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農業農村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經濟發展局三亞、陵水、樂東南繁管理部門,省農業行政執法局、省南繁管理局、省種子總站,廳機關各相關處室:
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于“尊重科學、嚴格監管,有序推進生物育種產業化應用”的決策部署,根據《生物安全法》《種子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我廳制定了《海南省農業農村廳2021-2022年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附件:海南省農業農村廳2021-2022年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方案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
2021年4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2021-2022年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方案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科〔2021〕4號),為做好我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嚴格按照《生物安全法》《種子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堅持“兩手抓”“兩促進”,既要加快推進生物育種研發應用,又要依法依規嚴格監管,嚴肅查處非法制種、知識產權侵權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我省農業轉基因研發應用健康有序發展。
二、監管重點任務
(一)加強研究試驗監管
監管對象:農業轉基因科研單位、經農業農村部批準開展農業轉基因試驗的南繁基地等。
監管任務:對農業轉基因研發單位全覆蓋檢查,嚴查中間試驗是否依法報告,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是否依法報批,基因編輯等新育種技術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試驗是否依法開展。對農業轉基因試驗全程監管,試驗前核查控制條件是否合規,試驗中檢查控制措施是否落實到位以及試驗材料可追溯管理情況,試驗后檢查收獲物、殘余物等管理情況。
責任單位及分工:三亞、陵水、樂東農業農村局負責開展工作,廳科教處指導。
(二)加強南繁基地監管
監管對象:在我省從事南繁科研育種制種的單位、企業或個人。
監管任務:針對水稻、玉米、大豆、油菜、棉花等作物,加大南繁基地抽檢密度和頻次,嚴查私自開展試驗和育繁種行為,堅決鏟除違規試驗和育繁種材料。加強省際間協查聯動,及時將南繁育種單位違規情況通報各單位屬地省,對違規單位嚴肅約談,責令整改。
責任單位及分工:三亞、陵水、樂東南繁管理機構、省南繁管理局負責抽樣檢測工作,廳科教處指導。
(三)加強品種審定監管
監管對象:在我省申請品種審定(登記)的單位等。
監管任務:優化完善品種審定制度,為有序推進生物育種產業化應用提供政策保障。申請單位應確保品種不含未經批準的轉基因成分,品種試驗組織單位應進行轉基因檢測,發現未經批準轉基因成分的應立即終止試驗。加強對轉基因品種試驗種植的監管,依法嚴格落實相應控制措施。
責任單位及分工:省種子總站、各市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開展工作,廳種業管理處指導。
(四)加強種子生產加工經營環節監管
監管對象:省內種子生產、銷售企業(經營門店)以及制種基地。
監管任務:對制種基地、非法種子田塊等開展排查,查早查小,加大種子下地前和苗期檢測力度,春耕備耕前和?種子收獲季開展專項檢查活動,嚴防非法轉基因種子流入市場。加強對種子包裝、標簽等環節監管,加大對種子市場、經營門店的轉基因成分抽檢力度,嚴查轉基因種子非法加工銷售。
責任單位及分工:各市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開展工作,廳種業管理處、省種子總站指導。
(五)加強進口加工監管
監管對象:省內利用玉米、大豆、油菜籽等來料開展加工生產的飼料、油料企業等。
監管任務:強化境外貿易商、境內貿易商和加工企業“三位一體”審查,加強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流向管控。嚴查運輸、儲存、加工等過程控制措施落實情況,全面核查產品采購、加工、銷售、管理等檔案記錄,確保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嚴禁改變用途。
責任單位及分工:各市縣農業農村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經發局負責開展工作,廳科教處、廳畜牧獸醫處、政策法規處負責指導。
(六)加強病蟲害發生動態監測
監測對象:南繁市縣的水稻、玉米、大豆、油菜、棉花等作物。
監管任務:安排專業人員跟蹤監測轉基因作物種植區域的病蟲害消長、種群結構及其生物多樣性變化,及時掌握有害生物抗性動態,研究提出應對措施,嚴防目標害蟲轉移對其他作物造成危害,防范次要害蟲上升危害。
責任單位及分工:三亞、陵水、樂東南繁管理機構、省南繁管理局負責抽樣跟蹤監測工作,種植業處指導。
(七)執法與案件查處
監管對象:在我省違反《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違法違規開展農業轉基因研究、試驗、生產、加工、經營等活動的單位或個人。
監管任務:嚴厲打擊轉基因違法違規行為,對監管線索追根溯源,及時立案。對重大案件查清主體,查明責任,依法嚴肅處理。各市縣對已結案的違規違法案件,要及時將詳細案情和查處情況報告省農業農村廳備案。
責任單位及分工:各市縣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農業農村局負責開展工作,省農業行政執法局、廳科教處、政策法規處負責指導。
(八)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科普宣傳
科普對象:在我省從事南繁工作的科研工作人員,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社會大眾等。
科普任務:通過各種形式,開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科普宣傳進機關、進校園、進社區等活動,將轉基因科普列入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內容。
責任單位及分工:廳科教處、各市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開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壓實主體責任。農業轉基因相關從業者承擔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責任。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通過召開行政指導會、監督檢查、政策法規培訓、約談等方式,督促農業轉基因相關從業者落實主體責任,強化從業主體自我約束和管理。研發單位應成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小組,單位法定代表人要切實擔負起監?管的法定責任,落實安全小組審查、監督、檢查、報告等職責;健全從實驗室到田間試驗的各項管理制度,嚴格落實監管措施。種子生產經營單位應加強對制種親本的管理,建立健全檔案,確保源頭和流向可追溯,嚴防非法生產經營轉基因種子。
(二)強化屬地管理。各級農業農村部門應落實法定職責,認真做好本行政區域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加強工作部署,各級農業農村部門主要負責人應專題研究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印發農業轉基因監管方案,明確轄區內農業轉基因監督檢查、行政許可、行政執法、科普宣傳等職責分工。加強工作調度和培訓宣傳,建立專門的工作機制,保障人員、裝備和工作經費。積極推動農業轉基因監管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將支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事業發展的相關支出列入政府預算。
(三)加強監督檢查。突出問題導向,狠抓關鍵時節、關鍵環節和重點地區的監督檢查,注重監管實效。對轄區內農業轉基因研究試驗和農業轉基因加工企業現場檢查覆蓋率100%。對涉農科研育種單位試驗基地和南繁育種基地抽樣檢測覆蓋率100%。指導從業主體辦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許可證,依法依規開展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審批和監管。加大查處力度,及時立案調查,依法從嚴處理,對已辦結案件依法做好信息公開,曝光查處結果,形成震懾。
(四)強化科技支撐。不斷強化監管手段,利用轉基因快速檢測試紙條等技術手段擴大檢測覆蓋面、提高檢測精度,充分依托中國熱帶農業科學院、海南大學、海南省農業科學院等科研院所的技術支撐力量,強化監管能力、提高檢測水平。
(五)落實信息報送機制。落實監管信息報送制度,關鍵節點實行監管信息日報,案件查處實行信息月報,重大案件隨時報送。于2021年5月31日前,報送工作聯絡人(附件1)。12月10日前,報送全年工作總結和執法監管情況統計表(附件2)。案件查處信息隨時報送(附件3),所有轉基因抽樣工作填寫記錄單(附件4)留底。轉基因研究試驗單位填寫田間試驗自查報告(附件5)報送主管部門。研究試驗監督檢查工作填寫檢查工作表(附件6)留底。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廳科教處:張元,65351355,hnsnytkjc@126.com;
廳種業管理處:楊衛帆,65382968;
省種子總站:符娜,65366484;
附件:1.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聯絡人回執
2.農業轉基因執法監管情況統計表
3.農業轉基因執法監管查辦案件情況統計表
4.轉基因抽檢試紙條快速檢測記錄單
5.轉基因作物田間試驗安全自查報告
6.轉基因作物田間試驗安全檢查工作表
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于“尊重科學、嚴格監管,有序推進生物育種產業化應用”的決策部署,根據《生物安全法》《種子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我廳制定了《海南省農業農村廳2021-2022年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附件:海南省農業農村廳2021-2022年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方案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
2021年4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2021-2022年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方案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科〔2021〕4號),為做好我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嚴格按照《生物安全法》《種子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堅持“兩手抓”“兩促進”,既要加快推進生物育種研發應用,又要依法依規嚴格監管,嚴肅查處非法制種、知識產權侵權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我省農業轉基因研發應用健康有序發展。
二、監管重點任務
(一)加強研究試驗監管
監管對象:農業轉基因科研單位、經農業農村部批準開展農業轉基因試驗的南繁基地等。
監管任務:對農業轉基因研發單位全覆蓋檢查,嚴查中間試驗是否依法報告,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是否依法報批,基因編輯等新育種技術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試驗是否依法開展。對農業轉基因試驗全程監管,試驗前核查控制條件是否合規,試驗中檢查控制措施是否落實到位以及試驗材料可追溯管理情況,試驗后檢查收獲物、殘余物等管理情況。
責任單位及分工:三亞、陵水、樂東農業農村局負責開展工作,廳科教處指導。
(二)加強南繁基地監管
監管對象:在我省從事南繁科研育種制種的單位、企業或個人。
監管任務:針對水稻、玉米、大豆、油菜、棉花等作物,加大南繁基地抽檢密度和頻次,嚴查私自開展試驗和育繁種行為,堅決鏟除違規試驗和育繁種材料。加強省際間協查聯動,及時將南繁育種單位違規情況通報各單位屬地省,對違規單位嚴肅約談,責令整改。
責任單位及分工:三亞、陵水、樂東南繁管理機構、省南繁管理局負責抽樣檢測工作,廳科教處指導。
(三)加強品種審定監管
監管對象:在我省申請品種審定(登記)的單位等。
監管任務:優化完善品種審定制度,為有序推進生物育種產業化應用提供政策保障。申請單位應確保品種不含未經批準的轉基因成分,品種試驗組織單位應進行轉基因檢測,發現未經批準轉基因成分的應立即終止試驗。加強對轉基因品種試驗種植的監管,依法嚴格落實相應控制措施。
責任單位及分工:省種子總站、各市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開展工作,廳種業管理處指導。
(四)加強種子生產加工經營環節監管
監管對象:省內種子生產、銷售企業(經營門店)以及制種基地。
監管任務:對制種基地、非法種子田塊等開展排查,查早查小,加大種子下地前和苗期檢測力度,春耕備耕前和?種子收獲季開展專項檢查活動,嚴防非法轉基因種子流入市場。加強對種子包裝、標簽等環節監管,加大對種子市場、經營門店的轉基因成分抽檢力度,嚴查轉基因種子非法加工銷售。
責任單位及分工:各市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開展工作,廳種業管理處、省種子總站指導。
(五)加強進口加工監管
監管對象:省內利用玉米、大豆、油菜籽等來料開展加工生產的飼料、油料企業等。
監管任務:強化境外貿易商、境內貿易商和加工企業“三位一體”審查,加強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流向管控。嚴查運輸、儲存、加工等過程控制措施落實情況,全面核查產品采購、加工、銷售、管理等檔案記錄,確保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嚴禁改變用途。
責任單位及分工:各市縣農業農村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經發局負責開展工作,廳科教處、廳畜牧獸醫處、政策法規處負責指導。
(六)加強病蟲害發生動態監測
監測對象:南繁市縣的水稻、玉米、大豆、油菜、棉花等作物。
監管任務:安排專業人員跟蹤監測轉基因作物種植區域的病蟲害消長、種群結構及其生物多樣性變化,及時掌握有害生物抗性動態,研究提出應對措施,嚴防目標害蟲轉移對其他作物造成危害,防范次要害蟲上升危害。
責任單位及分工:三亞、陵水、樂東南繁管理機構、省南繁管理局負責抽樣跟蹤監測工作,種植業處指導。
(七)執法與案件查處
監管對象:在我省違反《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違法違規開展農業轉基因研究、試驗、生產、加工、經營等活動的單位或個人。
監管任務:嚴厲打擊轉基因違法違規行為,對監管線索追根溯源,及時立案。對重大案件查清主體,查明責任,依法嚴肅處理。各市縣對已結案的違規違法案件,要及時將詳細案情和查處情況報告省農業農村廳備案。
責任單位及分工:各市縣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農業農村局負責開展工作,省農業行政執法局、廳科教處、政策法規處負責指導。
(八)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科普宣傳
科普對象:在我省從事南繁工作的科研工作人員,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社會大眾等。
科普任務:通過各種形式,開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科普宣傳進機關、進校園、進社區等活動,將轉基因科普列入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內容。
責任單位及分工:廳科教處、各市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開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壓實主體責任。農業轉基因相關從業者承擔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責任。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通過召開行政指導會、監督檢查、政策法規培訓、約談等方式,督促農業轉基因相關從業者落實主體責任,強化從業主體自我約束和管理。研發單位應成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小組,單位法定代表人要切實擔負起監?管的法定責任,落實安全小組審查、監督、檢查、報告等職責;健全從實驗室到田間試驗的各項管理制度,嚴格落實監管措施。種子生產經營單位應加強對制種親本的管理,建立健全檔案,確保源頭和流向可追溯,嚴防非法生產經營轉基因種子。
(二)強化屬地管理。各級農業農村部門應落實法定職責,認真做好本行政區域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加強工作部署,各級農業農村部門主要負責人應專題研究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印發農業轉基因監管方案,明確轄區內農業轉基因監督檢查、行政許可、行政執法、科普宣傳等職責分工。加強工作調度和培訓宣傳,建立專門的工作機制,保障人員、裝備和工作經費。積極推動農業轉基因監管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將支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事業發展的相關支出列入政府預算。
(三)加強監督檢查。突出問題導向,狠抓關鍵時節、關鍵環節和重點地區的監督檢查,注重監管實效。對轄區內農業轉基因研究試驗和農業轉基因加工企業現場檢查覆蓋率100%。對涉農科研育種單位試驗基地和南繁育種基地抽樣檢測覆蓋率100%。指導從業主體辦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許可證,依法依規開展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審批和監管。加大查處力度,及時立案調查,依法從嚴處理,對已辦結案件依法做好信息公開,曝光查處結果,形成震懾。
(四)強化科技支撐。不斷強化監管手段,利用轉基因快速檢測試紙條等技術手段擴大檢測覆蓋面、提高檢測精度,充分依托中國熱帶農業科學院、海南大學、海南省農業科學院等科研院所的技術支撐力量,強化監管能力、提高檢測水平。
(五)落實信息報送機制。落實監管信息報送制度,關鍵節點實行監管信息日報,案件查處實行信息月報,重大案件隨時報送。于2021年5月31日前,報送工作聯絡人(附件1)。12月10日前,報送全年工作總結和執法監管情況統計表(附件2)。案件查處信息隨時報送(附件3),所有轉基因抽樣工作填寫記錄單(附件4)留底。轉基因研究試驗單位填寫田間試驗自查報告(附件5)報送主管部門。研究試驗監督檢查工作填寫檢查工作表(附件6)留底。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廳科教處:張元,65351355,hnsnytkjc@126.com;
廳種業管理處:楊衛帆,65382968;
省種子總站:符娜,65366484;

2.農業轉基因執法監管情況統計表
3.農業轉基因執法監管查辦案件情況統計表
4.轉基因抽檢試紙條快速檢測記錄單
5.轉基因作物田間試驗安全自查報告
6.轉基因作物田間試驗安全檢查工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