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農委,貴安新區農水局,仁懷市、威寧縣農牧局:
為深入貫徹陳敏爾書記讓貴州綠色農產品風行天下大下講話精神、全省脫貧攻堅工作和貴州綠色農產品泉涌行動部署,根據省農委蔬菜專班工作安排,進一步加強全省蔬菜風行天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全面落實蔬菜生產者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和農業部門監管責任,推進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建立健全“按標生產、風險管理、質量控制”工作機制。
二、工作任務
(一)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
以蔬菜規模化基地和園區為平臺,建立標準化生產示范區,發揮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等生產主體的作用,推廣集約化育苗和菌種集約化擴繁、高效生產模式、有機肥替代化肥、病蟲害綠色防控、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食用菌仿野生栽培、機械化耕種收等生態化、輕簡化栽培技術。進一步加大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認證,通過品牌認證,提高蔬菜生產者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
(二)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管
加強蔬菜禁限用農藥宣傳,深入田間地塊,廣而告之,讓毒死蜱、三唑磷、克百威、涕滅威等蔬菜禁用農藥家喻戶曉,蔬菜生產者人人皆知。深入開展農藥打假護農行動,加大農藥質量安全抽檢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藥違法違規行為。
(三)加快推進蔬菜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
以蔬菜規模化基地和園區內的生產企業、合作社為主,建設貴州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動員、鼓勵符合條件的蔬菜生產企業和合作社建設蔬菜質量安全追溯系統,配備檢測員,建設檢測室,上傳蔬菜追溯信息,包裝蔬菜產品,張貼追溯標簽,開展蔬菜質量安全追溯工作,實現蔬菜產品可追溯。國家級、省級農業龍頭企業和示范社率先實現蔬菜質量安全可追溯。
(四)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
1、全省所有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負責對轄區內蔬菜產品進行農藥殘留快速檢測,在蔬菜產品采摘上市前進行監督抽檢,發現陽性樣品,暫停蔬菜采摘上市,送縣級農產品質檢站定量檢測,合格的,同意采摘上市,不合格的,禁止采摘或無害化處理,杜絕不合格蔬菜產品上市流通。每個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每年速測蔬菜不得少于200個,并上傳貴州省農產品質量安全電子監控系統。
2、縣級農業部門制訂蔬菜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方案,對轄區內蔬菜基地、蔬菜農業園區生產企業和合作社的蔬菜產品開展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蔬菜生產企業和合作社監督抽查全覆蓋。
(1)監測產品。主要抽查芹菜、豇豆、韭菜、白菜、菠菜、花椰菜、番茄、茄子、黃瓜、辣椒、平菇、雙孢菇、香菇等。
(2)監測參數。包括甲胺磷、氧樂果、甲拌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甲基異柳磷、水胺硫磷、毒死蜱、三唑磷、吡蟲啉、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聯苯菊酯、溴氰菊酯、三唑酮等農藥殘留。
(3)監測數量。蔬菜生產重點縣每年監督抽查蔬菜樣品不得少于140個,其他縣100個。
(4)監測機構。已通過農藥殘留檢測參數認證和農產品質檢機構考核的農產品質檢站(中心)負責本縣蔬菜產品的監督抽查;未建有縣級農產品質檢站的可委托或購買檢測服務,由有資質的農產品檢測機構負責檢測;建有農產品質檢站但未通過計量認證和質檢機構考核的,可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負責檢測。
3、市(州)農委制訂本級蔬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計劃,每年監督抽查蔬菜樣品不得少于240個,監測產品和參數可參考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要求。
4、省級蔬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每年不得少于1500個,組織開展蔬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對重點地區重點蔬菜產品開展風險監測,形成蔬菜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報告。指導重點地區蔬菜生產和病蟲害綠色防控,2017年選擇兩個市(州),分別對2個蔬菜品種進行農藥殘留風險監測。
(五)督促蔬菜生產者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1、建立完善蔬菜生產主體質量安全監管目錄制度。蔬菜生產主體質量安全監管目錄應包括企業和合作社名稱、法人代表、質量負責人、檢測技術人員、種植規模、蔬菜品種、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人員及電話、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人員及電話等內容,做到鄉有人管,縣有人查。
2、建立農藥使用記錄等蔬菜生產記錄檔案,如實記錄農藥、肥料使用、蔬菜種植、采摘記錄等,嚴格遵守農藥安全間隔期規定,不使用禁限用和未在蔬菜上登記使用的農藥。
3、建立健全蔬菜生產操作規程和質量安全控制措施,按照無公害蔬菜種植規范等要求種植蔬菜,提高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4、建立蔬菜產品自檢規程。蔬菜采摘時應達到農藥安全間隔期,每批蔬菜產品采摘前,應隨機抽樣在田蔬菜自行進行農藥殘留檢測或委托檢測,合格的,組織采摘;不合格的,暫停采摘,待適當延長安全間隔期,再抽檢,合格的,方可組織采摘上市流通。
5、實施蔬菜產地準出,與超市、農貿市場、批發市場、學校等進行銜接,參加各類農產品展銷。下列材料之一可作為每批蔬菜產地證明材料:
(1)蔬菜產品有效期內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產品)證書復印件;
(2)本企業或合作社開具的產地證明(蔬菜名稱、數量、采摘時間、產地地址、企業名稱蓋公章等);
(3)企業或合作社本批次蔬菜產品自檢或委托檢測報告;
(4)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出具的本批次蔬菜產品速測報告。
(5)當地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出具的本批次蔬菜產地證明(蔬菜名稱、數量、采摘時間、產地地址、企業名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政府蓋公章)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農委蔬菜專班負責全省蔬菜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各地農業部門要明確專門部門負責蔬菜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二)加強督促檢查。省農委蔬菜專班將對各地開展蔬菜質量安全工作進行督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三)加強考核。蔬菜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列為省農委農產品質量安全考核內容,并將列為省政府食品安全考核內容。年底進行考核,通報考核結果。
(四)加強信息報送。各市(州)農業部門每季度應上報有關蔬菜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進展、成效、存在問題等信息,重要內容和突發情況隨時上報。
聯系人:省農委蔬菜專班質量組蔡興洪
聯系電話:0851-85285157
郵箱:gzncpjg@163.com
2017年4月17日
為深入貫徹陳敏爾書記讓貴州綠色農產品風行天下大下講話精神、全省脫貧攻堅工作和貴州綠色農產品泉涌行動部署,根據省農委蔬菜專班工作安排,進一步加強全省蔬菜風行天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全面落實蔬菜生產者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和農業部門監管責任,推進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建立健全“按標生產、風險管理、質量控制”工作機制。
二、工作任務
(一)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
以蔬菜規模化基地和園區為平臺,建立標準化生產示范區,發揮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等生產主體的作用,推廣集約化育苗和菌種集約化擴繁、高效生產模式、有機肥替代化肥、病蟲害綠色防控、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食用菌仿野生栽培、機械化耕種收等生態化、輕簡化栽培技術。進一步加大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認證,通過品牌認證,提高蔬菜生產者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
(二)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管
加強蔬菜禁限用農藥宣傳,深入田間地塊,廣而告之,讓毒死蜱、三唑磷、克百威、涕滅威等蔬菜禁用農藥家喻戶曉,蔬菜生產者人人皆知。深入開展農藥打假護農行動,加大農藥質量安全抽檢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藥違法違規行為。
(三)加快推進蔬菜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
以蔬菜規模化基地和園區內的生產企業、合作社為主,建設貴州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動員、鼓勵符合條件的蔬菜生產企業和合作社建設蔬菜質量安全追溯系統,配備檢測員,建設檢測室,上傳蔬菜追溯信息,包裝蔬菜產品,張貼追溯標簽,開展蔬菜質量安全追溯工作,實現蔬菜產品可追溯。國家級、省級農業龍頭企業和示范社率先實現蔬菜質量安全可追溯。
(四)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
1、全省所有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負責對轄區內蔬菜產品進行農藥殘留快速檢測,在蔬菜產品采摘上市前進行監督抽檢,發現陽性樣品,暫停蔬菜采摘上市,送縣級農產品質檢站定量檢測,合格的,同意采摘上市,不合格的,禁止采摘或無害化處理,杜絕不合格蔬菜產品上市流通。每個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每年速測蔬菜不得少于200個,并上傳貴州省農產品質量安全電子監控系統。
2、縣級農業部門制訂蔬菜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方案,對轄區內蔬菜基地、蔬菜農業園區生產企業和合作社的蔬菜產品開展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蔬菜生產企業和合作社監督抽查全覆蓋。
(1)監測產品。主要抽查芹菜、豇豆、韭菜、白菜、菠菜、花椰菜、番茄、茄子、黃瓜、辣椒、平菇、雙孢菇、香菇等。
(2)監測參數。包括甲胺磷、氧樂果、甲拌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甲基異柳磷、水胺硫磷、毒死蜱、三唑磷、吡蟲啉、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聯苯菊酯、溴氰菊酯、三唑酮等農藥殘留。
(3)監測數量。蔬菜生產重點縣每年監督抽查蔬菜樣品不得少于140個,其他縣100個。
(4)監測機構。已通過農藥殘留檢測參數認證和農產品質檢機構考核的農產品質檢站(中心)負責本縣蔬菜產品的監督抽查;未建有縣級農產品質檢站的可委托或購買檢測服務,由有資質的農產品檢測機構負責檢測;建有農產品質檢站但未通過計量認證和質檢機構考核的,可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負責檢測。
3、市(州)農委制訂本級蔬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計劃,每年監督抽查蔬菜樣品不得少于240個,監測產品和參數可參考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要求。
4、省級蔬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每年不得少于1500個,組織開展蔬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對重點地區重點蔬菜產品開展風險監測,形成蔬菜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報告。指導重點地區蔬菜生產和病蟲害綠色防控,2017年選擇兩個市(州),分別對2個蔬菜品種進行農藥殘留風險監測。
(五)督促蔬菜生產者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1、建立完善蔬菜生產主體質量安全監管目錄制度。蔬菜生產主體質量安全監管目錄應包括企業和合作社名稱、法人代表、質量負責人、檢測技術人員、種植規模、蔬菜品種、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人員及電話、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人員及電話等內容,做到鄉有人管,縣有人查。
2、建立農藥使用記錄等蔬菜生產記錄檔案,如實記錄農藥、肥料使用、蔬菜種植、采摘記錄等,嚴格遵守農藥安全間隔期規定,不使用禁限用和未在蔬菜上登記使用的農藥。
3、建立健全蔬菜生產操作規程和質量安全控制措施,按照無公害蔬菜種植規范等要求種植蔬菜,提高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4、建立蔬菜產品自檢規程。蔬菜采摘時應達到農藥安全間隔期,每批蔬菜產品采摘前,應隨機抽樣在田蔬菜自行進行農藥殘留檢測或委托檢測,合格的,組織采摘;不合格的,暫停采摘,待適當延長安全間隔期,再抽檢,合格的,方可組織采摘上市流通。
5、實施蔬菜產地準出,與超市、農貿市場、批發市場、學校等進行銜接,參加各類農產品展銷。下列材料之一可作為每批蔬菜產地證明材料:
(1)蔬菜產品有效期內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產品)證書復印件;
(2)本企業或合作社開具的產地證明(蔬菜名稱、數量、采摘時間、產地地址、企業名稱蓋公章等);
(3)企業或合作社本批次蔬菜產品自檢或委托檢測報告;
(4)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出具的本批次蔬菜產品速測報告。
(5)當地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出具的本批次蔬菜產地證明(蔬菜名稱、數量、采摘時間、產地地址、企業名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政府蓋公章)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農委蔬菜專班負責全省蔬菜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各地農業部門要明確專門部門負責蔬菜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二)加強督促檢查。省農委蔬菜專班將對各地開展蔬菜質量安全工作進行督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三)加強考核。蔬菜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列為省農委農產品質量安全考核內容,并將列為省政府食品安全考核內容。年底進行考核,通報考核結果。
(四)加強信息報送。各市(州)農業部門每季度應上報有關蔬菜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進展、成效、存在問題等信息,重要內容和突發情況隨時上報。
聯系人:省農委蔬菜專班質量組蔡興洪
聯系電話:0851-85285157
郵箱:gzncpjg@163.com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