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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2025-03-19 413
核心提示:《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解讀。

一、起草依據

為落實食品安全“最嚴謹的標準”要求,規范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備案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食品發〔2024〕3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特制定《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二、適用范圍

《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適用于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立項、起草、審查、發布、備案等相關工作,目的是強化標準質量管理,發揮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防控風險、助推發展的作用。

三、主要內容

《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共7章。

第一章,總則。包括目的與依據、適用范圍、原則、標準性質、法律效力和審評組織等。明確了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性質為強制執行標準,強調了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工作應當遵循依法依規制定、保障公眾健康、體現地方特色原則。同時,禁止利用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妨礙商品服務自由流通、排除限制市場競爭。

第二章,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包括立項征集、立項原則、立項內容、審評程序、公示程序、緊急增補、不予立項情形和計劃調整。通過征集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制定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且具有引領性的地方食品安全標準。同時,建立秘書處初審-專家組復審-公開征求意見-委主任辦公會集體審議程序,允許對標準計劃進行靈活調整以應對新的風險和變化。

第三章,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起草。包括選擇承擔單位、承擔單位條件、承擔單位責任、項目負責人要求、起草原則、意見征集、起草時限及延期規定。旨在規范標準起草程序及要求,確保標準的合法性、科學性、實用性。

第四章,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查。包括規定審查程序,細化審查要求,規范相關文書格式,明確檢驗檢測機構資質。

第五章,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公布。包括規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發布與實施工作,明確發布方式與程序要求,規定實施過渡期,豐富修改方式,完善跟蹤評估制度。

第六章,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報備案。包括規范標準備案流程,明確標準起草單位需在規定時間內向國家衛生健康委提交相關備案材料,根據特定要求準備并參與備案答辯。

第七章,附則。包括解釋權限和實施時間。




 
地區: 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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