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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長效監管的通知(鹽政辦發〔2008〕57號)

   2011-03-07 317
核心提示: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鞏固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成果,建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鞏固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成果,建立和完善以食品為重點的產品質量“兩個鏈條、兩個體系、一個網絡”監管體系,促進全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穩步提高,加快建立和完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監管責任。要強化并落實地方政府負總責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規定,通過將產品質量安全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進一步落實縣、鄉政府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負總責的要求,把加強農村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任務來抓。各監管部門要依法履行監管職責,認真研究制定監管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監管工作規范,形成質量安全監管績效科學評價和獎懲機制,要進一步完善區域監管責任制,實現監管責任到人、監管任務落實到位。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要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要督促本地食品企業落實質量安全的主體和首要責任,建立食品安全誠信承諾制度,自覺按照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嚴格按照規定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嚴把原材料入口關,嚴格生產過程質量控制,嚴格產品出廠質量把關,提高質量安全控制水平。

  二、建立工作制度。各級政府要把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正常考核。各級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都要建立并實施定期會辦、層級督查、信息共享、記錄公開、評議考核等工作制度,以統一協調、管理涉及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相關部門,徹底改變目前相關行政部門各自為政、協調不力、重復管理、執法不嚴的局面,保證長效監管工作正常化。各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質量安全監管控制機制,加快建立日常巡查、整改回訪、抽樣檢驗、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等質量安全監管機制。

  三、鞏固整治成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前一階段集中專項整治工作的成果,開展經常性的“回頭看”,杜絕反彈和回潮。一要持續保持“12個100%”的目標,加強生產、經營單位數據庫的動態更新,使“12個100%”的目標要求成為檢驗各職能部門監管工作成效的主要標準;二要抓緊落實專項整治中制訂的長期整治方案。市政府已將在鹽都區潘黃鎮建設“六統一”標準的市區豆制品工廠化生產基地列入2008年為民辦實事工程,徹底解決市區豆制品安全問題。各地要借鑒這一做法,規劃建設集中特色產品園區,進行統一規范,從根本上解決小作坊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隱患問題。三要對專項整治中建立的“三上”等行之有效的監管措施要長期堅持,并在監管實踐中不斷探索新的監管方法,促進生產經營單位形成習慣、走向規范。要拓展監管方式和覆蓋面,經常性地開展以農村為重點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包括熟食店、小吃攤、食堂)、小商店(包括小藥店)、小建材店、小農資店、小旅店(包括小農家樂)、小美容美發店(包括足浴店)、小書店(包括小網吧、小娛樂廳)、小菜場(包括小屠宰場)、小修理店(包括液化氣供應點)”小企業質量安全整治行動。

  四、整合監管力量。在工作分工上,采取分類監管和分段監管相結合的辦法,確保監管到位,要突出食品安全,加強分段監管。農業、海洋與漁業、質監等部門要按照“公司+基地+標準化”模式的要求,深入推進農業標準化工作,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水平;經貿部門要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加強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強化源頭監管,運用生產許可、強制認證等手段,嚴格市場準入,強化獲證企業的證后監管;工商部門要督促銷售企業建立并執行食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和進貨臺賬制度,建立健全商品召回和退市制度;衛生部門要進一步完善餐飲業衛生索證管理制度,在餐飲業和集體食堂完善原料進貨溯源制度,提高食品的可溯源性;檢驗檢疫部門要嚴厲打擊逃避檢驗檢疫行為,全面實施對出口水果、飼料(含原料)、種子苗木和水生動物的注冊登記制度。要進一步整合資源,加強基層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力量,在人員、經費、裝備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和支持,切實解決監管力量不足的問題。要加快建立生產經營者的質量誠信檔案,根據誠信等級實施分類管理,嚴防嚴控誠信度差的生產經營單位,扶持誠信度高的企業爭創中國名牌、中國馳名商標、國家免檢產品。

  五、加大執法力度。要加快建立層級分明、分工合理、保障有力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檢測檢驗體系,檢驗檢測機構設置應向技術化、速測化、便攜化以及社會化方向發展,為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提供技術保障。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對查出的問題,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依法處置,決不手軟。嚴格落實各項監管措施,及時發現和鏟除各類違法生產經營窩點。特別是對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安全、故意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要加大處罰力度,嚴厲打擊。要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緊密銜接,堅決查處大案要案,決不能以罰代刑,一罰了事。嚴格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加強行政監察和執法監督檢查。對監管部門不作為、亂作為的現象要嚴肅處理。

  六、推進電子監管。按照國家質檢總局、商務部、工商總局的要求,積極實施重點產品電子監管。對納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重點產品實施電子監管,首批入網的家用電器、人造板、電線電纜、農資、燃氣用具、勞動防護用品、電熱毯和食品9類69種重點產品生產企業必須在產品包裝上使用電子監管碼。各地、各部門要加強配合,加強重點產品的監管,將應入網企業全部納入監管,完善產品標識制度和查驗制度,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立起產品質量監管網絡。

  七、加強輿論引導。大力宣傳《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產品質量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公眾的產品安全意識;普及質量法制意識和質量消費常識,提高全社會識假、辨假、拒假能力,營造質量誠信的社會氛圍;加大對偽劣產品和違法行為的曝光力度,要以黑名單的形式向社會曝光;要大力宣傳優質產品、優良品牌和優秀企業,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同時,要建立統一、科學、權威、高效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進一步完善舉報投訴制度,努力營造專項整治行動強大的輿論氛圍和全社會關心、參與的良好氛圍。質監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宏觀質量狀況分析,做好區域質量競爭力指數測評與發布工作,為各級政府宏觀經濟決策提供依據。

  八、建立信息網絡。在各地現有應急預案的基礎上,抓緊建立統一協調、反應靈敏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應急體系。要建立產品質量安全重大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形成協調統一、反應靈敏的產品質量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要加快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設,盡快建立統一協調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信息監測、通報、發布的網絡體系,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盡快構建部門間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信息溝通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要建立暢通的信息網絡體系,及時研究分析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形勢,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問題力爭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地區: 江蘇 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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