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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 (魯農質監字〔2020〕33號)

   2020-09-17 902
核心提示:各市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漁業主管局,廳屬有關單位: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
各市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漁業主管局,廳屬有關單位:


    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省農業農村廳制定印發了《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管理辦法(試行)》(魯農法字〔2020〕8號)和《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紅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魯農法字〔2020〕9號),并建設完成“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信息平臺”。按照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將啟動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評價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等級評價標準,采用規范的程序和方法,對涉農市場主體的信用狀況進行評價,確定其信用等級,并建立“守信紅名單”和“失信黑名單”,依法向社會公開,從而客觀、系統地反映涉農市場主體的發展水平和勢態,發揮市場調控作用和信用監管效能,提高涉農市場主體的責任意識、誠信意識和自律意識,不斷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通過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的不斷完善,在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以及各類工程立項、評優示范活動中,將涉農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結果作為重要參考,從而提高工作的科學性和效能。


    二、工作程序


    1.信用信息征集。省、市、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含畜牧、漁業主管部門)分級分類按時間節點推報涉農市場主體信用信息至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信息平臺。涉農市場主體可以即時以正式公函形式通過信用信息平臺提報相關增信信息及證明材料。


    2.信用初評報告。由信用信息平臺管理單位每季度匯集新產生信用信息,按照信用管理辦法,形成信用初評報告。


    3.信用等級評審。省信評辦組織成立信用評審專家組(附件1),按照信用等級評價標準及程序、對信用初評報告進行論證評審,確定信用等級。信用等級分為誠信守法(A+級、A級)、輕微失信(B級)、一般失信(C級、C-級)、嚴重失信(D級、D-級)四類七級。涉農市場主體信用等級連續保持12個月以上并經專家評審,A+級涉農市場主體納入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紅名單,D-級涉農市場主體納入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黑名單。


    4.信用結果公布。信用等級發生變化情況,即時在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信息平臺更新發布。


    5.等級異議處理。涉農市場主體對信用等級有異議的,以正式公函的形式通過信用信息平臺向省信評辦提出異議處理申請。通過組織專家論證、實地調查等方式,提出處理意見,并將處理結果告知涉農市場主體。


    6.信用結果適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評價堅持公開、透明。省、市、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將信用評價結果作為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程立項、評優示范等工作的重要參考。鼓勵涉農市場主體積極參與信用評價管理工作,適用評價結果開展合作、拓展市場。


    三、任務分工


    市、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明確分管負責同志和具體負責同志,并建立工作補位機制,確保工作落實到位。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平臺將指定分配省、市、縣工作賬號,專門用于信用信息推送。


    1.省級工作機構


    省信評辦設在省農業農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會同畜產品、農藥、種子、肥料質量安全監管單位以及“三品一標”管理單位,共同做好省級以上信用信息征集及評價工作。


    2.市級工作機構


    各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于每季度最后五個工作日內,向省信用信息平臺推送市級產品(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監督抽查信息,以及未在官網公布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


    3.縣級工作機構


    各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轄區內涉農市場主體,根據經營狀態進行動態管理,及時向平臺管理單位提出增刪主體意見,完善主體庫信息,確保涉農市場主體全部納入信用信息管理平臺。要于每季度最后五個工作日內,向省信用信息平臺推送縣級產品(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監督抽查信息,以及未在官網公布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


    4.涉農市場主體


    支持涉農市場主體以正式公函的形式,通過信用信息平臺向省信評辦提交《農業市場主體質量信用評價申報書》以及佐證材料,并對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涉農市場主體提報信息包括“三品一標”等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農業標準化生產基地認定,開展自我質量管控,建立可追溯制度,規范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系統開展產品檢測,以及獲得通行認可認證,被肯定做法等。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各市、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信用評價管理工作,將其作為落實部門監管責任、生產經營主體責任的重要抓手,強化信用評價結果適用,將信用評價結果作為開展工作的重要參考。對于信用評價良好主體,在重點項目安排、認證評審、評優示范等工作中予以重點支持,對于問題多發主體加大監督抽查和巡查檢查頻次,實現精準重點監管。


    2.明確責任。市、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按照信用評價管理工作任務分工,明確職責,到崗到人,準確及時推送市、縣兩級產品抽檢等信用信息,并對涉農市場主體提報的信用信息進行審核。國家和省級產品(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抽檢信息由信評辦負責統籌匯集。首次信用信息征集工作請于10月30日前完成。


    3.廣泛宣傳。各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工作的宣傳,引導涉農市場主體積極參與信用評價管理,以誠信生產經營贏得市場,形成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圍,共同維護山東省農產品的良好聲譽。


    請各市將市、縣信用評價管理分管負責人和具體工作負責人信息表(附件2),于9月20日前報省農業農村廳質監處。


    聯 系 人:李 ?劍 ?任曉曉


    聯系電話:0531-67866352


    電子郵箱:sdsnytzjc@126.com


      附件:
   1.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評審專家組成員


    2.各市、縣信用評價管理工作負責人信息表


    3.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信息平臺操作說明(省市縣級用戶)


    4.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信息平臺操作說明(企業用戶)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9月16日


 標簽:評價 農業 產品質量 信用體系 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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