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切實做好《江蘇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宣傳工作的通知(蘇食藥監(jiān)應宣〔2016〕137號)

   2016-07-04 796
核心提示:各市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昆山、泰興、沭陽縣(市)市場監(jiān)管局(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  《江蘇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以
各市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昆山、泰興、沭陽縣(市)市場監(jiān)管局(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
 
  《江蘇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現(xiàn)就切實做好《條例》的宣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條例》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條例》是我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方面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規(guī),是我省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重要舉措,是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的有力法律保障。《條例》的實施有利于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規(guī)范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行為,對于防范食品安全風險、傳承飲食文化、方便群眾生活、保障公眾飲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各單位要從落實“四個最嚴”要求,扎實推進“四有兩責”,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和建設責任政府的高度,從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fā),充分認識《條例》出臺的重要意義,增強宣傳《條例》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認真抓好《條例》宣傳工作。省局確定2016年7月~8月為“全省《條例》集中宣傳月”,省局宣傳月的主題為:“宣傳貫徹‘兩小’條例,保障群眾飲食安全”。各市局、省直管縣(市)局要對《條例》的宣傳工作作出具體安排。
 
  (一)各市局、省直管縣(市)局分管宣傳工作的負責同志要牽頭抓總,宣傳職能處室、食品監(jiān)管職能處室要明確分工,加強配合,制定具體的宣傳活動方案,共同開展好《條例》宣傳的各項活動。要結合本地實際,撰寫具有地方特色的宣傳口號;采取多種形式,大張旗鼓地宣傳《條例》,形成強大的輿論氛圍,提高全社會的食品安全意識。
 
  (二)要根據(jù)《〈江蘇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貫徹實施方案》(蘇食藥監(jiān)法科〔2016〕83號)要求,緊緊圍繞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jiān)管政策開展主題宣傳。加強與報紙、電臺、網(wǎng)絡等大眾傳媒溝通協(xié)作,通過召開座談會、舉辦展覽、開展廣場咨詢服務活動等多種形式和途徑,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huán)境。
 
  (三)各單位要設計制作宣傳標語、口號,發(fā)放給有條件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在作業(yè)場所懸掛、張貼。7月1日《條例》正式實施后,各市局、省直管縣(市)局要在轄區(qū)范圍內(nèi)組織開展《條例》宣傳日活動,掀起學習宣傳《條例》的熱潮,形成宣傳貫徹《條例》的濃厚氛圍。
 
  三、認真做好《條例》宣傳月工作情況總結。活動結束后,各市局、省直管縣(市)局要認真總結,并于8月31日前將書面總結材料報至省局應急管理與宣傳處。《條例》宣傳工作開展情況將作為省局年度業(yè)務考核內(nèi)容。聯(lián)系人:滕志銘,聯(lián)系電話:025~83273622,電子郵箱:tengzm@jsfda.gov.cn。
 
  江蘇省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
 
  2016年6月30日


 
地區(qū): 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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