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農業農村局,各地(州、市)農業農村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辦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辦法(2017年11月30日農業部令2017第8號修訂)》要求,為進一步加強自治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管理,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辦法(試行)》(新農質〔2013〕59號)和相關配套文書進行了修訂,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辦法(修訂)》
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程序規范》
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評審報告》
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申請書》
5.《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細則》
6.《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合格證書》樣式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1年5月8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辦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辦法(2017年11月30日農業部令2017第8號修訂)》要求,為進一步加強自治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管理,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辦法(試行)》(新農質〔2013〕59號)和相關配套文書進行了修訂,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程序規范》
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評審報告》
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申請書》
5.《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細則》
6.《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合格證書》樣式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