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品安全辦、公安局、商務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新聞出版廣電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為進一步加強對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和進口單位履行主體責任的監管,嚴厲打擊違規營銷宣傳產品功效、誤導和欺騙消費者等違法行為,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9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印發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辦〔2017〕20號),現轉發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進一步提高開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的認識。開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專項整治,是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四個最嚴”要求,促進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和進口單位履行主體責任,強化企業守法誠信意識,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和消費安全的重要舉措。各地要按照《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方案》提出的治理內容,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加強組織領導和部門配合,強化屬地監管責任,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嚴厲查處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保證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深入推進全省保健食品非法會議營銷及虛假宣傳專項治理工作。今年上半年,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會同省公安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聯合開展保健食品非法會議營銷及虛假宣傳專項治理行動,全省專項治理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要將我省開展的保健食品非法會議營銷及虛假宣傳專項治理與落實國家《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方案》有機結合起來,在前期專項治理基礎上,對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整治,擴大范圍,完善政策,查漏補缺,繼續保持打擊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違法違規行為高壓態勢,認真做好案件查辦和規范提高,切實鞏固專項治理行動成果,將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三、重點開展對涉嫌非法添加、非法聲稱功效、虛假宣傳產品的監督檢查和抽樣檢驗。各地監管部門要按照區域為主、層級為輔的原則,統籌用好食品、保健食品監管“檢查、檢驗、辦案、信息公開”等手段,加強對生產經營企業以及非實體店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同時,在完成食品、保健食品“國抽”和“省抽”計劃的基礎上,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組織開展專項抽檢監測,重點針對非食用物質、農獸藥殘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屬污染(鉛、砷)、功效成分及標志性成分、膠囊殼中鉻,以及標簽標識虛假聲稱等問題,加大對網絡銷售、會議銷售、電視購物、電話營銷產品的抽檢力度。各地也應根據本地實際,積極組織相應的抽樣檢驗,特別是投訴舉報、輿情監測、執法排查發現的疑似問題產品的抽樣檢驗。對檢查和抽檢中發現的問題,應當依法及時處置,抽檢和處罰結果應向社會公開。
四、切實加強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和考核評價。各地監管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職責分工以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方案》有關要求,在規定時限完成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的風險隱患排查和檢查,對發現問題的責令停止生產經營直至整改到位。各市(州)食品安全辦應匯總整理本地區整治情況,請于2017年12月25日前將檢查整改工作總結報送省食品安全辦。專項整治期間,各地遇到典型、重大案例和工作中重大問題、好的經驗做法,請及時報告省食品安全辦。省食品安全辦將聯合有關部門對部分市(州)進行檢查督導,對發現市場混亂、治理措施不力的相關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門進行通報。要注重食品、保健食品專項整治的社會共治和輿情引導,落實有獎舉報制度,鼓勵新聞媒體、消費者、社會各界積極參與,開展多種形式的科普宣傳和合理消費教育。各地治理食品、保健食品違規宣傳產品功效、誤導和欺詐、欺騙消費者等違法行為的措施和成效,將納入對市(州)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
特此通知。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省食品安全辦:張蕊 028-86633010 77510869@qq.com
省公安廳:石軍18608000663
省商務廳:郭蕾18508113085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秦萬洪18190888197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周曉群13908086209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鄧光勝13198566565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常啟明 13668253687
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劉良13568835692
省通信管理局:馬宜慧15308008089
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魏杰13880684122
附件: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9部門關于印發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辦〔2017〕20號)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四川省公安廳
四川省商務廳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四川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四川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2017年8月21日
為進一步加強對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和進口單位履行主體責任的監管,嚴厲打擊違規營銷宣傳產品功效、誤導和欺騙消費者等違法行為,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9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印發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辦〔2017〕20號),現轉發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進一步提高開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的認識。開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專項整治,是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四個最嚴”要求,促進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和進口單位履行主體責任,強化企業守法誠信意識,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和消費安全的重要舉措。各地要按照《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方案》提出的治理內容,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加強組織領導和部門配合,強化屬地監管責任,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嚴厲查處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保證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深入推進全省保健食品非法會議營銷及虛假宣傳專項治理工作。今年上半年,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會同省公安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聯合開展保健食品非法會議營銷及虛假宣傳專項治理行動,全省專項治理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要將我省開展的保健食品非法會議營銷及虛假宣傳專項治理與落實國家《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方案》有機結合起來,在前期專項治理基礎上,對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整治,擴大范圍,完善政策,查漏補缺,繼續保持打擊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違法違規行為高壓態勢,認真做好案件查辦和規范提高,切實鞏固專項治理行動成果,將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三、重點開展對涉嫌非法添加、非法聲稱功效、虛假宣傳產品的監督檢查和抽樣檢驗。各地監管部門要按照區域為主、層級為輔的原則,統籌用好食品、保健食品監管“檢查、檢驗、辦案、信息公開”等手段,加強對生產經營企業以及非實體店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同時,在完成食品、保健食品“國抽”和“省抽”計劃的基礎上,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組織開展專項抽檢監測,重點針對非食用物質、農獸藥殘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屬污染(鉛、砷)、功效成分及標志性成分、膠囊殼中鉻,以及標簽標識虛假聲稱等問題,加大對網絡銷售、會議銷售、電視購物、電話營銷產品的抽檢力度。各地也應根據本地實際,積極組織相應的抽樣檢驗,特別是投訴舉報、輿情監測、執法排查發現的疑似問題產品的抽樣檢驗。對檢查和抽檢中發現的問題,應當依法及時處置,抽檢和處罰結果應向社會公開。
四、切實加強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和考核評價。各地監管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職責分工以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方案》有關要求,在規定時限完成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的風險隱患排查和檢查,對發現問題的責令停止生產經營直至整改到位。各市(州)食品安全辦應匯總整理本地區整治情況,請于2017年12月25日前將檢查整改工作總結報送省食品安全辦。專項整治期間,各地遇到典型、重大案例和工作中重大問題、好的經驗做法,請及時報告省食品安全辦。省食品安全辦將聯合有關部門對部分市(州)進行檢查督導,對發現市場混亂、治理措施不力的相關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門進行通報。要注重食品、保健食品專項整治的社會共治和輿情引導,落實有獎舉報制度,鼓勵新聞媒體、消費者、社會各界積極參與,開展多種形式的科普宣傳和合理消費教育。各地治理食品、保健食品違規宣傳產品功效、誤導和欺詐、欺騙消費者等違法行為的措施和成效,將納入對市(州)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
特此通知。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省食品安全辦:張蕊 028-86633010 77510869@qq.com
省公安廳:石軍18608000663
省商務廳:郭蕾18508113085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秦萬洪18190888197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周曉群13908086209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鄧光勝13198566565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常啟明 13668253687
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劉良13568835692
省通信管理局:馬宜慧15308008089
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魏杰13880684122
附件: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9部門關于印發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辦〔2017〕20號)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四川省公安廳
四川省商務廳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四川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四川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