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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湖工商消〔2007〕127號 )

   2011-04-06 615
核心提示:  按照省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全市工商行政管理

  按照省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開展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制訂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根據省局確定的工作任務和目標,緊緊圍繞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開展集中整治,有效解決當前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在2007年年底,我市縣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鄉鎮、街道和社區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農村放心示范店”行政村覆蓋率達100%,“農村放心示范店”多種形式的食品統一配送面達70%以上;徹底解決鄉鎮政府所在地及縣城以上城市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問題。

  二、工作重點

  1、重點產品: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以及進出口產品等;

  2、重點單位:農副產品和食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以及小商店、小食雜店、小攤點等;

  3、重點區域:農村和城鄉結合部、旅游景區、學校周邊、車站碼頭、食品經營比較集中的區域,以及無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和制假售假屢打不絕、反復發生的區域;

  4、重點任務:按省局統一部署,集中開展清理和規范食品等重點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專項執法檢查、對經營者履行進貨檢查驗收等法定責任和義務情況的專項執法檢查、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專項整治、食品市場專項整治、流通領域食品及重要商品質量安全整治、食品、藥品、醫療廣告整治等6項專項整治行動。具體整治內容見附表及《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三、行動步驟。此次專項整治行動自9月上旬開始至12月10日結束。分三個階段:

  1、第一階段(9月上旬)為動員部署階段。各地成立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組織領導和工作機構,制定行動方案,并進行廣泛的宣傳動員和部署。

  2、第二階段(9月中旬—11月底)為集中整治階段。全面落實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緊密結合當地實際,突出重點品種、重點單位、重點區域,切實解決產品和食品市場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并不斷完善監督執法制度,努力構建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督長效機制。11月底,市局將抽調人員組成督查組,對各地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

  3、第三階段(12月1日—12月10日)為總結提高階段。各地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分析總結,于2007年12月10日前報市局消保處。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精心組織實施。市局專門成立了湖州市工商局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地也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結合當地實際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和工作機構,制定專項整治方案,及時進行動員和部署,層層分解任務,迅速開展、落實專項整治工作。要突出重點區域、重點市場、重點品種,集中力量,以“六查六看”為重點內容,對轄區進行拉網式檢查,督促經營者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逐戶嚴格檢查規范。要狠抓大要案件的查辦,堅持打假與扶優并舉,充分發揮名優生產企業和行業協會的作用,開展聯合打假行動,積極幫促銷售企業建立保護名優、抵制假冒的自律機制。

  (二)鞏固整治成果,構建長效機制。一是進一步完善執法監管制度體系,落實工商所食品安全監管十項制度。二是建立健全經營者自律體系,推行流通領域食品銷售者經營行為規范指引,增強經營者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三是完善社會監督體系,開展工商進社區、進鄉鎮、進市場、進商場、進超市、進企業活動。四是堅持完善三級通報、信用評價制度,著力構建共管自律長效的廣告監管機制。五是深入推行農副產品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探索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失信懲戒制度,建立打假治劣聯動機制和信息交流通報制度。六是建立健全監管信息化網絡體系,完善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

  (三)加強輿論宣傳,強化協作配合。各地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宣傳欄等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成效,及時揭露并曝光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營造良好的輿論和社會氛圍。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作用,積極受理消費者申訴舉報。對監督檢查中發現違法行為屬于其他部門管轄的,及時書面移交相關部門,對申訴舉報處理工作中發現應由其他部門處理的,要及時轉交有權處理的部門,對其他部門移交屬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管轄的,要按照職責及時予以查處。

  (四)嚴格責任落實,強化責任追究。各地要切實落實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導責任制和職能部門監督檢查指導責任制,對專項整治要有部署、有檢查、有考核。要強化責任追究,對在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執法中不履行或者不及時履行職責、互相推諉、濫用職權以及有其他瀆職行為造成后果的,應依照《特別規定》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涉嫌犯罪的,堅決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加強信息上報,及時匯總分析。各地要建立健全信息報送制度,逐級及時報告專項整治工作的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整治成果,重大問題、突發事件和大要案件要以簡報、專報等形式隨時報告,不得遲報、瞞報、漏報。同時,要對信息進行匯總和綜合分析,及時進行消費提示和警示,有針對性地加強部門間監管和推進專項整治深入開展。省局將在政務網重點關注欄目開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專題,及時刊登各地專項整治的進展情況,市局將對信息錄用情況進行考核。在專項整治期間實行周報告制度,各地要確定專人負責統計報表和信息的報送工作,每周五將本周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及匯總統計表格報送市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12315指揮中心),并于12月10日前上報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地區: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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