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監督檢查工作,市局制定了《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轄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廣州市食品生產企業復工復產防疫工作落實情況重點檢查表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3日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一、工作目標
(一)以風險分級分類管理為基礎,結合“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機制,對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以下簡稱食品小作坊)開展全覆蓋的日常監督檢查,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二)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點企業實施飛行檢查或體系檢查,排查防范食品安全風險。依據《2020年廣州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清理整頓及風險排查實施方案》,扎實開展食品小作坊清理整頓,排查整改風險隱患,規范生產加工行為。
(三)全年實現: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計劃公布率100%,監督檢查覆蓋率100%,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后處置率100%。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持有率100%。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自查報告制度率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率及抽查考核率100%。食品小作坊登記率和建檔率100%,檢查與抽檢計劃公布率100%,監督檢查覆蓋率100%,食品安全自查率100%,風險隱患整改率100%,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持有率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率90%。
二、檢查依據及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3號)、《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東省食品生產日常監督檢查有關表格(修訂版)的通知》(粵食藥監辦食產〔2018〕36號)、《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轉發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監管的規定〉的通知》(粵市監食生〔2019〕123號)、《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廣州市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風險分級分類監管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穗食藥監食產〔2017〕33號)、《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提質行動方案(2019-2023年)》、《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轉發〈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文件規定。
三、檢查計劃
(一)市級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1.市局對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等高風險食品生產企業實施定向飛行檢查。
2.對大米、食用植物油等日常大宗消費食品、應節食品、乳制品、肉制品、蜂蜜、糕點、水產制品、濕米粉、淀粉制品等重點產品食品生產企業按雙隨機要求實施飛行檢查。
3.對特殊膳食食品、乳制品等重點產品食品生產企業實施體系檢查。
4.對花生油、白酒、豆制品、糕點等重點品種食品小作坊實施飛行檢查。
5.年終采取明查暗訪與交叉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食品小作坊清理整頓及風險排查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全年市級飛行檢查和體系檢查總數不少于35次。
(二)區級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1.各區局應按照風險分級分類管理要求與轄區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本區域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并依照計劃組織實施,同時參與或配合做好省、市級的監督檢查工作。省局、市局組織開展的飛行檢查、體系檢查次數計入年度檢查總次數。
2.在疫情防控期間,按照《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疫情防控組關于印發〈廣東省工廠企業密閉(半密閉)工作場所復工復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同時做好食品生產企業復工復產防疫工作落實情況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局應按職責分工,以風險分級為基礎,及時制定2020年度轄區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小作坊日常監督檢查計劃,統籌安排,抓好計劃落實,并向社會公布。
(二)突出檢查重點。將食品生產企業溯源數據完整性納入日常檢查內容,指導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小作坊及時按要求在食品生產全過程動態監管平臺上錄入有關數據。在疫情防控期間,加強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小作坊復工復產防疫工作落實情況檢查。
(三)落實問題整改。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小作坊及時進行整改,確保整改到位;對檢查中發現或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責令其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依法查處。
(四)加強告誡提醒。對乳制品、肉制品等高風險行業、抽檢屢次不合格企業、舉報投訴較多的問題企業實施約談,對上述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開展告誡提醒,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五)強化信息管理。現場監督檢查人員要充分用好日常監管信息化系統,積極使用移動執法終端開展風險分級和日常監督檢查,如實記錄日常監督檢查情況,按要求公開監督檢查結果,并妥善歸檔備查。各區局請于5月31日前將公示的監督檢查計劃鏈接發送至市局食品生產處。
附件:廣州市食品生產企業復工復產防疫工作落實情況重點檢查表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監督檢查工作,市局制定了《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轄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廣州市食品生產企業復工復產防疫工作落實情況重點檢查表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3日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一、工作目標
(一)以風險分級分類管理為基礎,結合“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機制,對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以下簡稱食品小作坊)開展全覆蓋的日常監督檢查,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二)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點企業實施飛行檢查或體系檢查,排查防范食品安全風險。依據《2020年廣州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清理整頓及風險排查實施方案》,扎實開展食品小作坊清理整頓,排查整改風險隱患,規范生產加工行為。
(三)全年實現: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計劃公布率100%,監督檢查覆蓋率100%,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后處置率100%。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持有率100%。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自查報告制度率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率及抽查考核率100%。食品小作坊登記率和建檔率100%,檢查與抽檢計劃公布率100%,監督檢查覆蓋率100%,食品安全自查率100%,風險隱患整改率100%,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持有率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率90%。
二、檢查依據及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3號)、《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東省食品生產日常監督檢查有關表格(修訂版)的通知》(粵食藥監辦食產〔2018〕36號)、《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轉發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監管的規定〉的通知》(粵市監食生〔2019〕123號)、《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廣州市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風險分級分類監管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穗食藥監食產〔2017〕33號)、《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提質行動方案(2019-2023年)》、《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轉發〈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文件規定。
三、檢查計劃
(一)市級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1.市局對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等高風險食品生產企業實施定向飛行檢查。
2.對大米、食用植物油等日常大宗消費食品、應節食品、乳制品、肉制品、蜂蜜、糕點、水產制品、濕米粉、淀粉制品等重點產品食品生產企業按雙隨機要求實施飛行檢查。
3.對特殊膳食食品、乳制品等重點產品食品生產企業實施體系檢查。
4.對花生油、白酒、豆制品、糕點等重點品種食品小作坊實施飛行檢查。
5.年終采取明查暗訪與交叉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食品小作坊清理整頓及風險排查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全年市級飛行檢查和體系檢查總數不少于35次。
(二)區級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1.各區局應按照風險分級分類管理要求與轄區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本區域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并依照計劃組織實施,同時參與或配合做好省、市級的監督檢查工作。省局、市局組織開展的飛行檢查、體系檢查次數計入年度檢查總次數。
2.在疫情防控期間,按照《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疫情防控組關于印發〈廣東省工廠企業密閉(半密閉)工作場所復工復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同時做好食品生產企業復工復產防疫工作落實情況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局應按職責分工,以風險分級為基礎,及時制定2020年度轄區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小作坊日常監督檢查計劃,統籌安排,抓好計劃落實,并向社會公布。
(二)突出檢查重點。將食品生產企業溯源數據完整性納入日常檢查內容,指導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小作坊及時按要求在食品生產全過程動態監管平臺上錄入有關數據。在疫情防控期間,加強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小作坊復工復產防疫工作落實情況檢查。
(三)落實問題整改。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小作坊及時進行整改,確保整改到位;對檢查中發現或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責令其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依法查處。
(四)加強告誡提醒。對乳制品、肉制品等高風險行業、抽檢屢次不合格企業、舉報投訴較多的問題企業實施約談,對上述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開展告誡提醒,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五)強化信息管理。現場監督檢查人員要充分用好日常監管信息化系統,積極使用移動執法終端開展風險分級和日常監督檢查,如實記錄日常監督檢查情況,按要求公開監督檢查結果,并妥善歸檔備查。各區局請于5月31日前將公示的監督檢查計劃鏈接發送至市局食品生產處。
