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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食鹽市場管理確保食鹽正常供應的緊急通知(新政辦發〔2011〕8號)

   2011-04-16 808
核心提示: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近日,部分地區出現了搶購加碘食用鹽的現象,致使加碘食用鹽供應緊張。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近日,部分地區出現了搶購加碘食用鹽的現象,致使加碘食用鹽供應緊張。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此事件。為進一步規范食鹽市場,穩定食鹽價格,打擊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等不法行為,確保食鹽正常供應,現將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食鹽市場供應。

  各鄉鎮街、市政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當前食鹽搶購風波可能給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切實加強領導。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經信局(服務業委)局長為副組長,交通、公安、食藥監、質監、工商、物價、衛生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全市食鹽市場穩定供應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經信局,負責及時掌握市場動態,積極組織運力調撥食鹽,保證充裕庫存,確保市場的合格碘鹽供應。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各部門要明確分管領導和工作人員負責食鹽市場穩定供應工作。

  二、加強宣傳引導,保證食鹽市場平穩有序。

  市鹽業公司要積極協同物價等職能部門,通過廣播電視、手機短信、告示等形式將我市食鹽的價格、分裝、供應、舉報電話及食鹽的充足儲備等相關情況告之人民群眾,消除其緊張心理,引導群眾理性購買,不要盲目跟風搶購,穩定市場秩序。

  三、落實責任,全力保障市場穩定。

  (一)各鄉鎮街認真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切實做好本地區食鹽穩定供應工作。加強科普宣傳,教育群眾不信謠,不傳謠、不搶購,尤其是機關干部及家屬要帶頭做好表率。維護好本地區食鹽銷售供應秩序,防止因搶購食鹽而引發安全等社會問題。主動加強與市鹽業部門的溝通銜接,確保市場供應充足。

  (二)維護銷售網點秩序。公安部門要及時調派充足警力,切實維護好各大商場、超市等食鹽供應主渠道的購買秩序,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和群體性事件。

  (三)加大食鹽配送力度,保障鹽業市場有序供應。市鹽業部門要克服困難,肩負社會責任,立即會同工商、發改等部門制定科學的供應方案,并對現有的庫存食鹽進行合理分配,加強調配,有序供應,保障需求。市鹽業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各超市、零售攤點嚴格執行鹽業價格政策,誠信守法經營,并做好食鹽銷售工作,禁止團體和個人一次性大量購買食鹽,保障食鹽供應市場穩定,絕不允許出現違反國家食鹽價格政策或停止供應的現象。同時還要做好與上級鹽業部門的溝通,爭取足夠的食鹽儲備。

  (四)切實加強市場監管。物價、工商、質檢、公安、鹽務等部門要及時對食鹽市場供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囤積居奇、哄抬鹽價等違法行為的經營戶要依法從重從快處理,嚴厲打擊乘機銷售劣質鹽、私鹽、非碘鹽、散裝鹽和散發食鹽虛假信息等違法行為,維護廣大消費者權益。

  (五)交通局做好外運食鹽車輛的管理,確保我市食鹽不得外運。

  (六)衛生局、食藥局做好相關物資的保障工作。

  四、切實加強溝通聯系和應急值守,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各鄉鎮街要落實24小時值班,確保通信聯絡暢通,及時、主動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87852216)報告有關情況。各有關部門要主動互通情況,加強信息溝通,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收集匯總相關情況并向市政府有關領導匯報。要加強協調,把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維護我市食鹽正常供應秩序和社會穩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地區: 遼寧
標簽: 物價 價格 食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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