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衛生健康局(委),省職業病防治院、省衛生監督所,各用人單位:
冬春季節是各類職業性化學中毒高發季節,易發生有機溶劑、急性慢性職業中毒等危害。為切實加強我省用人單位冬春季節職業病預防和職業健康管理工作,嚴防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廣大勞動者職業健康,現將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冬春季節職業病危害防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職業病危害防控直接關系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冬春季節天氣寒冷,部分用人單位或從業人員為防寒保暖違章關閉作業場所門窗及通風排毒設施,導致作業場所有毒有害物質蓄積、濃度升高。特別是春節前用人單位趕生產趕進度,忽視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防護管理,從業人員疲勞作業、防護不到位,容易存在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現象。春節過后不少用人單位陸續復產復工,新招錄員工進入生產崗位,易出現職業健康教育培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不到位的情況和出現違規操作的現象。用人單位工作場所通風排毒除塵等設備設施由于假期較長時間停用,防塵防毒可靠性降低。以上這些因素都極大增加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的風險。各地、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冬春季節職業病危害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加強領導、統籌組織、層層傳導,督促各有關政府職能部門和縣區、街鎮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責任,推動各用人單位落實職業性中毒防控措施,嚴防化學中毒等事故發生。
二、強化落實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事故防范主體責任
用人單位是職業病防治的責任主體,對本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全面負責。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要嚴格按照《職業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和《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意見》(粵衛〔2019〕64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的要求,認真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嚴防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發生:一是工作場所應保持良好的通風條件,抽風排毒設備應保持正常運轉;生產布局合理,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按規范設置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定期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確保工作場所符合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二是必須了解所用有機溶劑等生產原輔材料的成分及其職業病危害特性,禁止使用“三無”或不合格原輔材料;所使用的有機溶劑要向供應商索取化學品安全技術中文說明書(MSDS)。三是為勞動者配備防護手套、防毒口罩、護聽器等有效勞動防護用品并指導其正確佩戴使用。四是保證作業場所安全使用有毒物品,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中毒危害;高毒作業場所職業中毒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時,用人單位必須立即停止高毒作業,并采取相應的治理措施;經治理,職業中毒危害因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業。五是建立健全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法定職責和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健全完善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六是及時、如實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七是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要加強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培訓。八是按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職業健康檢查,并按照一人一檔的要求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九是依法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并履行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為勞動者購買工傷保險。同時,要結合屬地冬春季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用人單位在履行職業健康法定職責的同時,應當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項政策措施。
三、綜合運用監督執法等措施落實屬地監管責任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緊盯制鞋、箱包制造、電子制造、玩具制造、家具制造、造紙、電鍍、冶金、化工等勞動密集的重點行業,緊盯接觸1,2-二氯乙烷、正己烷、苯、三氯乙烯、一氧化碳、硫化氫等危害的重點人群,緊盯生產使用過程中涉及有毒有害物質的車間、場所、崗位,組織轄區衛生監督機構、職業病防治機構、技術服務機構和職業健康專家,加強職業健康預防管控以及監督執法、隱患排查和指導檢查工作,嚴厲查處用人單位違法違規行為。各地要結合疫情防控實際,采取線上、線下等形式深入重點行業企業、深入一線,指導督促用人單位開展落實“三個一”措施(即:開展一次職業衛生培訓教育、開展一次新員工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開展一次職業病防護設施設備全面檢查),以扎實有效方式服務指導用人單位加強職業健康工作。切實加強節后復產復工職業健康管理工作,嚴防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各地要以強化職業健康監管執法、有效防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實際行動,迎接全國全省“兩會”的勝利召開,為全省人民歡度元旦新年、新春佳節營造健康穩定的社會環境。
請各地級以上市衛生健康局(委)迅速轉發下屬衛生監督機構、職業病防治機構和基層衛生健康部門以及重點行業領域用人單位貫徹落實。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冬春季節是各類職業性化學中毒高發季節,易發生有機溶劑、急性慢性職業中毒等危害。為切實加強我省用人單位冬春季節職業病預防和職業健康管理工作,嚴防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廣大勞動者職業健康,現將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冬春季節職業病危害防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職業病危害防控直接關系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冬春季節天氣寒冷,部分用人單位或從業人員為防寒保暖違章關閉作業場所門窗及通風排毒設施,導致作業場所有毒有害物質蓄積、濃度升高。特別是春節前用人單位趕生產趕進度,忽視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防護管理,從業人員疲勞作業、防護不到位,容易存在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現象。春節過后不少用人單位陸續復產復工,新招錄員工進入生產崗位,易出現職業健康教育培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不到位的情況和出現違規操作的現象。用人單位工作場所通風排毒除塵等設備設施由于假期較長時間停用,防塵防毒可靠性降低。以上這些因素都極大增加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的風險。各地、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冬春季節職業病危害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加強領導、統籌組織、層層傳導,督促各有關政府職能部門和縣區、街鎮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責任,推動各用人單位落實職業性中毒防控措施,嚴防化學中毒等事故發生。
二、強化落實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事故防范主體責任
用人單位是職業病防治的責任主體,對本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全面負責。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要嚴格按照《職業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和《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意見》(粵衛〔2019〕64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的要求,認真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嚴防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發生:一是工作場所應保持良好的通風條件,抽風排毒設備應保持正常運轉;生產布局合理,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按規范設置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定期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確保工作場所符合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二是必須了解所用有機溶劑等生產原輔材料的成分及其職業病危害特性,禁止使用“三無”或不合格原輔材料;所使用的有機溶劑要向供應商索取化學品安全技術中文說明書(MSDS)。三是為勞動者配備防護手套、防毒口罩、護聽器等有效勞動防護用品并指導其正確佩戴使用。四是保證作業場所安全使用有毒物品,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中毒危害;高毒作業場所職業中毒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時,用人單位必須立即停止高毒作業,并采取相應的治理措施;經治理,職業中毒危害因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業。五是建立健全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法定職責和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健全完善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六是及時、如實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七是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要加強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培訓。八是按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職業健康檢查,并按照一人一檔的要求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九是依法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并履行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為勞動者購買工傷保險。同時,要結合屬地冬春季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用人單位在履行職業健康法定職責的同時,應當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項政策措施。
三、綜合運用監督執法等措施落實屬地監管責任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緊盯制鞋、箱包制造、電子制造、玩具制造、家具制造、造紙、電鍍、冶金、化工等勞動密集的重點行業,緊盯接觸1,2-二氯乙烷、正己烷、苯、三氯乙烯、一氧化碳、硫化氫等危害的重點人群,緊盯生產使用過程中涉及有毒有害物質的車間、場所、崗位,組織轄區衛生監督機構、職業病防治機構、技術服務機構和職業健康專家,加強職業健康預防管控以及監督執法、隱患排查和指導檢查工作,嚴厲查處用人單位違法違規行為。各地要結合疫情防控實際,采取線上、線下等形式深入重點行業企業、深入一線,指導督促用人單位開展落實“三個一”措施(即:開展一次職業衛生培訓教育、開展一次新員工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開展一次職業病防護設施設備全面檢查),以扎實有效方式服務指導用人單位加強職業健康工作。切實加強節后復產復工職業健康管理工作,嚴防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各地要以強化職業健康監管執法、有效防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實際行動,迎接全國全省“兩會”的勝利召開,為全省人民歡度元旦新年、新春佳節營造健康穩定的社會環境。
請各地級以上市衛生健康局(委)迅速轉發下屬衛生監督機構、職業病防治機構和基層衛生健康部門以及重點行業領域用人單位貫徹落實。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