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農業、農牧)廳(局、委、辦)、飼料工作(工業)辦公室:
3月下旬,我部組成6個督查組,分別對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飼料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督查。督查結果表明:各地畜牧飼料管理部門高度重視“飼料執法年”行動,成立了領導組織機構,制定了工作方案,并開展了企業自查和督導檢查等工作。但在督查過程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突出表現在原料把關不嚴、經營環節管理不規范、企業自檢能力不足等,請各地畜牧飼料管理部門按照以下要求加強監管,進一步做好飼料專項整治工作。
一、嚴把原料關。飼料原料是關系飼料質量安全的重要一環。一些飼料企業使用的原料沒有相應的許可證號,未按《飼料標簽》標準加貼標簽標識,進口飼料添加劑沒有中文標簽,大型飼料企業集團生產的核心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沒有按要求加貼標簽。上述情況應責令企業及時整改,未取得證號的飼料原料應按照《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查處。
二、進一步規范飼料經營環節。通過督查了解到,少數飼料經營企業管理混亂,存在購銷記錄不全、產品包裝和標簽不規范等現象。經營企業銷售人員對飼料法律法規和飼料標簽的了解程度明顯不如生產企業從業人員。各地畜牧飼料管理部門要加大力度,強化對流通環節的監管和對從業人員的培訓。
三、督促企業加強自檢能力建設。部分飼料生產企業化驗室簡陋,儀器設備老化,檢驗人員缺乏基本技能,檢測指標僅限于常規指標,對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物和其它有害物質無法檢測,也沒有委托有資質的機構進行檢驗。各地畜牧飼料管理部門要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化驗室,加強企業質量安全自控能力建設。
請各地畜牧飼料管理部門按照《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章以及《飼料標簽》標準的規定認真落實“飼料執法年”的各項要求,進一步加強對飼料企業的日常監管,規范飼料生產、經營行為,切實提高飼料質量安全水平。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
3月下旬,我部組成6個督查組,分別對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飼料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督查。督查結果表明:各地畜牧飼料管理部門高度重視“飼料執法年”行動,成立了領導組織機構,制定了工作方案,并開展了企業自查和督導檢查等工作。但在督查過程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突出表現在原料把關不嚴、經營環節管理不規范、企業自檢能力不足等,請各地畜牧飼料管理部門按照以下要求加強監管,進一步做好飼料專項整治工作。
一、嚴把原料關。飼料原料是關系飼料質量安全的重要一環。一些飼料企業使用的原料沒有相應的許可證號,未按《飼料標簽》標準加貼標簽標識,進口飼料添加劑沒有中文標簽,大型飼料企業集團生產的核心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沒有按要求加貼標簽。上述情況應責令企業及時整改,未取得證號的飼料原料應按照《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查處。
二、進一步規范飼料經營環節。通過督查了解到,少數飼料經營企業管理混亂,存在購銷記錄不全、產品包裝和標簽不規范等現象。經營企業銷售人員對飼料法律法規和飼料標簽的了解程度明顯不如生產企業從業人員。各地畜牧飼料管理部門要加大力度,強化對流通環節的監管和對從業人員的培訓。
三、督促企業加強自檢能力建設。部分飼料生產企業化驗室簡陋,儀器設備老化,檢驗人員缺乏基本技能,檢測指標僅限于常規指標,對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物和其它有害物質無法檢測,也沒有委托有資質的機構進行檢驗。各地畜牧飼料管理部門要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化驗室,加強企業質量安全自控能力建設。
請各地畜牧飼料管理部門按照《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章以及《飼料標簽》標準的規定認真落實“飼料執法年”的各項要求,進一步加強對飼料企業的日常監管,規范飼料生產、經營行為,切實提高飼料質量安全水平。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