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動物衛生監督所,楊陵區動物防疫站及韓城市、神木縣、府谷縣動物衛生監督所:
根據我所《關于在全省范圍開展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工作的通知》(陜動監發﹝2015﹞56號)和《關于開展跨省調運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工作的通知》(陜動監發〔2016〕8號)精神和安排部署,我省已于2016年6月1日起,全面實行了跨省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A證),停止手寫出證。目前,全省各地市電子出證條件日趨完善,部分地市已全面開展了省內檢疫證明電子出證工作,我所已于2017年1月份起停止對手寫檢疫證明的申購。為進一步加強省內動物檢疫監督工作,提升我省檢疫監督信息化建設水平,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全省試運行省內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證、產品B證)電子出證,試運行期為兩個月,試運行期間電子出證和手寫出證并行。在試行期間對于省內手寫檢疫證明信息有疑議的,可與出證單位進行溝通核實。自2017年9月1日起,我省全面實行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動物A證、產品A證、產品B證),停止手寫出證。各地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調運動物產品附有手寫檢疫證明或在數據庫中無法查詢到信息的檢疫證明,一律按照未附檢疫證明進行處理、處罰。
二、目前,西安、寶雞、渭南、延安已全面開展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工作(A證、B證),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來自上述四個地市的手寫檢疫合格證明,按未附檢疫證明進行處理、處罰。除上述四個地市外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動物B證)工作,在各市統一安排部署下,可以將現有的手寫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證)用完后,統一實施電子出證。在全面實施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時,請將具體時間上報我所。
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樣式、填寫需符合《農業部關于印發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樣式及填寫應用規范的通知》(農醫發〔2010〕44號)規定。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必須留存紙質存根,不得以電子文檔代替紙質文檔存檔。
陜西省動物衛生監督所
2017年6月16日
附件:關于開展省內動物及其產品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工作的通知
根據我所《關于在全省范圍開展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工作的通知》(陜動監發﹝2015﹞56號)和《關于開展跨省調運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工作的通知》(陜動監發〔2016〕8號)精神和安排部署,我省已于2016年6月1日起,全面實行了跨省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A證),停止手寫出證。目前,全省各地市電子出證條件日趨完善,部分地市已全面開展了省內檢疫證明電子出證工作,我所已于2017年1月份起停止對手寫檢疫證明的申購。為進一步加強省內動物檢疫監督工作,提升我省檢疫監督信息化建設水平,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全省試運行省內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證、產品B證)電子出證,試運行期為兩個月,試運行期間電子出證和手寫出證并行。在試行期間對于省內手寫檢疫證明信息有疑議的,可與出證單位進行溝通核實。自2017年9月1日起,我省全面實行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動物A證、產品A證、產品B證),停止手寫出證。各地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調運動物產品附有手寫檢疫證明或在數據庫中無法查詢到信息的檢疫證明,一律按照未附檢疫證明進行處理、處罰。
二、目前,西安、寶雞、渭南、延安已全面開展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工作(A證、B證),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來自上述四個地市的手寫檢疫合格證明,按未附檢疫證明進行處理、處罰。除上述四個地市外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動物B證)工作,在各市統一安排部署下,可以將現有的手寫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證)用完后,統一實施電子出證。在全面實施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時,請將具體時間上報我所。
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樣式、填寫需符合《農業部關于印發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樣式及填寫應用規范的通知》(農醫發〔2010〕44號)規定。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必須留存紙質存根,不得以電子文檔代替紙質文檔存檔。
陜西省動物衛生監督所
2017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