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發展改革委(局)、行政審批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公共服務局: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辦字〔2021〕64號)要求,我們對截止2021年6月30日前,以我委(含原省物價局)制定或牽頭制定的部門規范性文件進行了認真清理,清理結果已經委黨組會研究通過。現予以公布,請結合實際做好工作銜接。
一、對列入保留類的92件規范性文件,在相應有效期內繼續適用。注明有效期的規范性文件,執行注明的有效期,未注明有效期的規范性文件一般執行5年有效期,試行、暫行類的執行2年有效期。
二、對列入保留延長類的20件規范性文件,在相應延長有效期內繼續適用。相關規范性文件的延長期限,我委按照最長不得超過5年的要求,并結合工作實際需要予以分別明確,詳見附件。
三、對列入打包修改類的1件規范性文件,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重新計算有效期,有效期5年。在該有效期內,適用修改后的文件。
四、對列入限期修改的56件規范性文件,在修改期內繼續執行,超過修改期限(2021年12月31日)未修改的自動失效。完成修改的,重新適用新修改的文件。
五、對列入廢止類的16件規范性文件、失效類的30件規范性文件,即日起予以廢止、宣布失效,不再執行。其中有明確有效期的,自有效期滿自動失效。
六、我委未列入本目錄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相關行政管理依據。
七、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另行公布。
八、請各市發展改革委(局)轉同級行政審批局,請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轉公共服務局,并轉發各縣區發展改革局、行政審批局。各地要認真做好規范性文件執行落實監督檢查,避免出現已廢止、失效類規范性文件仍在執行情況。
附件:1.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部門規范性文件目錄(保留類)
2.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部門規范性文件目錄(保留延長類)
3.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部門規范性文件目錄(打包修改類)
4.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部門規范性文件目錄(限期修改類)
5.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部門規范性文件目錄(廢止類)
6.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部門規范性文件目錄(失效類)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8月10日
附件下載:
冀發改法規規〔2021〕2號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