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自治區食品安全辦等9部門關于印發自治區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工作方案的通知(新食安辦〔2017〕21號)

   2017-09-27 666
核心提示: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食品安全辦、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務局、公安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出版廣電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各地(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食品安全辦、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務局、公安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出版廣電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各地(州、市)食品安全辦、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管部門)、商務局、公安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新聞出版廣電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各檢驗檢疫分支局(處):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切實做好我區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9部門關于印發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辦〔2017〕20號)要求,自治區食品安全辦會同相關部門制定了《自治區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通信管理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公安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商務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工商行政管理局

新疆出入境檢驗

檢疫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聞出版廣電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新疆互聯網信息

辦公室


2017年9月19日

  自治區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工作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進一步加強對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進口)行為的監管,強化企業守法誠信意識,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和消費安全,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9部門關于印發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治理內容

 ?。ㄒ唬┪唇浽S可生產食品和保健食品、經營食品和保健食品、進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為;

 ?。ǘ┦称泛捅=∈称窐撕炋摷贅俗R聲稱行為;

 ?。ㄈ├镁W絡、會議營銷、廣播電視宣傳、直銷、電話營銷等方式違法營銷宣傳、欺詐銷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為;

 ?。ㄋ模┪唇泴彶榘l布保健食品廣告以及發布虛假違法食品、保健食品廣告行為;

 ?。ㄎ澹┢渌婕笆称贰⒈=∈称菲墼p和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責任分工

  (一)進一步明確企業主體責任。全面落實《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進一步明確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進口單位以及第三方平臺經營者的主體責任。

  一是強化生產企業主體責任。教育引導食品、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標簽標識和廣告宣傳真實、不含有虛假聲稱。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落實食品、保健食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嚴把食品、保健食品生產準入關,指導生產食品、保健食品企業建立并執行原輔材料采購驗收制度、生產過程安全管理制度、貯存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制度,以及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健康檔案、從業人員培訓、消費者投訴受理、食品安全事故處置、不合格產品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指導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按照批準或備案的生產工藝和技術要求組織生產,未經批準不得變更。(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是強化經營單位主體責任。督促食品、保健食品經營單位落實所經營產品的直接責任人責任,指導食品、保健食品經營單位建立健全索證索票、審核查驗等產品追溯管理制度,確保經營的食品、保健食品符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等的要求,確保銷售食品、保健食品質量安全,確保銷售食品、保健食品標簽標識真實、不含有虛假聲稱。嚴把食品、保健食品經營準入關,對沒有實體店經營資格的企業,不允許在網絡平臺上銷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新疆通信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是明確第三方平臺經營者和相關方的法律責任。督促指導食品、保健食品交易網站、廣播電視臺、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等,以及為會議營銷提供場地的賓館、會場等開辦者、出租者,依法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進行實名登記。對經營者利用其所提供的平臺場所進行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者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所在地監督管理部門的,依法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新疆通信管理局,自治區新聞出版廣電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務廳、公安廳、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是強化廣告發布單位的法律責任。督促指導廣告經營者、發布者對食品、保健食品廣告加強審查,依法履行查驗證明文件、核對廣告內容的義務。對發布食品、保健食品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追究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法定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能提供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可以要求其先行賠償。廣告代言人在虛假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者服務,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依法追究廣告代言人連帶責任。(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

  五是加強對進口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的監督管理,督促進口食品、保健食品進口商或收貨人履行食品安全、中文標簽真實性的主體責任,一經發現進口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的,要督促食品、保健食品進口商或收貨人立即停止進口并召回相關產品。(新疆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

 ?。ǘ┣袑嵚鋵崒俚毓芾砺氊煛8鞯乇O管部門要按照區域為主、層級為輔的原則,加強監督檢查。

  一是對生產企業認真排查。重點檢查無食品生產許可、不按照批準內容生產、擅自改變生產工藝、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藥物)、摻雜使假、產品標簽標識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對檢查發現存在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令停產停業、整改并召回相關產品。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所有檢查和處罰結果均向社會公開。(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

  二是對經營企業認真排查。重點檢查不具備經營資質、產品標簽標識、宣傳材料未經批準聲稱保健功能、宣稱具有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含有虛假宣傳功效等違法行為。對檢查發現存在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從嚴處罰。所有檢查和處罰結果均向社會公開。(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商務廳、新聞出版廣電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廳,新疆通信管理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是對非實體店經營單位認真排查。重點檢查通過廣播電視宣傳、電話營銷、會議營銷、網絡營銷等方式銷售食品或保健食品單位的經營許可資質,以及超范圍經營、宣稱具有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欺騙、欺詐消費者等違法行為。對檢查發現產品標簽標識、網頁宣傳中含有虛假宣傳功效的,責令下線并召回相關產品,按照屬地管理職責通知相關管理部門處理。對未履行管理責任的電視臺、報刊、互聯網交易平臺、賓館、會場等第三方平臺運營商,轉請相關管理部門調查處理。對涉外網站,轉請互聯網信息管理部門核實處理。涉及進口產品的,通報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部門調查處理。所有檢查和處罰結果均向社會公開。(自治區新聞出版廣電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商務廳,新疆通信管理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是對涉嫌非法添加、非法聲稱產品功效的產品進行抽樣檢驗。加大對網絡銷售、會議銷售、電視購物、電話營銷產品的抽檢力度。重點抽檢:非食用物質(西布曲明、咖啡因、酚酞、西地那非、他達拉非、鹽酸二甲雙胍、馬來酸羅格列酮、鹽酸吡格列酮、鹽酸苯乙雙胍、格列本脲、格列吡嗪、洛伐他汀、氨氯地平和硝苯地平共14種)、農獸藥殘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屬污染(鉛、砷)、功效成分及標志性成分、膠囊殼中鉻等。對檢查和抽檢中發現的問題,應當依法予以處置:一是要查清問題產品來源和流向,責令生產企業立即停止生產問題產品并進行召回,責令經營企業立即停止銷售;對召回、下架的問題產品要及時依法處置,防止再次流入市場;涉及其他地區的,及時通報相關部門采取控制措施。二是深入開展調查取證,查清相關生產經營企業違法事實,依法從嚴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所有抽檢和處罰結果均向社會公開。(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

  五是加大對食品功能聲稱廣告違法和虛假宣傳的監管處罰力度。依法加強廣告事中事后監管,嚴厲查處未經審查發布保健食品廣告以及發布虛假違法食品、保健食品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電視、廣播、報刊、互聯網等廣告經營者、發布者的監督檢查,督促廣告經營者、發布者切實履行廣告審查責任。嚴肅查處食品廣告中虛假宣傳、疾病預防治療功效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食品作虛假宣傳且情節嚴重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五款的規定,由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暫停銷售該食品,并向社會公布;對轄區內發現的由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局決定暫停銷售并向社會公布的食品,按照屬地監管職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銷售的食品,并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于涉及欺詐和虛假宣傳的食品、保健食品廣告,責令停止播出、下線,并通報相關部門依法調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聞出版廣電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商務廳、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疆通信管理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是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綜合治理,實現社會共治。聯合新聞媒體和相關行業組織進行明察暗訪,對發現的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單位和相關平臺運營商依法從嚴打擊,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監督檢查和抽檢檢測中發現的問題企業、問題產品以及依法處置信息等,進行公開曝光。將被吊銷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失信記錄,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推送到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聞出版廣電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商務廳,新疆通信管理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鼓勵群眾對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違法行為投訴舉報,鼓勵因上述違法行為受到身體、經濟損害的消費者投訴。對各類投訴舉報要及時受理、快速核實、快速處理。對于投訴舉報的案件線索,一查到底,生產環節的要延伸到經營環節,召回相關產品,經營環節的要上溯到生產環節,徹查來源和其他銷售渠道。調查處理結果要及時向投訴人反饋,對舉報有功人員按規定給予獎勵。(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9月30日前)

  地方各級食品安全辦要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制定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專項整治方案,采取多種形式向社會發布啟動聯合整治行動的信息,要通過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新聞網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進行廣泛宣傳,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7年12月15日前)

  各地監管部門按照屬地管理職責,按照本方案規定完成行政區域內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風險隱患排查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停止生產經營直至整改到位。

 ?。ㄈ┏椴闄z查階段(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根據投訴舉報和抽檢等情況,自治區食品安全辦將視情組織有關部門、新聞媒體和行業組織,對重點地區進行抽查。對發現市場混亂、治理措施不力的相關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門進行通報。

  (四)總結評估階段

  各地、州、市食品安全辦要匯總整理本轄區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情況,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將本年度整治工作總結報送自治區食品安全辦。

  四、工作保障

  (一)注重宣傳引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聯合新聞媒體和行業組織,廣泛開展保健食品常識的科普宣傳,增加消費者健康養生常識、提高消費者對食品、保健食品的辨識和認知能力,指導消費者科學選購。

 ?。ǘ┘訌娊M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地方各級食安辦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會同相關部門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案,細化部門工作任務,明確監管責任,提出整治措施和目標任務,協調并督促相關部門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推動各部門齊抓共管,提升各部門監管合力,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對于發現的食品和保健食品違規營銷、非法宣傳、非法添加、非法生產等問題,及時通報相關部門調查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ㄈ娀u議考核。各地治理食品、保健食品違規宣傳產品功效、誤導和欺詐、欺騙消費者等違法行為的措施和成效,將納入2017年對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




 
地區: 新疆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