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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養殖刀鱭管理的通知 (農辦漁〔2021〕7號)

   2021-04-29 484
核心提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漁業廳(局、委),計劃單列市漁業主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  為貫徹落實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漁業廳(局、委),計劃單列市漁業主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1號)要求和國務院禁捕退捕工作推進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規范養殖刀鱭生產管理,配合加強市場銷售監管,使之成為長江“十年禁漁”起好步、管得住的標志性工作,現就加強養殖刀鱭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刀鱭養殖單位核查
 
  2021年5月起,我部組織各省對從事刀鱭養殖生產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或個人(以下簡稱“養殖單位”)進行核查,對刀鱭養殖單位生產條件實行查驗,評估確認生產能力。核查工作包括對養殖單位的相關材料及證明進行查驗,對養殖單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以及養殖管理狀況、實際生產能力等進行實地核實和評估。
 
  二、嚴格刀鱭養殖單位監管
 
  各級農業農村(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刀鱭養殖單位的監督管理,督促刀鱭養殖單位依法開展刀鱭養殖生產,做好苗種來源、投入品、出塘情況、檢驗檢疫等生產記錄和種類規格、產品包裝、出塘日期等銷售記錄,配合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做好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工作,加強非法漁獲物市場銷售監管。
 
  三、加強刀鱭養殖產品標識
 
  開展刀鱭養殖產品標識工作,指導養殖單位按照核查評估確定的生產能力制作可追溯二維碼標識。標識可查詢產品名稱、養殖單位名稱、苗種來源、出塘日期等信息。
 
  我部成立刀鱭養殖單位核查與產品標識工作專家委員會,實施相關審核,委托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承擔核查和標識管理具體工作,建立刀鱭養殖產品可追溯管理平臺,開展養殖單位和產品登記管理,實現相關信息查詢和共享服務。
 
  聯系方式:
 
  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
 
  聯系電話:010-59192938,59192925
 
  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
 
  聯系電話:010-65062080,85274842
 
  電子郵箱:djyzjdba@163.com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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