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制訂的《推動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兼并重組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1月5日
推動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兼并重組工作實施方案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省發展改革委 省財政廳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推動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兼并重組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4〕28號),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思路。以優化產業結構,提升產業發展質量和競爭力為主線,堅持“企業主導、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依法規范”的原則,按照“改造提升一批、兼并重組一批、轉型退出一批”的工作思路,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加快形成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集團。
(二)工作目標。到2015年底,爭取形成1-2家年銷售收入超過20億元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集團,前5家企業省內行業集中度達到50%。到2018年底,爭取形成1家年銷售收入超過50億元的大型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集團,前5家企業省內行業集中度超過70%。
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企業行業準入管理。認真貫徹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乳制品工業產業政策(2009年修訂)》,切實加強乳制品行業準入管理,規范企業生產加工布局,支持企業提升裝備技術水平,堅決淘汰不符合生產工藝要求的落后產能,嚴格新建(改擴建)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項目準入管理,對奶源無保障、布局不合理、規模不達標的新建(改擴建)項目不予核準。
(二)嚴格企業生產資質審核。按照《粉狀嬰幼兒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范》(GB 23790—2010) 和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及參照藥品生產管理措施,制定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對新建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資質和現有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到期換證進行嚴格審核,對不符合生產資質條件的企業,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加強對企業持續保持許可條件、執行良好生產規范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未能持續保持許可條件、不符合良好生產規范要求的企業,實行限期停產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資質。
(三) 規范企業兼并重組行為。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妥善處置企業兼并重組的債權債務關系,保護職工、債權人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規范國有資產處置,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依法維護金融債權,保障金融機構合法權益。加強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嚴厲查處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完善并落實兼并重組企業職工安置政策,積極穩妥解決職工勞動關系和社會保險關系接續、拖欠職工工資等問題,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工會組織在信息溝通、產業聯盟培育、行業自律管理、企業與職工訴求反映等方面的作用,促進和諧穩定。
(四)著力推動產業資源整合。按照“企業主導、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依法規范”的原則,以牛乳加工企業為重點、羊乳加工企業為突破,引導省內具有品牌、技術、資源和管理優勢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進行重組整合,建立產業聯盟,盡快形成大企業大集團。推動省內有實力的羊乳制品企業走出去,參與全球奶山羊資源整合與經營,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著力將我省奶山羊產業打造成全國一流的優勢產業。鼓勵省外知名乳制品企業以資產和品牌為紐帶,采取并購、控股參股等多種方式參與我省乳制品企業兼并重組,實現優勢互補,做大做強。
(五)大力支持奶源基地建設。大力支持兼并重組企業建設標準化奶牛、奶山羊養殖場,實施機械化擠奶站和質量檢測設施改造,確保企業生產所用奶源全部來自自建自控奶源基地。切實做好奶牛、奶山羊養殖以及配套高產優質苜蓿示范基地中長期發展規劃,支持兼并重組企業加快高產優質苜蓿示范基地建設,著力提高奶牛、奶山羊養殖水平。鼓勵有實力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整合產業鏈,逐步形成“奶源基地—生產加工—市場銷售”一體化經營的產業格局。
三、保障措施
(一)優化審批程序。進一步優化企業兼并重組相關審批程序,實行部門聯動并聯審批,避免互為前置條件。對涉及生產許可、工商登記、資產權屬及其他相關手續變更的,要從簡限時辦理。企業轉型退出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領域,轉產興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其他產業項目,要在辦理相關行政審批手續等方面為其提供便捷服務。
(二) 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認真落實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在兼并重組中,從事符合國家財政部、稅務總局規定條件的重組業務所取得的收益或資產評估增值,按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遞延納稅待遇;涉及的契稅、土地增值稅和印花稅,按現行稅收政策規定予以減征或免征。企業將全部或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債務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按現行稅收政策規定不予征收營業稅和增值稅。
(三)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工業轉型升級和關閉小企業資金,切實用好淘汰落后產能獎勵政策,加大省級產業引導資金和工業轉型升級資金支持力度,優先支持兼并重組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特別是大型企業集團實施技術改造,對采取有效措施穩定職工隊伍并符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化企業兼并重組市場環境的意見》(國發〔2014〕14號)精神的企業給予穩定崗位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對集中連片3000畝以上的高產優質苜蓿示范基地,按照每畝600元標準予以補助。鼓勵和引導商業銀行、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公司、股權投資基金以及產業投資基金,以多樣化融資方式向兼并重組企業提供金融支持和信貸服務。
(四) 創新資本市場管理。符合條件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可以通過發行股票、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可轉換債等方式為兼并重組融資;可以采用發行優先股、定向發行可轉換債券及其他金融創新方式作為兼并重組的支付手段;可以探索運用新的融資工具籌集資金,拓寬兼并重組融資渠道,提高資本市場兼并重組效率。對上市公司發行股份實施兼并事項,不設發行數量下限,兼并非關聯企業不再強制要求作出業績承諾。非上市公眾公司兼并重組,不實施全面要約收購制度。
(五)落實土地管理政策。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兼并重組涉及的劃撥土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經批準可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涉及的原生產經營性劃撥土地,經批準可以作價出資(入股)方式處置,土地處置涉及的企業名單在同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網站向社會公示。企業兼并重組涉及土地轉讓、改變用途的,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依法依規加快辦理相關手續。政府土地儲備機構有償收回企業因兼并重組退出的土地,按規定支付給企業的土地補償費可用于企業安置職工、償還債務等支出。
(六)強化組織保障。建立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廳、省國資委、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陜西銀監局、陜西證監局等部門參加的溝通協調機制。各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加強對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兼并重組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及時研究解決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兼并重組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西安、寶雞、咸陽、渭南等重點市(區)政府要加大對本行政區域內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兼并重組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及時出臺和落實地方配套政策,協調解決兼并重組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各監察機關要依法加強監督,嚴肅查處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在兼并重組工作中的失職瀆職、違紀違法問題,確保兼并重組工作取得實效。
附件:
工作任務分工表.pdf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制訂的《推動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兼并重組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1月5日
推動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兼并重組工作實施方案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省發展改革委 省財政廳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推動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兼并重組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4〕28號),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思路。以優化產業結構,提升產業發展質量和競爭力為主線,堅持“企業主導、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依法規范”的原則,按照“改造提升一批、兼并重組一批、轉型退出一批”的工作思路,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加快形成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集團。
(二)工作目標。到2015年底,爭取形成1-2家年銷售收入超過20億元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集團,前5家企業省內行業集中度達到50%。到2018年底,爭取形成1家年銷售收入超過50億元的大型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集團,前5家企業省內行業集中度超過70%。
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企業行業準入管理。認真貫徹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乳制品工業產業政策(2009年修訂)》,切實加強乳制品行業準入管理,規范企業生產加工布局,支持企業提升裝備技術水平,堅決淘汰不符合生產工藝要求的落后產能,嚴格新建(改擴建)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項目準入管理,對奶源無保障、布局不合理、規模不達標的新建(改擴建)項目不予核準。
(二)嚴格企業生產資質審核。按照《粉狀嬰幼兒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范》(GB 23790—2010) 和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及參照藥品生產管理措施,制定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對新建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資質和現有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到期換證進行嚴格審核,對不符合生產資質條件的企業,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加強對企業持續保持許可條件、執行良好生產規范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未能持續保持許可條件、不符合良好生產規范要求的企業,實行限期停產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資質。
(三) 規范企業兼并重組行為。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妥善處置企業兼并重組的債權債務關系,保護職工、債權人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規范國有資產處置,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依法維護金融債權,保障金融機構合法權益。加強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嚴厲查處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完善并落實兼并重組企業職工安置政策,積極穩妥解決職工勞動關系和社會保險關系接續、拖欠職工工資等問題,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工會組織在信息溝通、產業聯盟培育、行業自律管理、企業與職工訴求反映等方面的作用,促進和諧穩定。
(四)著力推動產業資源整合。按照“企業主導、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依法規范”的原則,以牛乳加工企業為重點、羊乳加工企業為突破,引導省內具有品牌、技術、資源和管理優勢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進行重組整合,建立產業聯盟,盡快形成大企業大集團。推動省內有實力的羊乳制品企業走出去,參與全球奶山羊資源整合與經營,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著力將我省奶山羊產業打造成全國一流的優勢產業。鼓勵省外知名乳制品企業以資產和品牌為紐帶,采取并購、控股參股等多種方式參與我省乳制品企業兼并重組,實現優勢互補,做大做強。
(五)大力支持奶源基地建設。大力支持兼并重組企業建設標準化奶牛、奶山羊養殖場,實施機械化擠奶站和質量檢測設施改造,確保企業生產所用奶源全部來自自建自控奶源基地。切實做好奶牛、奶山羊養殖以及配套高產優質苜蓿示范基地中長期發展規劃,支持兼并重組企業加快高產優質苜蓿示范基地建設,著力提高奶牛、奶山羊養殖水平。鼓勵有實力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整合產業鏈,逐步形成“奶源基地—生產加工—市場銷售”一體化經營的產業格局。
三、保障措施
(一)優化審批程序。進一步優化企業兼并重組相關審批程序,實行部門聯動并聯審批,避免互為前置條件。對涉及生產許可、工商登記、資產權屬及其他相關手續變更的,要從簡限時辦理。企業轉型退出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領域,轉產興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其他產業項目,要在辦理相關行政審批手續等方面為其提供便捷服務。
(二) 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認真落實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在兼并重組中,從事符合國家財政部、稅務總局規定條件的重組業務所取得的收益或資產評估增值,按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遞延納稅待遇;涉及的契稅、土地增值稅和印花稅,按現行稅收政策規定予以減征或免征。企業將全部或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債務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按現行稅收政策規定不予征收營業稅和增值稅。
(三)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工業轉型升級和關閉小企業資金,切實用好淘汰落后產能獎勵政策,加大省級產業引導資金和工業轉型升級資金支持力度,優先支持兼并重組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特別是大型企業集團實施技術改造,對采取有效措施穩定職工隊伍并符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化企業兼并重組市場環境的意見》(國發〔2014〕14號)精神的企業給予穩定崗位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對集中連片3000畝以上的高產優質苜蓿示范基地,按照每畝600元標準予以補助。鼓勵和引導商業銀行、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公司、股權投資基金以及產業投資基金,以多樣化融資方式向兼并重組企業提供金融支持和信貸服務。
(四) 創新資本市場管理。符合條件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可以通過發行股票、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可轉換債等方式為兼并重組融資;可以采用發行優先股、定向發行可轉換債券及其他金融創新方式作為兼并重組的支付手段;可以探索運用新的融資工具籌集資金,拓寬兼并重組融資渠道,提高資本市場兼并重組效率。對上市公司發行股份實施兼并事項,不設發行數量下限,兼并非關聯企業不再強制要求作出業績承諾。非上市公眾公司兼并重組,不實施全面要約收購制度。
(五)落實土地管理政策。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兼并重組涉及的劃撥土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經批準可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涉及的原生產經營性劃撥土地,經批準可以作價出資(入股)方式處置,土地處置涉及的企業名單在同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網站向社會公示。企業兼并重組涉及土地轉讓、改變用途的,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依法依規加快辦理相關手續。政府土地儲備機構有償收回企業因兼并重組退出的土地,按規定支付給企業的土地補償費可用于企業安置職工、償還債務等支出。
(六)強化組織保障。建立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廳、省國資委、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陜西銀監局、陜西證監局等部門參加的溝通協調機制。各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加強對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兼并重組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及時研究解決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兼并重組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西安、寶雞、咸陽、渭南等重點市(區)政府要加大對本行政區域內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兼并重組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及時出臺和落實地方配套政策,協調解決兼并重組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各監察機關要依法加強監督,嚴肅查處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在兼并重組工作中的失職瀆職、違紀違法問題,確保兼并重組工作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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