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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福建省環境保護廳 福建省國土資源廳 福建省林業廳 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提升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的通知 (閩農綜〔2018〕186號)

   2019-02-22 583
核心提示:各市、縣(區)農業局、環境保護局、國土資源局、林業局、建設局(建委、公用局、市政園林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村發展局、環境
各市、縣(區)農業局、環境保護局、國土資源局、林業局、建設局(建委、公用局、市政園林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村發展局、環境與國土資源局、交通與建設局: 
  近年來,全省各地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決策部署,大力推廣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先進實用技術模式,積極探索創新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發展機制,為治理畜禽養殖污染、推進畜牧業綠色發展、建設生態農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在具體推進過程中,部分市、縣(區)仍然存在農牧對接不緊密、配套設施不完善、液體糞肥利用率不高、種養循環發展機制不健全等問題,全省采用達標排放模式處理畜禽糞污的養殖場仍占較大比例,成為推進我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瓶頸制約。為進一步提升我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構建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的可持續發展機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突出抓好液體糞肥資源化利用
 
  (一)抓緊制定養殖與種植對接具體方案 。各地要堅持農牧結合、種養平衡、就近就地消納的原則,測算轄區內畜禽養殖場液體糞肥產生量和需要配套的消納地面積,統籌設定縣域和單個養殖場污水(沼液)貯存設施容量(包括養殖場和消納地貯存設施),研究制定養殖場——種植基地、養殖場——服務組織——種植基地等對接方案。消納地主要由養殖場周邊農地、農業“一區兩園”、“三品一標”等生產基地和果菜茶園、林木花卉、水土流失地、新造農地等組成。各地要督促指導養殖場通過土地流轉、種養業主體簽訂對接協議等方式落實消納地。各縣(市、區)要按照“一縣一方案、一場一策”的要求,在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養殖與種植對接方案,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要在2018年12月底前將方案匯總報送省畜牧總站。
 
  (二)建設完善液體糞肥貯存輸送利用配套設施。各地要督促指導已配套沼氣工程的畜禽規模養殖場根據養殖規模,在場內或消納地配套建設儲液池。沼液可直接利用機械動力、自然落差、槽罐車等方式輸送到消納地儲液池,并按《沼液施用技術規范》(NY/T2065-2011)進行資源化利用。對未配套沼氣工程的畜禽規模養殖場(含采用尿泡糞清糞方式的生豬養殖場)要根據養殖規模,在場內或消納地配套建設儲液池,糞污腐熟無害化處理后還田利用,腐熟期不少于6個月(含尿泡糞)。消納地(魚塘)要根據種植面積、不同作物及養分需要,配套建設儲液池、配肥(水)池、液體糞肥利用設備、管網、溝渠等,防止污染周邊水體和土壤。有條件的可配套建設水肥一體化灌溉設施設備,確保液體糞肥充分高效利用。儲液池和配肥(水)池建設不僅要考慮交通便利、方便使用、外觀美麗等因素,而且必須防滲、防雨、防溢流,并按照養殖與種植對接方案要求,確定場內和消納地儲液池容量,確保在雨季最長降雨期和當地農作物生產用肥最大間隔時間內有足夠容量儲存沼液和糞污。
 
  (三)強化液體糞肥資源化利用技術指導服務。各地農業部門要充分發揮畜牧、土肥、種植、能源、綠辦等單位力量,研究提出當地主要農作物液體糞肥施用的時間、數量等指標,制定相應技術規程,并結合測土配方、農業“三品一標”生產等工作,采取發放掛圖、技術培訓、上門服務等方式,指導種植業主施用液體糞肥。在糞污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過程中,要大力推廣應用微生物菌劑、臭氣控制菌劑等,減少臭氣排放,鼓勵養殖場安裝減臭設施設備,逐步消除臭氣對周邊環境的影響。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要發揮技術、人才等優勢,組織開展沼液濃縮、沼液肥水分離技術攻關、液體糞肥成分快速檢測和液體糞肥設施農業應用等技術研究,制定一批液體糞肥利用技術導則,解決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瓶頸問題。
 
  (四)積極培育液體糞肥第三方配送服務組織。各地要建立完善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市場化機制,采取政府引導扶持、企業市場運作的方式,培育壯大區域性液體糞肥第三方配送服務組織,解決沼液異地消納問題。要督促指導第三方服務組織建立健全畜禽養殖廢棄物收集、儲運和消納臺賬,有條件的地方要建立液體糞肥供需、配送智能化管理系統,并加強日常巡查,確保運行正常、高效。支持服務組織開辦有機肥、液態肥加工企業,加強與其他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合作,開展液體糞肥初加工、墊料供應與處理、統一施肥施藥、貯運設施建設管護等業務,為農業生產提供全方位、專業化服務。
 
  (五)積極引導達標排放養殖場開展糞污資源化利用。各地要鼓勵支持已采用達標排放模式處理畜禽糞污的養殖場開展糞污資源化利用,指導養殖場將沼液生化處理設施改造為符合防滲防雨防溢流等要求的儲液池。有配套消納地的養殖場要按照養殖與種植對接方案要求,建設完善液體糞肥貯存輸送利用配套設施,確保畜禽糞污得到有效利用。無消納地的養殖場可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或采用異位發酵床、墊料處理模式開展糞污資源化利用。縣級農業、環保部門要及時對改造為資源化利用模式的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情況進行驗收或核查。
 
  二、支持有機肥生產與推廣應用。各地要根據畜禽養殖分布情況,合理布局建設配套有機肥加工廠或堆肥場,支持有機肥生產企業利用畜禽糞便為原料工廠化生產商品有機肥,并落實畜禽糞便加工設備、有機肥施用機械、液體糞肥貯存輸送利用設備等農機購置敞開補貼政策。支持以新型經營主體為主,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引導農民就地就近利用畜禽糞便堆漚施用有機肥,擴大有機肥使用范圍。要通過政策引導,優先采購施用有機肥,持續加大對商品有機肥施用的財政補貼力度,安排專項資金示范推廣商品有機肥;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扶持培育一批生產性服務組織,開展有機肥使用全過程服務、托管式服務、專業化服務,不斷提高有機肥使用比例。采用異位發酵床或墊料處理糞污的畜禽養殖場,必須將使用后的墊料加工成有機肥進行還田利用。
 
  三、推進沼氣高值化利用。各地要以沼氣和生物天然氣為主要處理方向,繼續推進以畜禽糞污為主要原料的大、中、小型沼氣工程建設。鼓勵畜禽養殖場大中型沼氣工程生產的沼氣用于發電并網、集中供氣和提純制作生物天然氣,提高沼氣利用效率。落實沼氣發電上網標桿電價和上網電量全額保障性收購政策,降低單機發電功率門檻。生物天然氣符合城市管網入網技術標準的,經營燃氣管網的企業應接收其入網。要進一步提高畜禽養殖場中小型沼氣工程生產的沼氣作為日常炊事燃料和飼養增溫的使用效率,因地制宜推動使用沼氣儲糧、果蔬保鮮等多元化利用。
 
  四、進一步完善執法監管機制。各地要嚴格落實畜禽規模養殖環評制度,依法依規對設區市畜牧業發展規劃開展環評工作。畜禽規模養殖建設項目環評應結合地域、畜種、規模等特點以及各地制定的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目標等要求,加強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選擇經濟高效適用的處理利用模式,采取糞污全量收集還田利用、污水肥料化利用、糞便墊料回用、異位發酵床、糞污專業化能源利用等模式處理利用畜禽糞污,促進畜禽規模養殖項目“種養結合”綠色發展。對新建、改建、擴建畜禽規模養殖場以及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項目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的或排放不達標的或存在利用暗管、滲井(坑)偷漏排污染物等環境違法行為的畜禽規模養殖場以及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項目,環保部門應依法予以查處。鼓勵在不超過土地養分需求的情況下,沼液、肥水作為肥料還田利用,防止錯把施肥當排污。實施畜禽規模養殖場分類管理,設有污水排放口的畜禽養殖場以及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項目應按規定申領排污許可證,2019年底前依法完成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五、加快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情況驗收核查。縣級農業部門要會同縣級環保部門對轄區內所有畜禽規模養殖場、第三方服務機構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情況進行驗收或核查,統一填報《福建省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情況驗收核查表》(見附件),并在2018年11月底前將加蓋縣級農業、環保兩部門公章的驗收核查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環評批復文件等掃描上傳至畜禽規模養殖場直聯直報信息系統,確保不漏一場、信息完整準確。尤其要督促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不完善的大型規模養殖場在2018年11月底前全面建設完善相關配套設施,確保2018年全省大型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對已由縣級農業、環保部門聯合出具驗收或核查證明文件的的養殖場不再重復驗收或核查。
 
  六、進一步強化畜禽養殖源頭減排和跟蹤監測。各地要大力推廣綠色環保型飼料和節水技術,督促指導畜禽養殖場實施雨污分離、飲污分離,建設漏縫地面免沖洗畜舍,配備節水飲水設備和高壓沖洗消毒設備,嚴禁水沖清糞,嚴控養殖用水總量,減少液體糞污產生量。縣級農業部門要督促畜禽規模養殖場在2018年11月底前完成養殖用水監控設備安裝,畜禽飲用水和清洗消毒畜禽舍用水要分別安裝水表,建立養殖用水臺帳,并存檔備查。縣級農業部門要督促指導畜禽規模養殖場、第三方服務機構及時填報直聯直報信息系統相關信息數據,建立健全畜禽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檔案,實行一場一檔、專人專柜管理。檔案應包括養殖場基本情況、環評批復或驗收核查證明文件和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情況、消納地配套情況等內容。對己關閉拆除的畜禽規模養殖場,要及時在直聯直報信息系統備案管理中予以注銷。對規模以下畜禽養殖場要建立糞污資源化利用情況抽樣監測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全覆蓋跟蹤監測。要督促指導養殖場、轉運車和使用者建立液態糞肥使用三聯單臺賬記錄,臺賬記錄應包括運輸人員、聯系方式、轉運時間、數量、消毒方法、轉運目的地以及經辦人員等內容。有條件的可在槽罐車等載具安裝遠程監控設備,并在載具外側明顯處張貼監督舉報電話。
 
  七、落實畜禽規模養殖及糞污資源化利用用地。各地國土部門要落實畜禽規模養殖建設用地,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要落實規模養殖設施用地政策,提高設施用地利用效率,在符合相關規定前提下,允許提高規模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和有機肥生產設施用地占比及規模上限。以畜禽養殖廢棄物為主要原料的大型沼氣工程、規模化生物天然氣工程、異位發酵舍、有機肥廠、集中處理中心建設用地及在山上和田間地頭建設沼液儲液池、配肥(水)池等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用地,各地國土部門要在年度用地計劃中予以優先安排。建設儲液池、配肥(水)池等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涉及使用林地且符合條件的,各地林業部門要予以支持。
 
  八、切實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各級農業部門要切實做好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牽頭工作,推動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公眾監督的工作機制,積極會同有關部門落實財政、金融、保險、稅收、用地、用電等政策措施,強化跟蹤分析、督促檢查和進展評估,層層壓實屬地責任。各級農業、環保、國土、林業、住建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切實履職盡責,強化部門聯動,在政策出臺、工作部署、執法監管、驗收核查、督導檢查、年度考核、信息共享等方面通力協作,做到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形成共同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強大合力。
 
  聯 系 人:孫鐵成(省畜牧總站)
 
  聯系電話:0591-87859167、0591-87859557(傳真)
 
  電子郵箱:mnmzzhk@126.com
 
     附件:福建省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情況驗收核查表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福建省環境保護廳    福建省國土資源廳
 
  福建省林業廳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11月2日
 
  (此件主動公開)


 
地區: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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