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財政部等23個部門印發《關于促進消費擴容提質 加快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的實施意見》(發改就業〔2020〕293號),做強首店經濟和首發經濟,推動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經充分征求意見,我局對《關于鼓勵發展商業品牌首店的若干措施》進行修訂,現將《關于鼓勵發展商業品牌首店的若干措施》(2.0版)印發你們,自發布之日起生效,2019年3月印發的《北京市商務局關于鼓勵發展商業品牌首店的若干措施》同日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
《關于鼓勵發展商業品牌首店的若干措施》(2.0版)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財政部等23個部門印發《關于促進消費擴容提質 加快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的實施意見》(發改就業〔2020〕293號),做強首店經濟和首發經濟,推動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經充分征求意見,我局對《關于鼓勵發展商業品牌首店的若干措施》進行修訂,現將《關于鼓勵發展商業品牌首店的若干措施》(2.0版)印發你們,自發布之日起生效,2019年3月印發的《北京市商務局關于鼓勵發展商業品牌首店的若干措施》同日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