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葫蘆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畜禽屠宰管理的通告(葫政告字〔2010〕1號)

   2011-04-11 518
核心提示:為認真貫徹執行《遼寧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保證我市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和公民身體健康,市政府決定對市城區(連山區、龍港區、南


為認真貫徹執行《遼寧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保證我市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和公民身體健康,市政府決定對市城區(連山區、龍港區、南票區所轄街道)范圍內豬、牛、羊、雞的屠宰、銷售實行專項整治和集中管理。現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市城區內對豬、牛、羊、雞實行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葫蘆島市天天食業有限公司為指定的連山、龍港兩區城區內定點畜禽屠宰廠,南票定點屠宰有限公司為指定的南票區城區定點屠宰場。

  二、未經依法批準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屠宰活動,非法屠宰點一律取締。

  三、城區內各市場嚴禁現場宰殺豬、牛、羊、雞;嚴禁銷售非定點屠宰企業生產加工以及無衛生許可證、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經營者健康證明、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手續的鮮(凍)產品。

  四、定點屠宰企業要依法經營,保證質量,根據市場供求情況提供服務,滿足城區內消費者需要。

  五、從事屠宰、銷售的經營者要嚴格執行本通告規定,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舉報電話為: 12312(市服務業委員會商務舉報投訴服務中心);3993628(市定點屠宰辦公室);6661878(市畜牧獸醫局);963152601(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六、市服務業委、工商行政管理、畜牧獸醫、環保、衛生及公安等部門要密切合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大檢查、檢疫力度,對違反本通告行為的,要依法懲處。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地區: 遼寧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