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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等五部門關于印發全區畜禽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桂食安辦〔2016〕23號)

   2016-10-10 752
核心提示:各市食安辦、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水產畜牧獸醫局:  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五部門《關于印發畜禽水產品抗生素、
各市食安辦、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水產畜牧獸醫局:
 
  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五部門《關于印發畜禽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食安辦〔2016〕15號)要求,自治區食安辦、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水產畜牧獸醫、通信管理等五部門制定了《   全區畜禽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現將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水產畜牧獸醫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通信管理局
 
  2016年9月30日


 
地區: 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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