效隔離,周邊無污染源、危險源,糧油進出交通便利,庫區內分區合理,環境整潔,防火、防洪、防盜、防雷等安全生產設施齊全,申請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的倉房必須是高大平房倉(混凝土屋頂)或筒式倉。(申請企業必須在申請時符合該資質,若不滿足該條件,則不授予省儲資格)
(三)倉庫容量應達到一定規模:同一庫區完好高大平房倉倉容不低于3萬噸,或油罐總容量不低于1萬噸且單個罐容在0.2萬噸以上。(申請企業必須在申請時符合該資質,若不滿足該條件,則不授予省儲資格)
(四)配備糧食信息化管理系統并正常運行,且保持與省級平臺互聯互通。(申請企業可在一定期限內承諾滿足該資質)
(五)具有與糧油儲存功能、倉(罐)型、進出方式、糧油品種、儲存周期等相適應的倉儲設備條件?;驹O備應當符合《糧油儲藏技術規范》的要求,具有糧食裝卸、輸送、清理、計量、防治、通風等設備,或者具有植物油接發、油泵、計量、污水處理、管道清掃、保溫等裝置。積極開展科學儲糧、綠色儲糧和節糧減損活動。(申請企業可在一定期限內承諾滿足該資質)
(六)具備檢測糧油儲存期間的溫度、水分、害蟲密度等條件。申報的倉房必須安裝糧情測控系統、機械通風系統、環流熏蒸系統并符合相關規程。(申請企業可在一定期限內承諾滿足該資質)
(七)具備糧油常規質量、儲存品質和必要食品安全指標檢驗能力,有滿足相應檢驗項目需求的檢驗儀器設備和滿足檢驗工作需要的獨立檢驗場所。(申請企業可在一定期限內承諾滿足該資質)
(八)具有一定數量經過專業培訓的專職糧食保管、檢驗等管理技術人員,其數量應達到以下規定(申請企業可在一定期限內承諾滿足該資質):
糧食類:3至5萬噸(含3萬噸,不含5萬噸,下同)倉容,糧油檢驗員不少于2人,糧油保管員不少于4人;5萬噸至10萬噸倉容,糧油檢驗員不少于3人,糧油保管員不少于6人;10萬噸以上倉容,每增加5萬噸倉容,糧油檢驗員增加1人,糧油保管員增加2人。
油脂類:1萬噸至5萬噸(含1萬噸,不含5萬噸,下同)罐容,糧油質量檢驗員、糧油保管員分別不少于2人; 5萬噸及以上罐容,糧油質量檢驗員和糧油保管員分別不少于3人。
(九)企業規章制度健全并嚴格規范執行。會計、統計、保管帳賬相符、賬實相符。企業財務狀況良好,申請前兩個年度內沒有連續發生虧損。(申請企業必須在申請時符合該資質,若不滿足該條件,則不授予省儲資格)
(十)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生產經營活動中符合國家環保要求,服從行政監督和信貸監管。申請前兩個年度內沒有違反國家糧食政策法規的記錄,沒有發生儲糧損毀及其他安全責任事故。(申請企業必須在申請時符合該資質,若不滿足該條件,則不授予省儲資格)
(十一)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申請企業必須在申請時符合該資質,若不滿足該條件,則不授予省儲資格)
三、提交材料
(一)新申請省級儲備糧(糧食類)承儲資格:
1. 申請企業承諾書(承諾具備條件)/申請企業承諾書(承諾一定期限內具備條件);
2. 庫區基本情況表;
3. 主要儲糧技術應用說明;
4. 企業檢化驗條件表;
5. 企業財務狀況表;
6. 庫區總平面示意圖;
7. 企業營業執照、土地證、倉儲備案證書、銀行賬號和誠信等級證書;
8. 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9. 申請倉房(含編號)照片;
(二)新申請省級儲備糧(油脂類)承儲資格:
1. 申請企業承諾書(承諾具備條件)/申請企業承諾書(承諾一定期限內具備條件);
2. 油罐基本情況表
3. 企業檢化驗條件表;
4. 企業財務狀況表;
5. 庫區總平面示意圖;
6. 企業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7. 企業資信復印件;
8. 審計報告和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復印件
(三)申請變更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
1. 申請企業承諾書;
2. 安徽省省級儲備糧(油)承儲資格變更申請表
涉及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所有制性質、財務和經營狀況變化的,須提供:
3. 營業執照掃描件;
4. 股權構成材料;
5. 上一年度決算財務報表。
涉及倉(罐)號變化,須提供:
6. 上報變更前后的平面示意圖及倉房(油罐)對照表。
(四) 申請延續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
1. 申請企業承諾書
2. 安徽省省級儲備糧(油)承儲資格延續申請表
四、違反承諾的處理
檢查發現申請企業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應當要求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檢查仍未達到承諾條件的,撤銷其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被許可企業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同時將失信信息記于經營者名下,并通過企業信用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涉及其他違法行為的,移交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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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一式兩份)
附件2
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承諾書
(承諾具備條件)
安徽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鄭重承諾:
1. 本企業所填寫的基本信息真實、準確,所提供的申請材料內容真實、合法、有效;
2. 已經知曉行政審批機關告知書的全部內容;
3. 本企業適用于安徽省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告知承諾制”的實施范圍:
○ 新申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許可
○ 變更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許可
○ 延續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許可
4. 本企業已了解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許可事項的要求,并根據《承諾制許可告知書》進行自我評估,符合“申請企業資質”要求;
5. 所做承諾是本企業真實意思的表示;
6. 若違反承諾或者作出不實承諾的,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企業名稱(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一式兩份)
附件3
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承諾書
(承諾一定期限內具備條件)
安徽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鄭重承諾:
1. 本企業所填寫的基本信息真實、準確,所提供的申請材料內容真實、合法、有效;
2. 已經知曉行政審批機關告知書的全部內容;
3. 本企業適用于安徽省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告知承諾制”的實施范圍:
○ 新申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許可
○ 變更省級儲備糧承儲資許可
○ 延續省級儲備糧承儲資許可
4. 本企業已了解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許可事項的要求,并根據《承諾制許可告知書》進行自我評估,認為自身 工作日內能滿足行政審批機關告知的條件、標準和要求,并于 工作日內提交所需材料;
5. 所作承諾是本企業真實意思的表示;
6. 若違反承諾或者作出不實承諾的,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企業名稱(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一式兩份)
安徽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印發《安徽省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推行告知承諾制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pdf
2021(辦法)附件4.xls
2021(辦法)附件5.xls
2021(辦法)附件6.xls
2021(辦法)附件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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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21年2月22日
安徽省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推行告知承諾制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要求,進一步深化“減證便民”行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安徽省境內從事與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管理有關的行為,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申請承擔省級儲備糧承儲業務的企業,按照本辦法經確認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后,方可從事省級儲備糧承儲業務。
第四條 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告知承諾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五條 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的認定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則。
第二章 辦理流程
第六條 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包括糧食類和油脂類,需分別申請。
第七條 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告知承諾制”是指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一次性告知審批條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請企業提出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申請,申請企業提交的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可以當場做出書面行政確認決定的方式。按以下工作流程執行:
(一)書面告知。通過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企業應具備的資質條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和違反承諾責任等。
(二)提交申請。申請企業對照《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告知書》開展自查,檢查是否符合申請企業資質,若符合要求,申請企業需書面承諾符合許可事項的條件和標準,并依法自愿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具體提交材料詳見附件1;《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告知書》。
(三)受理審批。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當場對申請企業資質和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承諾符合許可條件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但承諾在規定時間內補充完善的,也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第三章 延續和變更
第八條 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有效期為5年。取得資格企業在有效期屆滿前向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提出資格延續申請。
第九條 省級儲備糧承儲企業的資格條件發生以下變化事項,須及時報告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并申請辦理資格相關事項變更申請。
(一)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所有制性質發生變化。
(二)取得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的倉房(油罐)滅失或倉(罐)號發生變化。
(三)申請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時申報的設備、設施及檢驗儀器損壞、滅失后數量已不能滿足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條件。
(四)糧油保管員、質量檢驗員數量減少后已不能滿足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條件。
(五)企業庫區環境及交通條件發生變化后已不能滿足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條件或出現了可能危及庫存糧油儲存安全的危險源、污染源。
(六)企業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
第四章 資格管理
第十條 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證書包含證書編號、資格類別、企業名稱、取得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的倉容倉號(罐容罐號)、有效期等內容。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證書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統一印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涂改或轉讓。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證書遺失或損壞,可向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書面申請補發。
第十一條 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對取得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企業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 市、縣級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積極協助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對承儲資格相關事項進行監督檢查。在取得資格企業出現下列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一)企業出現違反糧食法規、政策的事件;
(二)企業發生較大及以上等級糧油儲存事故;
(三)企業發生人員死亡或3人及以上重傷的生產安全事故。
第十三條 取得資格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并記入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企業管理檔案,情節嚴重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終止其承儲資格:
(一)存在省級儲備糧存儲安全及其他安全生產隱患;
(二)承儲的省級儲備糧油在正常儲存期限內質量發生變化,不符合國家質量等級要求;
(三)拒絕、阻撓、干涉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四)未按規定報送統計報表;
(五)有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并造成較為嚴重后果的。
第十四條 取得資格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終止其承儲資格,3年內不再受理其資格認定申請;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規處理;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一)因工作失職或管理不善發生糧食霉變、不宜存放、數量短少等儲糧事故,或者發生盜竊、火災等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1萬元(含1萬元)以上;
(二)在省級儲備糧中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陳充新;
(三)擠占挪用省級儲備糧貸款、套取省級儲備糧差價、虛報冒領省級儲備糧費用補貼;
(四)以省級儲備糧對外擔?;蛘咔鍍攤鶆眨?br>
(五)擅自動用省級儲備糧,虛報、瞞報省級儲備糧數量;
(六)拒不執行或者擅自改變省級儲備糧收購、儲存、銷售、輪換計劃和動用命令;
(七)擅自串換省級儲備糧品種、變更省級儲備糧儲存地點或者轉手委托其他單位承儲;
(八)對省級儲備糧未實行專倉儲存、專人保管、專賬記載,省級儲備糧賬賬不符、賬實不符;
(九)發現省級儲備糧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等方面的問題不及時處理,發生重大問題不及時報告;
(十)提供虛假材料騙取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
(十一)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并造成較為嚴重后果的。
第十五條 從事資格審查和管理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給予不具備承儲條件的企業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或者發現省級儲備糧承儲企業不再具備承儲條件而不及時取消其承儲資格,依據《安徽省省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試行。
附件:1. 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告知書
2. 申請企業承諾書(承諾具備條件)
3. 申請企業承諾書(承諾一定期限內具備條件)
4. 安徽省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申請表(糧食類)
5. 安徽省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申請表(油罐類)
6. 安徽省省級儲備糧(油)承儲資格變更申請表
7. 安徽省省級儲備糧(油)承儲資格延續申請表
附件1
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告知書
一、適用范圍
(一) 新申請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許可;
(二) 申請變更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許可;
(三) 申請延續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許可。
二、申請企業資質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所在地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糧油倉儲單位備案;在承擔政策性業務的金融機構設立基本賬戶;申請前一個年度糧食經營活動守法誠信等級被評定為A級;倉房(油罐)設施產權自有。(申請企業必須在申請時符合該資質,若不滿足該條件,則不授予省儲資格)
(二) 倉房(油罐)設施、庫區地理位置及環境條件等應當符合《糧油倉儲管理辦法》、《糧油儲藏技術規范》、《糧食倉庫建設標準》和《植物油庫建設標準》的要求,庫區與居民區有效隔離,周邊無污染源、危險源,糧油進出交通便利,庫區內分區合理,環境整潔,防火、防洪、防盜、防雷等安全生產設施齊全,申請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的倉房必須是高大平房倉(混凝土屋頂)或筒式倉。(申請企業必須在申請時符合該資質,若不滿足該條件,則不授予省儲資格)
(三)倉庫容量應達到一定規模:同一庫區完好高大平房倉倉容不低于3萬噸,或油罐總容量不低于1萬噸且單個罐容在0.2萬噸以上。(申請企業必須在申請時符合該資質,若不滿足該條件,則不授予省儲資格)
(四)配備糧食信息化管理系統并正常運行,且保持與省級平臺互聯互通。(申請企業可在一定期限內承諾滿足該資質)
(五)具有與糧油儲存功能、倉(罐)型、進出方式、糧油品種、儲存周期等相適應的倉儲設備條件?;驹O備應當符合《糧油儲藏技術規范》的要求,具有糧食裝卸、輸送、清理、計量、防治、通風等設備,或者具有植物油接發、油泵、計量、污水處理、管道清掃、保溫等裝置。積極開展科學儲糧、綠色儲糧和節糧減損活動。(申請企業可在一定期限內承諾滿足該資質)
(六)具備檢測糧油儲存期間的溫度、水分、害蟲密度等條件。申報的倉房必須安裝糧情測控系統、機械通風系統、環流熏蒸系統并符合相關規程。(申請企業可在一定期限內承諾滿足該資質)
(七)具備糧油常規質量、儲存品質和必要食品安全指標檢驗能力,有滿足相應檢驗項目需求的檢驗儀器設備和滿足檢驗工作需要的獨立檢驗場所。(申請企業可在一定期限內承諾滿足該資質)
(八)具有一定數量經過專業培訓的專職糧食保管、檢驗等管理技術人員,其數量應達到以下規定(申請企業可在一定期限內承諾滿足該資質):
糧食類:3至5萬噸(含3萬噸,不含5萬噸,下同)倉容,糧油檢驗員不少于2人,糧油保管員不少于4人;5萬噸至10萬噸倉容,糧油檢驗員不少于3人,糧油保管員不少于6人;10萬噸以上倉容,每增加5萬噸倉容,糧油檢驗員增加1人,糧油保管員增加2人。
油脂類:1萬噸至5萬噸(含1萬噸,不含5萬噸,下同)罐容,糧油質量檢驗員、糧油保管員分別不少于2人; 5萬噸及以上罐容,糧油質量檢驗員和糧油保管員分別不少于3人。
(九)企業規章制度健全并嚴格規范執行。會計、統計、保管帳賬相符、賬實相符。企業財務狀況良好,申請前兩個年度內沒有連續發生虧損。(申請企業必須在申請時符合該資質,若不滿足該條件,則不授予省儲資格)
(十)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生產經營活動中符合國家環保要求,服從行政監督和信貸監管。申請前兩個年度內沒有違反國家糧食政策法規的記錄,沒有發生儲糧損毀及其他安全責任事故。(申請企業必須在申請時符合該資質,若不滿足該條件,則不授予省儲資格)
(十一)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申請企業必須在申請時符合該資質,若不滿足該條件,則不授予省儲資格)
三、提交材料
(一)新申請省級儲備糧(糧食類)承儲資格:
1. 申請企業承諾書(承諾具備條件)/申請企業承諾書(承諾一定期限內具備條件);
2. 庫區基本情況表;
3. 主要儲糧技術應用說明;
4. 企業檢化驗條件表;
5. 企業財務狀況表;
6. 庫區總平面示意圖;
7. 企業營業執照、土地證、倉儲備案證書、銀行賬號和誠信等級證書;
8. 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9. 申請倉房(含編號)照片;
(二)新申請省級儲備糧(油脂類)承儲資格:
1. 申請企業承諾書(承諾具備條件)/申請企業承諾書(承諾一定期限內具備條件);
2. 油罐基本情況表
3. 企業檢化驗條件表;
4. 企業財務狀況表;
5. 庫區總平面示意圖;
6. 企業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7. 企業資信復印件;
8. 審計報告和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復印件
(三)申請變更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
1. 申請企業承諾書;
2. 安徽省省級儲備糧(油)承儲資格變更申請表
涉及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所有制性質、財務和經營狀況變化的,須提供:
3. 營業執照掃描件;
4. 股權構成材料;
5. 上一年度決算財務報表。
涉及倉(罐)號變化,須提供:
6. 上報變更前后的平面示意圖及倉房(油罐)對照表。
(四) 申請延續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
1. 申請企業承諾書
2. 安徽省省級儲備糧(油)承儲資格延續申請表
四、違反承諾的處理
檢查發現申請企業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應當要求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檢查仍未達到承諾條件的,撤銷其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被許可企業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同時將失信信息記于經營者名下,并通過企業信用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涉及其他違法行為的,移交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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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一式兩份)
附件2
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承諾書
(承諾具備條件)
安徽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鄭重承諾:
1. 本企業所填寫的基本信息真實、準確,所提供的申請材料內容真實、合法、有效;
2. 已經知曉行政審批機關告知書的全部內容;
3. 本企業適用于安徽省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告知承諾制”的實施范圍:
○ 新申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許可
○ 變更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許可
○ 延續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許可
4. 本企業已了解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許可事項的要求,并根據《承諾制許可告知書》進行自我評估,符合“申請企業資質”要求;
5. 所做承諾是本企業真實意思的表示;
6. 若違反承諾或者作出不實承諾的,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企業名稱(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一式兩份)
附件3
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承諾書
(承諾一定期限內具備條件)
安徽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鄭重承諾:
1. 本企業所填寫的基本信息真實、準確,所提供的申請材料內容真實、合法、有效;
2. 已經知曉行政審批機關告知書的全部內容;
3. 本企業適用于安徽省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告知承諾制”的實施范圍:
○ 新申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許可
○ 變更省級儲備糧承儲資許可
○ 延續省級儲備糧承儲資許可
4. 本企業已了解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許可事項的要求,并根據《承諾制許可告知書》進行自我評估,認為自身 工作日內能滿足行政審批機關告知的條件、標準和要求,并于 工作日內提交所需材料;
5. 所作承諾是本企業真實意思的表示;
6. 若違反承諾或者作出不實承諾的,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企業名稱(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一式兩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