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云南省2020年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建設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附件:云南省2020年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建設實施方案
云南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8月 日
附件
云南省2020年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
建設實施方案
根據《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20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計財發〔2020〕3號)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辦質〔2020〕9號)部署要求,為保護好我省地理標志農產品特有品質,充分發揮地理標志農產品區域公共品牌效應,助力我省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綠色食品牌”,將繼續組織實施好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項目,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總抓手,圍繞特色資源發掘、特色產業發展、農耕文化發揚和我省高原特色農業產業發展,助力打造世界一流“綠色食品牌”目標,以具有獨特地域、獨特生產方式、獨特品質和獨特歷史文化的地方特色產品為基礎,以貧困縣特別是“三區三州”貧困縣為重點,選擇一批地域特色鮮明、產業發展有潛力、品牌有一定影響、市場認可度高的地理標志農產品,在生產設施條件、品牌宣傳營銷和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開展建設,著力解決地理標志農產品特色不特、品牌不強、保護不力等突出問題。通過項目實施,提升地理標志農產品綜合生產能力,強化地理標志農產品質量控制和特色品質保持,推進地理標志農產品品牌建設,推動地理標志農產品生產標準化、產品特色化、身份標識化、全程數字化,打造區域特色品牌;項目實施以“標準化生產及加工、品牌化宣傳推介、特色化稟賦挖掘、融合一二三產業發展、組織化管理運作、區域公用品牌管理制度建設”為主線,提升我省特色優質農產品市場影響力、競爭力,以區域公用品牌輻射帶動產業進步,促進我省產業扶貧、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二、建設主體
項目實施產品應當具備鮮明的地域特色、發展潛力巨大、市場認可度高,優先考慮我省“三區三州”貧困縣(市、區)獲得農業農村部登記保護的地理標志產品,綜合“未脫貧摘帽深度貧困縣、鞏固提升雖已脫貧摘帽的深度貧困縣”和專家評審意見,確定福貢縣老姆登茶、香格里拉市尼西雞、會澤縣鹽水石榴、丘北縣丘北辣椒、武定縣武定雞共5個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為實施對象,以上農產品地理標志證書持有人所在地縣(市、區)或主產縣(市、區)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為項目建設實施主體,相關證書持有人和用標企業參與。項目安排經費具體是:福貢縣老姆登茶360萬元、香格里拉市尼西雞335萬元、會澤縣鹽水石榴492萬元、丘北縣丘北辣椒346萬元、武定縣武定雞357萬元,實施周期一年。
三、建設內容
(一)扶持標準化生產建設。按照扶優、扶大、扶強和扶貧的原則,每個項目重點選擇生產規模大、經營水平高、經濟效益好、輻射帶動能力強的1個以上龍頭企業,重點開展地理標志產品標準化生產和清潔化加工儲運示范,實施標準化管理和新技術集成推廣,完善特色品質和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增強地標產品標準化生產能力。項目實施主體、證書持有人應積極參加農業農村部及相關部門組織的農產品地理標志品牌評價工作,推動轄區內地理標志使用的企業申報“綠色”、“有機”認證,組織授權使用地理標志農產品50%以上達到“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的認證,促進地標產品品質特色和質量安全水平雙提升。
(二)扶持品牌化宣傳推介。結合我省打造世界一流“綠色食品牌”品牌宣傳活動,組織開展地理標志區域公用品牌宣傳。項目實施主體、證書持有人制定品牌宣傳計劃,組織拍攝1部不少于10分鐘區域品牌宣傳片,利用好傳統媒體、新媒體開展系列宣傳和產品營銷。支持用標企業參加“農交會”、“綠博會”、“有機博覽會”等重要展會和全國性、全省性宣傳推介活動,擴大品牌影響力。支持品牌企業開展市場營銷,鼓勵搭建多種形式的營銷促銷平臺,促進優質優價,地理標志產品市場占有率年增幅達5%以上。
(三)扶持特色化稟賦挖掘。深入挖掘農產品地理標志特色優勢、文化傳承和歷史淵源等內涵,講好地標產品、品牌故事,大力培育品牌工匠、宣傳品牌人物,重點推薦品牌產品,解決好地標發展過程中品牌特色不鮮明、定位不清晰、傳播收效不明顯等問題。項目實施主體在轄區內結合地標農產品生產特點、歷史淵源、農耕文化等,建設一個展示館(廳);切實保護地理標志農產品知識產權,加強品種資源保護,組織保種選育、提純復壯,保持提升地理標志農產品的優良品質特性,延續地標產品地域稟賦和特色優勢。
(四)扶持身份標識化和全程數字化建設。項目實施主體、證書持有人要根據《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辦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晰管標、用標責任人,加強業務培育,規范標志授權使用,強化產品帶標上市,引入專業化策劃保障品牌運維,推動轄區企業用標,授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志的用標企業達到80%以上,獲得授權用標企業用標率100%。建立完善地理標志農產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地理標志農產品要100%納入省級以上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積極探索建立或使用智慧生產、營銷、監管、服務等信息平臺,強化產品全程可追溯。
(五)扶持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利用地理標志農產品獨特的區域優勢和自然資源以及深厚的文化底蘊,在穩步提升一產和二產的基礎上,大力發展鄉村旅游和休閑農業。支持1家有條件的用標企業,推進三產融合、文旅融合,促進產區變景區、產品變商品、農房變客房,積極發揮產業聚焦效應,打造農產品地理標志三產融合精品品牌。
(六)扶持完善區域品牌管理制度建設。由縣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牽頭各項目實施單位、證書持有人完善區域公用品牌管理制度建設,要求項目各縣(市)區根據本地區地理標志農產品產業發展、品牌建設、地理標志使用管理等實際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辦法》、《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程序》和《農產品地理標志使用規范》等有關規定,制定一套轄區內農產品地理標志使用管理辦法。確保轄區內地理標志農產品信譽,促進本地區農業產業健康發展和地理農產品區域公共品牌打造,維護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項目實施地縣(市、區)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組,加強項目實施過程的監督與管理,確保各項工作按時完成。同時,加強與相關支農政策和項目的有機銜接,加大工作統籌力度,提升項目成效。
(二)細化實施方案。項目實施地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結合地方實際,在原編制上報申報書基礎上,按農業農村部資金規模和申報書格式要求重新完善申報書和編制具體實施方案,進一步落實項目實施單位、實施地點、參與單位、建設內容及資金標準、建設步驟、時間節點、績效指標等。實施過程中,要嚴格落實績效管理,明確職責分工,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制,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建設任務。
(三)嚴格資金管理。項目實施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應加強項目資金監管,做到專款專用。項目實施完畢后,由州(市)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驗收,驗收結果上報省農業農村廳備案。省農業農村廳將組織有關人員對項目質量進行抽查。
(四)強化信息報送。各級農業農村部門應建立信息季度報送制度,及時掌握項目建設動態,加強實施成效和典型經驗宣傳。請各實施項目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于2020年8月30日前將保護工程實施方案(見附件1)和備案表(見附件4)、2020年12月1日前將年度實施情況總結(正式文件),分別報送省農業農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和省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聯系人及電話:省綠色食品發展中心陳繼昆,0871-64102203、18187111233,CJK63@126.com;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楊肖艷,0871-65352905,ynnytaj@126.com。
附件:1.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實施方案(參考模版)
2.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建設內容技術指引
3.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績效考評方案
4.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備案表
附件1
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實施方案
(參考模版)
產品名稱:
實施單位: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人:
登記證書編號:
證書持有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人:
填制日期:
實施期限: 2020年×月—2020年12月
云南省農業農村廳制
一、現有工作基礎
二、實施目標與預期效益
三、建設內容
四、實施進度
五、資金支出計劃
六、實施單位情況
(一)單位類型、隸屬關系、主要職能及業務范圍
(二)技術設備條件、財務收支、資產狀況、內部管理制度建設情況
(三)有無不良記錄(財政部門及審計機關處理處罰決定、行業通報批評、媒體曝光等)
七、申報意見
實施單位意見 | 本單位對以上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特申請立項。
負責人簽名: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縣(市)級人民政府意見 |
負責人簽名: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意見 |
負責人簽名: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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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建設內容技術指引
一、生產能力提升
保護特定產地環境:土壤肥力保持、水源水域生態保護;尾水處理;農業廢棄物處理與綜合利用。
改善生產條件:生產或繁育基地(設施)改造提升、進排水系統、育苗設施;綠色防控技術及設施設備;傳承傳統加工技術、工藝,改造升級分選、烘干、包裝等加工設備;優化冷凍、冷藏、冷鏈運輸等倉儲保鮮設施設備。
二、質量提升與特色品質保持
地理標志農產品種植、養殖品種的提純復壯及擴繁,資源保護相關設施設備、場圃等;特色品質和質量安全跟蹤監測與評價;全產業鏈標準體系構建;地理標志農產品質量控制技術規范及相關管理制度的宣貫培訓。
三、品牌培育宣傳
深入挖掘產品歷史文化內涵,通過創辦專業文化館、博物館等多種形式講好地標故事;設置地理標志農產品生產地域標識標牌,明確產品名稱、證書持有人、生產地域、規模產量等信息;充分利用展會推介、節慶活動、宣傳片、廣告牌等傳播渠道,做好品牌宣傳推介;開發利用專賣店、體驗店、電商平臺、包裝設計、文化創意等營銷促銷平臺,提升市場營銷能力。
四、身份標識化和全程數字化
證書持有人按照質量控制技術規范、農產品地理標志使用協議等相關規定,對產品生產區域、規模產量、特色品質、標志使用等開展技術服務和監督管理。標志使用人依據《農產品地理標志公共標識設計使用規范手冊》要求,規范上市產品包裝標識。支持證書持有人和標志使用人開展打假維權行動。標志使用人做好生產信息采集,推行產地和產品臺賬管理,依托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推動產品可追溯。積極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落實生產者主體責任。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提升生產、監管、服務等信息化水平,推動經營電商化發展。
附件3
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績效考評方案
一、考評目標
根據《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20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計財發〔2020〕3號)和農業農村部績效管理辦法、專項工作延伸績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結合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確定的產品指標和重點任務,堅持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遵循客觀公正、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的原則,開展績效考評,確保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實施取得實效。
二、考評對象
承擔2020年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任務的有關縣、市、區的農業農村部門。
三、考評內容
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的組織實施、任務落實、實施效果和工作創新等方面內容(考評指標體系見附表)。
四、考評方式
由項目所在地的州市級農業農村部門會同相關單位采取自我評價與專家評價相結合、材料審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評。省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視疫情防控形勢適時組織抽查。
州市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績效評價的總體要求,做好本轄區項目縣實施績效評價,對照考評要求進行自評,并撰寫自評報告。自評報告應包括總體情況、資金落實及使用情況、實施情況(做法、成效和問題)、績效評價情況(績效任務完成情況、自評得分)等內容。
附表
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績效考評指標體系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分值 | 賦分說明 |
項目 實施 情況 (20分) | 成立組織機構 | 2 | 成立州市級項目領導小組(或工作組、專家組),得2分,未成立不得分。 |
制定實施方案 | 2 | 制定州市級實施方案,得2分,未制定不得分。 | |
開展績效考評 | 4 | 組織開展州市內績效考評,得4分,未開展不得分。 | |
加強資金管理 | 10 | 1.中央資金到州市后,1個月內下達到所有項目實施縣(市),得2分。每晚半個月,扣1分,扣完為止。 2.2020年底所有項目資金執行率90%以上,得8分。每少5%,扣1分,扣完為止。 | |
開展督導檢查 | 2 | 年內對所有項目至少組織1次督導檢查,得2分。未組織的,不得分。 | |
任務 落實 情況 (55分) | 增強綜合生產能力 | 15 | 每個產品應當至少建有1個核心生產基地或特色品種繁育基地,得分為:完成產品數/產品指標數×15。 |
提升產品質量和特色品質 | 10 | 1.每個產品嚴格按照生產技術規程生產,建立生產日志,得分為:完成產品數/產品指標數×4。 2.每個產品開展按標生產培訓不少于500人次,得分為:完成產品數/產品指標數×3。 3.每個產品建立質量控制體系并開展品質檢測,得分為:完成產品數/產品指標數×3。 | |
加強品牌建設 | 15 | 1.舉辦或參與省級以上宣傳推介活動,其中國家級宣傳平臺每次得2分;省級宣傳平臺每次得1分,最高得6分。 2.開展保護工程媒體宣傳,其中中央媒體報道1篇加0.5分;農業農村部信息簡報采納1篇加1分。最高得4分。 3.每個產品打造至少1個有影響力的區域公共品牌或企業品牌或產品品牌,且在屬地醒目位置設置地理標志農產品生產地域標識標牌,得5分,未完成不得分。 | |
推動身份標識化和全程數字化 | 15 | 1.每個產品簽訂標志授權使用協議并實行帶標上市,得分為:完成產品數/產品指標數×5。 2.每個產品建立可追溯體系并對接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積極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制度,得分為:完成產品數/產品指標數×5。 3.每個產品建立或使用生產、營銷、監管、服務等相關信息化平臺,得分為:完成產品數/產品指標數×5。 | |
工程實施效果(25分) | 產品指標完成 | 8 | 積極爭取財政支持,完成產品指標,得分為:完成產品數/產品指標數×8。 |
農民收入增長 | 6 | 每個產品帶動農戶500人以上,人均收入年增幅10%以上,得分為:完成產品數/產品指標數×6。 | |
特色產業發展 | 6 | 每個產品培育至少1個規模生產經營主體, 產品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得6分,未完成不得分。 | |
助力脫貧攻堅 | 5 | 所有項目將貧困地區特別是“三區三州”納入保護工程實施范圍,或建立建檔立卡貧困戶幫扶機制,得5分,未完成不得分。 |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分值 | 賦分說明 |
加減分項 | 州市級支持 | +5 | 州市級政府出臺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發展政策文件或列入州市政府工作報告,加2分;納入州市級政府對縣級政府的績效考評,加2分;獲得州市或廳級領導肯定性批示,1次加1分,最高得5分。 |
推進有力 | +5 | 項目支持力度大,影響力強,省農業農村廳或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認可,滿分5分。 | |
工作創新 | +3 | 引導項目區域生產主體進行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認證。年度內每新增認證1家主體,得0.5分。最高得3分。 | |
產品質量安全 | -10 | 1.在年度內產品監測或檢測中,發現保護工程產品安全指標不合格的,扣2分。 2.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扣8分。 |
注:下達地理標志農產品指標數為財政部批復的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相關區域績效目標值。
附件4
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備案表
州市級農業農村部門: (蓋章)
地理標志 農產品名稱 |
| 證書編號 |
| 證書持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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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級農業農村部門 | 負責人 |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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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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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安排情況(萬元) | 中央資金 |
| 地方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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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對象1 | 負責人 |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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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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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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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對象2 | 負責人 |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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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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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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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個農產品地理標志證書均需填寫備案表,本表可自行增減支持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