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省衛生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制定的《海南省碘缺乏病防治“十二五”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海南省碘缺乏病防治“ 十二五”規劃?
省衛生廳 省發展改革委 省財政廳
為有效預防碘缺乏病,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實現可持續消除碘缺乏病目標,促進我省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衛生部等部門全國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12〕3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海南省碘缺乏病防治“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一、碘缺乏病防治現狀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我省碘缺乏病的防治工作。1995年國家實施在食鹽中加碘以消除碘缺乏病的措施以來,我省按照國家的部署,將食用碘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擺上各級政府議事日程,列為政府重點解決的民生工程之一。各級衛生、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鹽務、財政、質監、工商、廣電、教育、人口計生、殘聯、婦聯等部門和單位密切合作、相互配合,積極探索和建立“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防治機制,采取加強碘缺乏病監測、普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識、落實全民普及碘鹽,以及打擊非法私鹽生產銷售等措施,我省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2010年,經國家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評估,確定我省已實現了消除碘缺乏病的階段性目標。2011年,據有關部門統計,我省居民合格碘鹽食用率已由2005年的68.5%上升到2011的96.0%;8~10歲兒童甲狀腺腫大率由2005年的8.0%下降到2011年的0.2%;8~10歲兒童尿碘中位數由2005年的92.2μg/L上升到2011年的204.4μg/L,婦女尿碘中位數由2006年的121.0μg/L上升到2011年的153.2μg/L。目前,全省18個市縣中,已有16個市縣實現了消除碘缺乏病目標,尚有2個市縣未達標。
從總體上看,我省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全省絕大部分地區已基本杜絕碘缺乏病的發生,但全社會防治碘缺乏病的意識有待提高,工作基礎仍很薄弱,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長效機制尚未形成。盡管目前我省已實現了消除碘缺乏病的階段性目標,但碘缺乏病仍有反彈的可能性。因此,只有不斷推進防治工作向前發展,建立健全全省協調統一的碘缺乏病長效防治機制,才能持續鞏固防治成果。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防治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的要求,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密切合作,全社會共同參與,全面落實以食鹽加碘為主的綜合防治措施,健全長效防控機制,進一步鞏固防治成果,消除碘缺乏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我省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1.政府領導,齊抓共管。進一步強化政府的領導職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共同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2.突出重點,全面推進。從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戰略高度出發,在已經取得的防治成果基礎上,制定有針對性的策略和措施,突出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全面推進防治工作。
3.因地制宜,科學防治。根據碘缺乏病流行特點,結合病區實際,有針對性地制定技術措施,做到科學防治。
4.預防為主,防管并重。廣泛深入開展健康教育,提高群眾自覺主動食用碘鹽的健康意識,加大碘鹽普及和私鹽稽查工作力度,從源頭上杜絕私鹽流入市場,推動防治工作扎實有效、深入持久地開展。
(三)防治目標。
1.總目標。
建立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碘缺乏病防治長效工作機制,全面落實防治措施,消除碘缺乏病危害。
2.具體目標。
(1)鞏固防治成果。全省繼續保持碘鹽監測覆蓋率100%,居民碘鹽覆蓋率在95%以上,居民合格碘鹽食用率在90%以上。
(2)持續消除碘缺乏病危害。對于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已達標的市縣,要繼續鞏固和擴大防治成果;未達標的市縣,要加快落實防治措施,在2014年前將居民碘鹽覆蓋率提高到90%以上,居民合格碘鹽食用率提高到85%以上。
(3)2015年前,全省90%以上的市縣要達到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目標要求,有效預防新生兒克汀病發生,人群碘營養水平總體保持適宜狀態。
三、防治措施
(一)加強病情監測。進一步完善防治監測體系,提高監測靈敏度和覆蓋面,尤其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人群的監測。加強監測工作的信息化建設,實行監測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利用的時效性和有效性。加強監測管理與質量控制,準確、及時、定量地分析和預測全省碘缺乏病病情和流行趨勢,為適時制訂和調整防控策略提供科學依據。
(二)落實防控措施。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科學補碘”原則,繼續實施以食用碘鹽為主的綜合防控策略。根據各市縣碘缺乏病的防治現狀,有針對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加大干預力度,務求取得實效。在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已達標的地區,繼續供應合格碘鹽,鞏固防治成果;在未達標地區,進一步加大碘鹽普及力度,提高碘鹽覆蓋率和合格碘鹽食用率;加強監測預警,及時發現高危人群的發病動態并在必要時采取應急強化補碘措施,防止地方性克汀病的發生;根據人群碘營養狀況動態監測,適時調整鹽碘濃度;在普及碘鹽的同時,合理布設不加碘食鹽銷售點,為不適宜食用碘鹽的甲狀腺疾病患者等人群提供便捷服務。
(三)加強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大眾傳媒和人際傳播等方式,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健康教育活動,使碘缺乏病防治相關知識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增強群眾的防病意識,促進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政府領導,建立長效機制。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對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政府領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長效工作機制。要將《規劃》目標納入全省各級政府主要領導的任期目標,實行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認真研究和制定實現《規劃》目標的政策和措施,切實解決防治工作中的問題和困難。
(二)履行部門職責,落實綜合措施。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履職盡責,密切配合,將實現《規劃》目標任務作為今后五年的重要民生工作,抓緊抓好。
衛生部門負責我省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總體指導和組織協調,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技術指導、健康教育與行為干預、預防治療和監測評估工作。
發展改革部門要對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未達標的市縣的私鹽田轉產等綜合治理的建設項目給予支持,促進其社會經濟協調發展,鏟除影響碘缺乏病防治的土壤。
財政部門負責安排落實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所需必要經費,保障實現《規劃》目標所需防治資金的投入,并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教育部門要繼續將碘缺乏病防治知識納入中小學生的健康教育內容,保證每學期至少開設一堂防治碘缺乏病知識課。
人口計生部門要把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納入計劃生育宣傳咨詢服務等活動。
工業和信息化、質監、工商和鹽務部門要加強碘鹽生產、流通環節的質量監督,保證碘鹽質量,保障市場供應,加大鹽政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私鹽等違法違紀行為,防止私鹽流入市場。
廣電部門、殘聯和婦兒工委要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充分利用大眾傳媒和人際傳播等方式,采取多種形式向群眾普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識,促進健康生產生活方式的形成。
(三)保障資金投入,滿足防治需要。“十二五”期間是我國全面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的關鍵時期,各級政府要按照財政分級負擔的原則,將實現《規劃》目標所需防治資金列入財政預算,提供資金保障。
(四)加強法制建設,堅持依法防治。各市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等有關地方病防治法規和規章,加強法制宣傳,加大執法力度,使防治工作步入法制化管理的軌道,切實做到依法防治。
(五)加強能力建設,提高防治水平。在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中,要建立健全碘缺乏病專業防治機構,合理設置工作崗位,強化專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崗位培訓,提高防治專業隊伍的業務素質,保證防治工作的需求。
(六)加強督導檢查,評估防治效果。衛生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定期對我省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推動規劃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完成。要在2013年和2016年,分別對各市縣執行《規劃》情況進行中期和終期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報告省政府和衛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