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生態環境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已經2020年12月1日省生態環境廳第13次廳務會議審議通過?,F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陜西省生態環境廳
2020年12月22日
?。?2-11〔2020〕5號)
陜西省生態環境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陜西省生態環境標準制修訂工作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陜西省標準化條例》《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生態環境標準,是指由陜西省生態環境廳提出并歸口管理的以生態環境保護為目的,對某些環境要素所作的統一的、法定的和技術的規定,包括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和管理規范類標準。
第三條 本辦法規定了生態環境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制修訂工作的基本原則、程序、內容、時限和其他要求,適用于標準制修訂工作全過程的管理,包括:擬定年度標準制修訂初步計劃、確定標準制修訂項目承擔單位及工作經費、下達計劃、開題論證、報標準化主管部門立項、技術審查、征求意見、報批、協調發布、宣傳和培訓等工作。
第四條 本辦法規定了省生態環境廳法規與標準處、標準制修訂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歸口業務處室、標準管理技術支持單位、項目承擔單位在標準制修訂工作中的主要責任。
第五條 標準制修訂工作以合法合規、體系協調、質量優先、分工協作為基本原則。
第二章 標準制修訂工作程序和各方主要責任
第六條 標準制修訂工作按下列程序進行:
?。ㄒ唬┚幹祈椖坑媱澋某醪椒桨?;
?。ǘ┐_定項目經費和承擔單位,形成項目計劃;
(三)下達項目計劃任務;
(四)項目承擔單位成立編制組,編制開題論證報告;
?。ㄎ澹╉椖块_題論證,確定技術路線和工作方案,形成標準草案;
?。┫驑藴驶鞴懿块T申請標準立項;
(七)編制標準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
?。ò耍藴收髑笠庖姼暹M行技術審查;
(九)公布標準的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眾或有關單位征求意見;
(十)匯總、處理意見,編制標準送審稿及編制說明;
?。ㄊ唬藴蔬M行行政審查;
?。ㄊ藴蕡笈牧仙蠄笫藴驶姓鞴懿块T審批發布,并按照相關規定對污染物排放標準報生態環境部備案;
?。ㄊ藴蕷w檔;
(十四)標準的宣傳、培訓。
第七條 法規與標準處作為生態環境廳的標準綜合協調和管理部門,組織開展標準制修訂基礎性、綜合性、協調性工作以及標準實施評估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ㄒ唬┙M織制訂標準相關管理辦法;
?。ǘ┙M織標準體系的建立與維護工作;
?。ㄈ┴撠熍c省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協調事宜;
?。ㄋ模瑲w口業務處室制定項目年度計劃,下達項目計劃任務,負責項目調整及重大事項協調;
?。ㄎ澹徺I服務的項目,負責征集項目承擔單位,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任務合同書;
(六)負責審查標準項目合法合規性、體系協調性和規范完整性;
?。ㄆ撸z查、督促項目承擔單位的工作進展;
?。ò耍┺k理標準報批、備案事宜;
?。ň牛┙M織開展生態環境標準實施評估工作;
?。ㄊ┙y一組織標準培訓。
第八條 各歸口業務處室作為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部門,組織開展標準制修訂項目實施,指導和督促標準編制單位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ㄒ唬┨岢瞿甓葮藴手菩抻嗧椖坑媱澖ㄗh;
?。ǘ┴撠煂彶闃藴始夹g內容的科學性、合理性、可行性及標準工作程序的合規性;
?。ㄈ麄鹘逃?、宣傳教育中心開展標準的宣傳解讀;
科技與財務處負責項目經費的保障工作。
第九條 陜西省生態環境保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標委會”)作為標準管理技術支持單位,組織開展標準研究性、協助性、服務性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一)承擔地方標準體系的建立;
?。ǘ┏袚鷺藴书_題論證報告和標準文本的技術審查工作;
?。ㄈ╅_展標準實施評估方法研究和標準實施評估工作;
(四)組織建立和維護標準專家庫;
(五)負責標準的咨詢、解釋工作;
(六)協助審查標準項目立項建議和編制標準項目年度計劃;
?。ㄆ撸└鶕ぷ餍枰獏f助檢查和督促各項目承擔單位的工作進展;
?。ò耍﹨f助開展標準的宣傳解讀、培訓工作;
?。ň牛┴撠煒藴手菩抻單募牧蠚w檔。
第十條 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承擔單位是項目申請和實施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職責為:
?。ㄒ唬└鶕椖恳螅M建編制組,組織開展標準編制工作;
?。ǘ┚幹崎_題論證報告;
(三)根據制修訂標準工作的需要,按時開展相關的調研、咨詢、研討、實驗、驗證等工作,為標準制訂工作創造有利條件,保證按期完成標準制修訂任務;
(四)按計劃要求編制標準的征求意見稿、送審稿及編制說明和調查、研究報告等相關材料;
?。ㄎ澹﹨R總、處理各有關方面對標準草案提出的意見;
?。┴撠煒藴书_題論證會、標準審查會的籌備和會務組織工作;
(七)配合標準的宣傳解讀、培訓、咨詢、解釋工作,以及相關標準的實施評估工作;
(八)負責管理標準制修訂工作經費,保證其有效合規使用。
第三章 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
第十一條 項目計劃是標準制修訂工作的依據,標準制修訂工作應嚴格按照計劃規范、有序地進行。下列項目可列入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
(一)為貫徹落實中、省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劃等,需要的標準制修訂項目;
(二)為建立和完善標準體系,適應社會、經濟、科學技術發展需要的標準制修訂項目;
?。ㄈ┥鷳B環境執法和管理工作需要的標準制修訂項目;
?。ㄋ模┚邆渲菩抻啒藴士煽康目茖W研究基礎條件,可以在規定的標準工作周期內完成制修訂工作;
?。ㄎ澹藴蕦嵤┰u估中提出的項目。
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應與國家和全省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需要相適應。需要制訂標準的事項,但基礎條件較為薄弱的,應先進行科學研究、調查等工作,待具備相應的條件后,再制訂標準。
第十二條 法規與標準處于每年6月份,以適當方式收集各有關方面關于設立標準制修訂項目的建議。提出建議項目的單位應填寫《陜西省生態環境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審查表》(見附1)。
各歸口業務處室結合工作實際,對征集到的項目建議進行篩選,提出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建議,法規與標準處審核匯總后,確定全廳項目計劃的初步方案。
第十三條 法規與標準處征集項目承擔單位。項目承擔單位以自愿為原則進行申報(見附2),最終按照有關規定確定。
第十四條 項目承擔單位應具有與標準制修訂項目相關的科研、管理工作背景和技術能力,熟悉國家生態環境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獨立銀行賬戶和健全的財務制度。
項目承擔單位應至少聯合1家協作單位開展標準的編制工作,協作單位數量原則上不得超過 5 家。
第十五條 法規與標準處根據申報材料,編制年度環境保護標準預算方案,報廳科技財務處審查。
第十六條 部門預算方案下達后,法規與標準處根據預算額度對計劃草案進行調整,形成全廳項目計劃年度方案并分批次下達項目計劃??萍钾攧仗帗芨断鄳臉藴使ぷ鹘涃M。
第十七條 標準制修訂工作應嚴格按項目計劃年度方案進行,一般不進行調整。在下列情況下,經批準可對計劃項目進行調整:
?。ㄒ唬┙洕?、技術以及其他有關因素發生重大改變,原項目計劃不能適應這些變化的,可對項目計劃和內容進行調整;
(二)在標準制訂過程中,出現不宜制定和實施標準的情況,經批準后,可將計劃項目撤銷。
第四章 成立標準編制組和開題論證
第十八條 項目承擔單位在接到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后,應召集各協作單位成立標準編制組,由項目負責人擔任編制組組長。項目承擔單位應在3個月內編制完成標準開題論證報告(見附3)和標準草案,報送標委會。
第十九條 標委會主持召開標準開題論證會,組織有關方面的專家和代表審查開題論證報告(見附4)。專家組形成論證意見(見附5),專家組長簽字確認。
第二十條 法規與標準處負責按要求將項目計劃年度方案和標準草案報省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標準立項。
第五章 編制征求意見稿和征求意見
第二十一條 標準編制組應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20000《標準化工作指南》、GB/T 20001《標準化編寫規則》,以及《陜西省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程序》等規定要求,編寫標準征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制訂的標準將取代現行標準的,應在標準中明確地表述標準之間的替代關系。
第二十二條 固定污染源大氣、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應分別按照《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制訂技術導則》(HJ945.1)和《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制訂技術導則》(HJ945.2)的規定開展制修訂工作。
其他有相應標準制訂技術導則的標準,應按照技術導則的規定開展制修訂工作。
第二十三條 標準的技術內容應具有普遍適用性和通用性。標準涉及的技術原則上應是通用技術,涉及的產品應已商品化并有2家以上的供應商。
不得利用標準為企業做宣傳或推銷。標準中不得規定采用特定企業的技術、產品和服務,不得出現特定企業的商標名稱,不得采用尚在保護期內的專利技術和配方不公開的試劑。
第二十四條 項目承擔單位應在標準開題論證會后6至10個月內,編制完成標準征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報送歸口業務處室并抄送標委會。
第二十五條 歸口業務處室主持或委托標委會主持召開技術審查會(審查內容見附4)。會議邀請5-7名專家組成專家組對標準征求意見材料進行審查,有關管理、生產、使用等方面的代表出席會議。技術審查結果由專家組長綜合專家組意見確定,明確是否通過技術審查。專家組形成審查意見(見附5),專家組長簽字確認。
歸口業務處室對通過技術審查并按照會議紀要修改完善的標準,辦理征求意見事宜,面向社會公眾及有關單位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為1個月。被征求意見單位在征求意見截止日期前未回函的,按無意見處理。
第六章 標準的行政審查和報批
第二十六條 項目承擔單位應在征求意見工作結束后的20個工作日內,匯總處理各類反饋意見(見附7),編制完成標準送審稿、編制說明和報審說明,報送標委會。報審說明應簡要敘述標準制修訂背景、工作過程,主要內容以及技術審查意見和公開征求意見情況,排放標準還應包括標準實施成本和效益分析、達標可行性分析等內容。
第二十七條 標委會應在收到材料后的 15 個工作日內將審查意見(見附6)報歸口業務處室,同時返回項目承擔單位。審查中遇有重大問題的,須將審查意見報歸口業務處室審核后,方可將意見返回項目承擔單位。
項目承擔單位按照審查意見修改完善標準報批材料,并在20 個工作日內再次報送。歸口業務處室對符合要求的標準,辦理行政審查事宜。
第二十八條 按標準類別和效力差異,標準采用兩種程序進行行政審查。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由歸口業務處室負責提請廳務會議審查并匯報。其它標準由廳專題會議審查,會議由法規標準處組織。
第二十九條 標準經廳內審查通過后,由法規與標準處起草書面文件將標準報批稿及編制說明等相關材料報送省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在發布公告前,由法規與標準處起草發布申請,經省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會簽后報省政府審批,經批復后,由省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發布公告。
標委會負責整理標準制修訂各個環節文件材料并歸檔。
第三十條 在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發布之日起45日內,法規與標準處負責向生態環境部報送備案材料。
第七章 標準的宣傳和培訓
第三十一條 宣傳教育處是標準宣傳工作的歸口管理處室,標準歸口業務處室應會同宣傳教育處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多渠道開展標準的日常宣傳,加強社會各界對標準的理解,促進標準的有效執行。
第三十二條 法規與標準處統一組織標準培訓,以標準相關管理辦法、新發布實施的標準以及標準體系等為主要培訓內容,對環保系統和相關行業、企業進行培訓。
標委會負責對標準項目編制人員就標準編制相關要求進行培訓,提高標準制修訂工作效率與水平。曾負責制訂并已完成(以正式發布為準)3 個及以上生態環境標準的人員可不參加。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由省生態環境廳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陜西省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試行)》(陜環發〔2017〕29)同時廢止。
附1
陜西省生態環境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審查表
建議開展制修訂工作的標準項目名稱 | ||||
提出建議單位(部門) | ||||
聯系人 | 姓 名 | |||
所在部門 | ||||
職 務 | ||||
聯系電話 | 座機 | 移動電話 | (必須填寫) | |
建議開展標準制 修訂工作的理由 | (包括實施法律、法規、規章的需要;開展專項工作的需要;現行標準不能滿足工作要求;根據最新研究成果和新技術,現行標準已具備提標的條件等原因) | |||
實施該標準的依據 | (包括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等,列出文件全稱和具體條款的內容;) | |||
該標準的適用對象 | (指有執行該標準義務的主體,包括法人或其他組織等) | |||
該標準的適用范圍 | (指要求執行該標準的情形,如生產、建設、審批、執法等活動) | |||
該標準的主要內容 | (指標準規范的各類事項,包括開展活動的程序、要求、評價手段、判斷方法等等) | |||
該標準與相關生態環境標準的關系 | (說明該標準與現行的和正在制修訂的國家生態環境標準的關系,以及其他省制定相關標準的情況) | |||
提出建議單位(部門)的意見 | 領導簽字: (蓋公章)
年 月 日 | |||
省生態環境廳相關歸口業務部門審查意見 |
(填報單位不用填寫) (蓋公章)
年 月 日 |
附2
陜西省生態環境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表
申報單位名稱 | (應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制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內容一致) | ||||
申報單位代碼 | (應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制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內容一致) | ||||
申報承擔項目名稱 | (應與征集項目承擔單位文件中的項目名稱一致) | ||||
擬任項目負責人情況 | 姓 名 | (為擬任標準編制組的負責人,應為現職的、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員) | 所在部門 (科室) | ||
職 務 | 職 稱 | ||||
辦公室 電話 | (含區號) | 移動電話 | (必須填寫) | ||
工 作 簡 歷 | |||||
對制修訂該標準 目的、意義及制訂 方法的初步認識。 | |||||
標準制修訂的 技術路線 | (需詳細說明標準制修訂擬開展的工作,包括國內外有關情況調研、實際監測分析、試驗等) | ||||
目前與項目相關的 科研、管理等基礎 工作情況。 | |||||
申報單位與該標準制修訂項目相關的基礎條件及能為制修訂 工作提供的支持。 | |||||
申報單位是否有承擔生態環境標準制修訂項目工作的經歷、是否有尚未完成的項目。若有,請說明工作情況。 | |||||
申報單位是否愿意 作為參加單位, 參與項目工作 | □是 | □否 | |||
完成項目需要的 經費總額(萬元) | (指需要省財政專項資金的數額)
| ||||
完成項目需要的時間(月) | (指由生態環境部門下達項目計劃和經費起,至完成標準送審稿并上報所需的時間,不得高于《陜西省生態環境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時間) | ||||
項目工作經費 使用方案 | |||||
參與項目工作單位分工 | |||||
單 位 | 分擔項目工作內容 | ||||
申報單位 | |||||
協作單位1名稱 | |||||
協作單位2名稱 | |||||
…… | |||||
申報單位意見 | 本單位已知悉并愿意遵守《陜西省生態環境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了解該類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的內容、工作要求和承擔單位的責任。
簽字: (蓋公章)
年 月 日 | ||||
協作單位意見 | 協作單位1:
簽字: (蓋公章)
年 月 日 | ||||
協作單位2: 簽字: (蓋公章)
年 月 日 | |||||
......
|
附3
標準開題論證報告的主要內容
一、標準開題論證報告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一)項目背景情況,包括任務來源和工作過程;
(二)標準制修訂必要性分析;
(三)國內外相關標準情況;
?。ㄋ模M采用的原則、方法和技術路線;
?。ㄎ澹M開展的主要工作;
?。┬枰懻摰闹卮髥栴};
(七)擬提交的工作成果;
(八)項目承擔單位與標準制修訂相關的工作基礎條件;
?。ň牛﹨f作單位與任務分工;
(十)時間進度安排。
二、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的開題論證報告還應包括
?。ㄒ唬藴实目刂茖ο笈c范圍,包括行業或污染源類別、污染物控制項目等;
(二)行業背景情況、產業發展政策、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政策、法律、法規、規劃;
?。ㄈ┬袠I產排污情況及污染控制技術分析。
附4
標準開題論證會/技術審查會審查內容
一、標準開題論證會的論證內容
?。ㄒ唬藴手菩抻啽匾苑治?;
(二)國內外相關標準情況及與本標準的關系;
(三)擬采用的原則、方法和技術路線;
(四)擬開展的主要工作;
(五)擬提交的工作成果;
(六)協作單位與任務分工;
?。ㄆ撸藴什莅傅幕究蚣堋?br>
二、標準技術審查會的審查內容
?。ㄒ唬藴收髑笠庖姼寮熬幹普f明內容的完整性;
?。ǘ藴蔬m用范圍以及與相關標準的協調性;
(三)標準技術內容的科學性、適用性和技術經濟可行性;
?。ㄋ模┲贫藴实闹卮笤瓌t問題;
(五)標準的格式和體例;
?。┢渌麊栴}。
附5
標準開題論證/技術審查會論證(或審查)意見(格式)
標準名稱 | |||
項目承擔單位 | |||
會議主持單位 | |||
時間 | 地點 | ||
開題論證/技術審查結論 | 通過□ | 不通過□ | |
審查(專家)意見:
專家組組長簽字: 年 月 日 |
附6
標準管理技術支持單位對標準的審查內容
一、標準征求意見材料的審查內容
?。ㄒ唬藴收髑笠庖姴牧系耐暾?;
(二)項目承擔單位落實開題論證意見的情況;
?。ㄈφ髑笠庖姼寮夹g審查會的審查內容,提出參考意見。
二、標準報批材料的審查內容
?。ㄒ唬藴蕡笈牧系耐暾?;
?。ǘ╉椖砍袚鷨挝宦鋵嵳髑笠庖姼寮夹g審查意見的情況;
?。ㄈ藴蕡笈寮熬幹普f明的格式與體例。
附7
征求意見匯總處理表
序號 | 意見章條及原標準內容 | 修改意見及依據 | 提出單位 | 意見處理 |
1 | 例:(標準第5.4.2條,內容為:) | 全部采納。 | ||
2 | 例:(編制說明第5.6.1條,內容為:) | 部分采納。修改為: | ||
3 | ||||
4 | 未采納。理由如下: | |||
5 | 例:(編制說明第5.6.3條,內容為:) | |||
6 | ||||
7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