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承接落實國務院取消和下放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 (寧政辦發〔2021〕4號)

   2021-01-15 717
核心提示: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20〕13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20〕13號)等文件精神,2019年以來國務院決定取消行政許可事項55項,我區對應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21項;國務院決定下放審批層級的行政許可事項15項,我區對應承接12項。為切實做好承接落實工作,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全力做好國務院取消和下放行政許可事項落實工作,對取消的許可事項,要分級細化監管措施,明確監管主體,落實監管責任;對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要完善備案制度,簡化備案要素,防止以備案之名行審批之實;對下放的許可事項,要優化審批流程,精簡申報材料,壓縮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和服務水平,便利企業和群眾辦事。
 
    二、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完善相關事項監管措施,采取“雙隨機、一公開”聯合監管、重點監管、信用監管、“互聯網+監管”等方式,加強和創新事中事后監管,確保接得住、管得好。要積極做好與國家部委的工作銜接,及時編制完善并向社會公布事中事后監管細則,同時加強宣傳解讀和督促落實。
 
    三、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自治區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編制工作要求,對各層級涉及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及時進行調整,同步更新寧夏政務服務平臺數據信息,推動線上線下深度融合、同標準辦理。對涉及各級權責清單、政務服務事項清單調整的,要按照相關規定及時進行調整。
 
    四、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細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強業務指導和培訓,注重上下銜接、協同聯動,高質量推動工作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審改辦)將會同司法廳等相關部門適時開展跟蹤督查和調研指導,確保國務院決定落地見效。
 
    附件:   1.國務院決定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共21項)
 
       2.國務院決定下放審批層級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共12項)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地區: 寧夏
標簽: 行政許可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